1 ) 《芳华》:当中年还没开始油腻,当少年还没开始佛系
其实,仔细去感受的话,《芳华》是一个非常奇特而分裂的文本:它的前半程充满痛感地讲述了情与性的压抑、讲述了集体对个体的禁锢和遮蔽、讲述了青春无处安放的火焰如何被燃尽在那些虚妄的信仰和荣誉里,这种痛感来自于某种跨时空的对映前提——与过去相比,我们正在生活的当下,是自由、开放、个性张扬的,当下有多少正常,回看过去,就能看出多少异常;它的后半程充满哀感地讲述了英雄主义的死亡、拜金的横行、欲望的脱缰以及那些最美好的祈愿是如何被封存与埋葬,这种哀感同样来自于某种跨时空的对映前提——与当下相比,他们曾经生活的过去,是单纯、洁净、赤子之心的,过去有多少希望,检视当下,就能看出多少失望。
也就是说,《芳华》先用一个今天的立场去嘲弄了昨天的荒诞,又用一个昨天的怀想去鄙夷了今天的市侩。
好像只有那个时代才会塑造出刘峰的光环,可是你必须承认,即使在那个时代里,刘峰也很突兀;好像只有那个时代才会酿造出何小萍的悲剧,可是你必须承认,即使在下一个时代里,何小萍也没有得到救赎。
有人说,这就是《芳华》最大的问题和悖谬,冯小刚也好,严歌苓也好,都在执着地唤起某些不属于“此在”的东西——它讲述了若干个时代,致敬了若干个时代,深情地凝望了若干个时代,然后,又薄情地虚无了若干个时代。
可我倒认为,这恰恰是《芳华》最动人的任性。
它讲了太多刻骨铭心的体验,这些体验充塞于所有的时代,却又不特定地附着于哪个具体的时代。
你永远都说不清自己置身的时代,是最好还是最坏,这难道不是每个人都面临过的疑难?过去很失常却也很超常,今天很正常却也很庸常,这难道不是每个人都经历过的沦陷?
有人说它批判力度不足,其实,它压根没有去批判,就像它没有去讴歌一样,它只是在放任自己进入和浸入一种情绪——当你为前尘往事踟蹰怅然,你又哪有余裕去讴歌和批判?
世界上有一句最没用的话:在我们那个时候。但是几乎所有人,都喜欢把它挂在嘴边。
你曾以为可以在那顶名叫青春的保护伞下永远纵情歌唱,
你曾以为这世上最严重的事情无过于在邓丽君的歌声中拥抱了自己暗恋的姑娘,
直到有天你踏上战场,
目睹子弹穿过自己的动脉或者别人的胸腔,
直到集体猝然解散所有伙伴星散远方,
仔细想来,谁的青春不是这样,
或是最盛大的开场与最潦草的落幕,或是最不经意的邂逅与最刻意的岐途,
谁不是在被迫长大中褪去芳华万丈,
变作不忧不喜,学会对岁月不卑不亢。
岁月如激流一往无前,生活在这湍急的两侧静默地站成了岸,逝者如斯夫,最深的幻灭里,只有抓不住的回忆和等不到的未来,才会被美化得如此一厢情愿。
我们之所以既不满昨天又否定今天,我们之所以在今天打捞着昨天的遗珠、在昨天盼望着今天的日出,那是因为我们心中闪烁着某些永恒的、既无法被昨天所诠释、又无法被今天所覆盖的辉光——这种辉光,大概就该被命名为“芳华”。
许多电影作品遭遇“不走心”的诟病,往往是因为在博取观者的票房投资之时,缺失了作者自身的情感投资。
感动自己的,未必一定能感动他人,但感动自己往往是感动他人的第一步,或者说,必备前提。
张艺谋很喜欢整画面、陈凯歌很喜欢谈哲学、冯小刚很喜欢讲故事,因为很喜欢“讲”故事,所以之前的他,大多与电影之间保持着某种抽离感——我只是在转述一些东西给你们听、并且尽可能转述得声情并茂、栩栩如生——即使是他最扎心的那几次尝试,《唐山大地震》让你觉得很凄惨、《1942》让你觉得很沉重、《我不是潘金莲》让你觉得很愤懑,但凄惨、沉重、愤懑,照样都是“让你”层面上的情绪,这份“让你”执行得很到位,然而执行者本人在哪里,渺无踪迹。
这次不同,这次的冯小刚无处不在,这次的冯小刚无从自拔。
当然,如果他能先堕入、再抽身,既深入、又抽离,一边无保留地言说自己的在场,一边用冷静的反思和审视拆破当局者迷的幻象,那电影无疑会在精神高度上更加接近于不朽。
但是,无法冷静、无法抽离、无法平和与淡定地言说、无法言说得准确而清晰,抽不出来、跳不出来,情愿糊涂、情愿泥足深陷,这也是一种动人的真实。
毕竟,一旦事涉青春,从来都无关理性。
所以,冯小刚在《芳华》中一直表现得很拧巴也很摇摆:先用生硬的旁白视角开讲别人的故事,反复以画外音与第三方台词来切入重要角色的心理动机,再强行给视点人物添加一段感情线——这场关于他最迷恋的那段往事的呓语,恍惚到压根不知道该采用哪种人称。
那泳池边的纵身一跃、那排练场上的载歌载舞、那散伙饭的把酒高歌、那心照不宣的眼神和两小无猜的耳鬓厮磨,是他想要说、也说不够的回忆,那一群人对一个人的恶意、那张被撕毁的军装照、那副被垫高的乳罩、那关于出汗和馊味的歧视和流言、郝淑雯的优越感与挖墙角、林丁丁的落井下石与精致的利己,这同样是他想要说、也说不够的回忆。这两者前后不一彼此拆台,没有关系,世界从来不是黑白分明的泾渭对立,谁的过去不是一片模糊的、却又具有无限可能性的灰色地域。
没有绝对可恨的人,只有绝对可怜的人与绝对可悲的人;没有清晰的敌方,但所有人都在一个无物之阵里浴血沙场。
电影整个设定流程,无非是最标准的校园题材叙事结构,封闭空间内遗世独立般的少年群体,夹杂着几个影影绰绰的男孩,美好得一如人间的天国,直到某个外来者降落,涌动的暗流变作显性,很多心照不宣的平衡与保留,纷纷被打破。有勾心斗角、有欲言又止、有傲慢和偏见、有校园霸凌、有明暗不定的温存、有若即若离的隐藏。然后,所有人被迫离开名叫“年轻”的乌托邦,在丛林法则的社会里被时代的铁蹄碾碎,理想主义顺理成章地死亡,曾经的众生平等都不过是少年的幻象,有人从英雄变成边缘者,有人从边缘者变成英雄,世界从一辆牛车变成一路飞马,然而你已经没有足够的体力和身手跨上它,每个人都无法持续待在自己之前认定好的原点上,人设变得脆弱不堪。
时代色厉内荏,外部强大而内里空洞,欲望则与之相反,沉默寡言地在暗处野蛮茁壮。
可是,相比于许多拿腔拿调的、一脸风尘气的国产青春片,它带着许多粗糙的毛边和灼人的火焰,跃动得如此理直气壮。
就好像前一个小时里,那反复出现的雪白的肤色,以及突起的胸脯和臀部,竟然没给人以情欲或肉欲的感觉,你所目睹的,只是一种身体被成长所激活时、肆无忌惮的华美盛放。
上一次看到这种让人兴奋的暖色调,还是在姜文的处女作《阳光灿烂的日子》,只不过那是一种男孩们的放纵和张狂,而这次,满满的,心里飘着只有两个字:真好。
它错失了一些“正面强攻”的机会:比如刘峰在被定义为英模的、惯性奉献的前半生里,在林丁丁身侧曾经经历过的性觉醒和性压抑(想想那些晃眼睛的青春的女体可能引发的少年男人的悸动),再比如何小萍在英模报告团宣讲现场的精神崩溃,一面英雄旗帜最终坍塌而一面英雄旗帜提前坍塌,这原本可以与文工团最后一场演出时她在草地上的独舞,和小站长凳上他与她的依偎,共同构成一组可堪载入影史的经典镜像——这两人都是盘根错节的人情网络里赤身入场的无背景者,一个用无限示好来自救,一个用无限封闭来自保,最终,却只有他们遭遇了提前的流放,在枪林弹雨中走到了最前沿的地方。
它的美术、摄影、服装、配乐,都非常漂亮——冯小刚在我的印象中,一直以来并不以这些技术环节见长。当然,这些技术环节塞得太满、煽得太用力,好像也是问题。
它有很多修剪的痕迹,有很多语焉不详。
它的柔光滤镜用得太多太滥。
它没有原著那么深刻,稍显避重就轻(我并不喜欢用文学原作来衡量电影的优劣,毕竟每一种艺术样式都带有其本身的逻辑自洽)。
但是,它依旧很打动我。
它的缺点可以条分缕析、做细致入微地罗列和阐明。
可它打动我的地方却无法言说,因为那只是一种氛围、一种韵致、一种感觉、一种状态时态生态和语态。
因为它的混乱、模糊、分裂、拧巴,无限接近我们每个人试图回味、试图勾勒、试图粉饰、试图掩藏的芳华。
一个始终不被善待的人,最能识别善良,也最珍惜善良。
一群很少感受出走心的观众,最能捕捉到走心,也最宽容于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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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抱歉,我无法赞美《芳华》
时常都感到冯小刚的诚惶诚恐与自相矛盾。就像他经常语出惊人,但又常常很快认怂,内里其实异常谨小慎微,胆怯又不安。
《芳华》如是。
相比王朔坦然揭露自己青春的狼狈,姜文在《阳光灿烂的日子》中用vo点明回忆总有自我欺骗与自我美化的嫌疑,冯小刚的胆怯,是在于不太愿意承认过往的不堪,希望用感性、暧昧来消解一切,留下“岁月静好”的样子。
《芳华》说是要怀缅青春,但冯小刚真正要怀缅的只是那些青春靓丽的女性,这是他当年可望而不可及的美好。所以这部电影中的女性几乎没有什么坏人,但凡有一些遭人诟病的行为,比如林丁丁对刘峰的伤害,便马上以穗子这个第三者角度的旁白补充道:“后来,我终于理解(明白)了……”。一切行为都被理解、原谅了,剩下的只有泳池和舞蹈室中摇曳生姿的曼妙身影,风华正茂自不待言。
冯小刚擅于隐藏这种人性的“狼狈”,一如隐匿自己的不堪,就像那个塞了海绵的胸罩,虽然原著中说明了胸罩属于何小萍,但在戏中这段却被暧昧处理了。冯小刚坦言是因为怕令何小萍这个角色显得“负面”,遭到伤害,但其实何小萍在胸罩里塞了海绵,才显现出了她在整个大环境中的自卑和不安,这远比三番四次嘲笑她的体味要有力得多。但冯小刚害怕将这种“狼狈”公之于众,反而何小萍偷了军装去拍照他就大书特书,因为事件的背后有何小萍与父亲的感情线——只要感性上取得共鸣,便令他不再害怕行为本身的“问题”,这是冯小刚电影里一直以来的逻辑,所以他向来热衷用煽情的通俗技巧来营造共鸣,而从不是揭露人性。在感性上获得认同,是他致胜的武器,也是令他感受到安全的砝码。
戏中的男性角色们其实也一样。穗子爱慕的陈灿接受了穗子的金项链做金牙,最后却还是选择了门当户对的郝淑雯,这个可能是“渣男”的红二代角色在电影中被处理得相当模糊和面目不清,几乎没有什么深入讨论的空间,剩下的只是他爬上坦克举起小号吹响的优美身姿;原著中写刘峰的手摸到了林丁丁的胸罩扣子,林丁丁大喊了“救命”,但在冯小刚的电影中,这段也被隐匿改写了,刘峰这种人性化的举动在冯看来是又一种“不堪”,刘峰在电影中是遭人诬陷的老好人,他太好太善良了,一切都只是打落门牙和血吞,导演冀希望令观众对其产生同情,这是另一种冯氏通俗剧的情感认同。所以到最后,刘峰的一切悲剧似乎只是时代的无奈,其只能选择默默接受,一切都云淡风轻。
我并不怀疑冯小刚缅怀青春的真切,甚至乎他这种对于青春的过分美化我也觉得无可厚非,因为他一直是一个通俗剧导演(虽然他觉得自己是在拍一部个人作品或艺术电影),从未是一个锐利的批评家、观察者或作者,他习惯于逃避复杂或负面的人性,他崇尚的是“卖惨”“温情”式的商业逻辑,许是他长期以来的创作习惯和性格使然,就像到了结尾处他一如既往地开始了过犹不及的渲染悲情和大段大段配乐衬底的用力煽情,虽然我十分抗拒这种《唐山大地震》式的催泪方式,但这无疑是是冯在处理电影高潮时最相信的金科玉律。
但在《芳华》之中,这种方式却发生了某种尴尬(一如《我不是潘金莲》),矛盾之处在于这两部电影无法逃避的时代和社会背景,在《芳华》之中人物有着无法逃避的政治属性(文工团),人物的命运几乎都被时代(政治事件)牵连,而他在美化人物和其背景之余,在处理真正的时代议题时却战战兢兢,想躲避一切这方面可能深入的讨论,排除立场,只希望将一切诉诸于情感。电影中有意思的一场戏是刘峰在海口遭到警方刁难,乍一看似乎冯不再逃避和隐匿,具备了某种现实主义的批判性。但戏中其实聪明地安排了红二代郝淑雯为刘峰出气,怒骂了一句“草泥马”,就像《我不是潘金莲》中塑造了几位高山仰止的清官,意在证明一切都是下面的官僚执行不力,依然是绝对的政治正确。这正是冯每次触碰现实议题,总难免遭受批评的原因,因为他看起来那样暧昧不明,立场混乱,让人觉得骑墙。但其实冯一直无意探讨现实,《我不是潘金莲》的故事与刘峰在警队遭受的不公一样,在冯的思维中都不过是一种“买惨”式制造戏剧冲突和引发共情的戏剧逻辑,仅此而已。
所以我可以想象冯一再遭遇到审查上困境的尴尬和不安之处,毕竟他已经如此小心翼翼,几近温吞。这当然与他希望向观众和评论人证明他不止是一个商业片导演的野心不无关系,他想触碰现实议题,一如他频繁放炮一样,是想证明自己的勇气,但他表面是一个无所畏惧的老炮儿,内里却是一个诚惶诚恐、极度缺乏信心和安全感的人,这是他的矛盾之处,也是作为导演始终无法修正的问题。
这也导致了《芳华》在人物塑造上的单薄,躲避对时代的真正讨论,使得这些人物始终缺乏立体和深度,而只是耽溺于某种美化后的情感之中,不无虚假滥情的嫌疑。尤其是作为时代受害者的刘峰和何小萍,在电影中也只是限于在简单的唏嘘中咏叹,平淡过完一生,将他们的命运就此一笔带过了。
值得一提的还有《芳华》在叙事上的视点混乱,以穗子的第三角度出发,却完全没有塑造好穗子与主角(刘峰及何小萍)在情感上的关系与连结,各自发展,只靠旁白来填补。穗子看起来像是完全不关心刘峰和何小萍的局外人,由她出发去讲这个故事也就失去了意义。就像何小萍交待穗子要告诉林丁丁,我一辈子也不会原谅她,但一切跟着就没有了下文。在穗子的世界里,其实只关心陈灿与郝淑雯他们三人的三角情感关系。
说起来这一切不就正像冯小刚的视角么,他拍这部戏其实也只是在乎通俗角度的情感共鸣,并非真正要去关心像刘峰和何小萍这样的悲剧人物或时代议题,在那场很多人为之一哭的文工团解散晚宴上,在驼铃歌的反复咏叹中,是没有刘峰和何小萍两人的,他们就像从不属于文工团一般,在这部文工团的情怀诗中,看似是主角,其实不过是被边缘化、负责“卖惨”的角色罢了。
我不否认《芳华》是近几年冯小刚相对最出色的一部作品,但他的局限其实依然如故。在一片赞誉声中,也许他愈加意气风发,愈加自信,觉得可以再拍若干部勇敢的“个人作品”,但予我而言,他始终无法完全诚实的面对自己,始终战战兢兢,他的“勇敢”也不过是再拍一部通俗剧让大家哭一场罢了。
补充一点:许多人都觉得冯躲避对时代的讨论、暧昧是源于审查,那我们在这部戏中究竟应该如何去看待刘峰和何小萍的悲剧呢?如果时代和国家都没有错(不能说不让说),错的只是小团体(文工团),但冯又将文工团里的所有人原谅、理解、美化,那刘峰和何小萍的“惨”就单纯是“惨”,是《唐山大地震》一般的天灾,那我们在电影中因对二人“惨状”的渲染而滋生的同情、悲切,我们到底是在同情些什么呢?我们的同情是否有些伪善?是否是逃避了真实,只是被单纯的通俗剧技巧煽动的自我感动呢?我不愿意说得太过露骨,如果无法触及时代的真实探讨,至少应该让“人物”是真诚而非矫饰的(即便是他们的痛苦)。文工团里的人伤害漠视刘峰和何小萍,但文工团解散时大家痛哭,电影意在煽情,有观众在文工团的离别宴席中感动,那我们又在感动些什么呢?虽然冯小刚在电影中美化原谅了这些人,但在故事中这些人不正是两个悲剧人物的施暴者,或像穗子一般,是对他们的痛苦无动于衷的看客吗?受伤害的人被忽略就算了,还要自我感动,我想问:有什么值得感动呢?是否有些虚情假意呢?所以我并不觉得这些电影的缺陷和审查有什么关系,因为冯小刚无意要拍时代、也无意要关心真正的悲剧人物,他只是需要营造一种情绪、共鸣,来制造通俗的、普罗大众的情绪宣泄,这是他的电影一以贯之的目的,只是他想美化记录的青春正好触碰到了一些时代背景而已,觉得他有什么言外之意,或是表达在审查中遭受了多少委屈,对我而言都是大家对他的误会。
3 ) 《芳华》中最打动你的片段或细节是什么?
刘峰到精神病院看望何小萍,医生说,大白菜冬天放在室外不会坏,移进温暖的室内,就坏了。我还在纳闷,是何小萍偷大白菜了?后来想通了这句话,就流泪了。它比喻的是一个人的精神,长年冰冷刺骨无爱,已经习惯,突然一下成英雄,变楷模,世人称赞,反而崩了。而刘峰背对何小萍把眼泪流出来,再转过脸来,握着她的手,和她说话,就是全片最打动我的片段。
4 ) 电影《芳华》与小说的8个不同
电影《芳华》与小说的8个不同
2017年9月17日晚,严歌苓编剧、冯小刚导演的电影《芳华》在北大百年讲堂进行点映。这是《芳华》正式公映前第一次公开放映,笔者有幸到现场观看。作为原著党,看完后觉得不过瘾。与小说相比,电影改编了很多。文字与影像确实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表现形式,同时限于种种现实考虑,呈现的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景象。首先要说的是,电影拍得很好,值得一看。
对比一下电影与小说,可以列出很多不同之处,先挨个列一下:
1、基调不同:小说以“触摸事件”为核心,来反思当时环境对人性的压抑,以及事件发生后刘峰和四个女兵不同的命运走向,电影则更多表现出对集体主义生活中的女兵、男兵群体的浪漫想象,对集体主义的怀恋情绪过于浓郁。小说重点在反思集体主义生活对个体的伤害,对情感的压抑。电影中男兵、女兵生活化的场景表现,像一个两小无猜的大观园,其中隐含的人与人之间的紧张、对立减少了,尤其是小说营造的禁欲主义的气氛没有了。
2、主角变化:电影是以何小萍(小说中叫何小曼)和刘峰两个人的故事为主线的,一开头是刘峰把新兵何小萍接到团队,情节发展也是以二人为核心,最后以二人互相依靠的镜头结束。而小说中的主角是男兵刘峰和四个女兵,即何小曼、郝淑雯、林丁丁和萧穗子,他们每个人都有一段各自不同的命运,共同构成了不同色彩的“芳华”,都是故事的主角。电影对四个人最后命运走向交代也比较匆忙。
3、林丁丁性格、命运的改变:在小说中,林丁丁是一个爱慕虚荣的人,她最大的梦想是嫁给一个部队高官子弟。林丁丁经常生病,但还坚持正常演出,老是得到嘉奖,得到“轻伤不下火线”之类的夸奖。她是“触摸事件”的当事人,正因为她的一声大叫,改变了刘峰后半生的命运(电影中的她没有大叫,而是被路过的两个男兵撞上了)。她是一个花瓶式的人物,她最大的梦想是嫁给军队高官做儿媳。最后她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梦想,但在大家庭里并不受待见,结婚又离婚。之后,她跟随一人到国外开了餐馆,当了老板娘。再往后,又离婚回国,给别人看房子为生。在电影中,她嫁给了澳洲的一个富商,身材从苗条变成臃肿,最后也没有再跟其他人发生交集,这跟小说相比弱化了很多。当然,因为在电影中,她成为次要角色,可能是导演觉得没必要着墨太多的缘故。
4、萧穗子命运改变:萧穗子是小说中的叙述者“我”。萧穗子与部队男兵偷偷摸摸地谈恋爱,她给他写了大量书信,却连手都没敢拉。这时另一个女兵——郝淑雯出现了,萧穗子居然敢谈恋爱,萧穗子居然敢跟那个男兵谈恋爱,萧穗子谈恋爱本来是自己的事,却在郝淑雯心里激起强烈的嫉妒之情。在郝淑雯的怂恿下,男兵将萧穗子写给他的情书全部上交领导,领导看后大为震怒,对萧穗子展开批判,给她定性是“用资产阶级情调引诱和腐蚀革命同志加战友”。小说开始时,萧穗子正在接受批判。而在电影中,萧穗子从被孤立的人变成从众的人,在她身上发生的激烈故事没有了,她的形象也变得单纯简单了。
5、郝淑雯命运改变:在小说中,郝淑雯怂恿男兵揭发萧穗子,性格里无疑有些扭曲的地方。郝淑雯的父亲是部队高层,她自带一种出身高贵感,也因此很容易有嫉妒心理,看不惯这个看不惯那个的。她对萧穗子的嫉妒不要紧,关键是把嫉妒转变成了恨,转变成了行动,她是直接将萧穗子的男朋友抢了过来,抢的方式也很简单粗暴,直接拉手亲吻拥抱上床,这男兵怎能禁得起诱惑,又怎能忍受通了半年信连手都没拉的恋爱?这男兵果然只是郝淑雯利用的工具,郝淑雯很快就把他甩掉,“她正是从他的倒戈看到他的无耻和残忍,彻底对他寒了心”。郝淑雯最后嫁了一个二流子,虽然在改革开放后二流子赚了钱成了商人,郝淑雯成了富婆,但二人感情并不好。在电影中,郝淑雯形象变得不太负面,从萧穗子手中抢男友抢的很“自然”,主要是她在得知男兵也是高干子弟后跟他发生恋爱的,并非出于对萧穗子的妒忌心理。故事后面,郝淑雯跟男兵结婚生子,并没有抛弃男兵再嫁的故事。
6、何小萍故事改变:在小说中,何小曼出生于一个文人家庭,父亲是文化人。他们当时很穷,父亲赊账给她买了油条,之后就上吊自杀了。何小曼跟着母亲改嫁,嫁给一个厅长,但在新的家庭里备受歧视,内心极度自卑。写了5份请战书上战场,她背着一个伤员背了十几里地,成了英雄,到处做报告,但她承受不了突如其来的荣誉,到最后只会机械地重复说几句话,她最后精神分裂。影片中,何小萍的父亲被劳改,没来得及落实政策就逝世了。小说中,何小曼头发浓密从来不摘帽子,带着一股臭味,别人都以为她是瘌痢头,郝淑雯等出于恶作剧心理,把她帽子给摘下来,这个情节电影里没有。小说中,何小曼嫁了人,丈夫也在战争中去世;而且对她成为模范人物后的描写非常出彩,她精神失常后喃喃地不断复述“我只是一个普通人……”,这情节让人非常痛心,电影中一带而过,省略了。
7、刘峰命运的改变:电影黄轩扮演的刘峰很阳光,很帅气,而在小说中,刘峰是一个个子有点矮,才艺上并不是特别突出的人,文工团中的男兵对他不乏揶揄之情,电影中他则与男兵相处融洽。电影中对“触摸事件”的处理感觉有点浅,好像刘峰是听了邓丽君的歌之后才去触摸林丁丁的,有点随意(有不同理解。12月15日又看了一遍,电影中铺垫了很多刘峰喜欢林丁丁的场面,如打靶时吃醋,他触摸林丁丁并非偶然,而是一直喜欢她,只不过是听了邓丽君歌曲后更加激起了他表达的欲望)。这就把小说中那种禁欲主义环境下人的紧张、压抑,而情感又特别炽烈的描写淡化了。在小说中,他负伤后一心求死,他爬过的道路留下鲜血,蚂蚁蜂拥而上,救护员是跟随蚂蚁的踪迹发现了他。刘峰后来的命运电影没有交代,他在海南是卖盗版书的,还跟一个发廊女同居,他带着她走上正常人的生活,虽然发廊女最后还是离开了。刘峰最后得了癌症,流落到北京,何小曼跟他一起走过了最后的日子。小说中有个情节特别感人,萧穗子去看望他时,他用单手把苹果固定在一个钉子上,给她削好——这个情节特别适合用镜头表现,可惜电影没有交代他的最后时光。不管在小说中还是电影中,刘峰确实是一个好人,一个值得尊敬的人。
8、叙述方式不同:小说《芳华》中,男兵女兵之间的微妙情感,以及严重冲突,构成了全书故事的主体。作者的叙述方式很独特,每个人的故事并不是集中在某个段落讲完的,而是通过叙述人“我”和其他人的视角在不同地方分别讲述,读者只能根据这些类似碎片化的情节,在大脑中拼凑起每个人物的完整形象。这种拼接的过程,也是挑战读者阅读能力和想象力的过程。跟文字相比,电影的叙述语言明显受限,虽然保留了萧穗子“我”的画外音,但整体上仍然是全能视角的叙述方式。
最后,赞一下冯小刚导演的现场发言,一如既往的直率,敢说真话,在这个时代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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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没有被善待的人,最容易识别善良
电影《芳华》改编自严歌苓的小说。可以说是冯导最用心最动情的一部作品,也是个人目前最喜欢的冯氏电影。这是一个文工团里发生的故事,也是我们每个人的故事。
影片从第一人称的口吻,也就是萧穗子的回忆展开,何小萍是女主角,刘峰是男主角。但这两个人都不是命运的宠儿,波折跌宕的坎坷伴随了一生。
何小萍是一开始就被人们抛弃的那个人。
她身上有股人们说不出来的厌烦气质,没人愿意接近她,女孩们莫名地厌恶她孤立她,连伴舞的男伴都说“我和谁都能做到完美,只要不是和她!”,这不仅仅是因为像别人说的“她身上有味儿”(何小萍爱出汗)那么简单,比如她刚来这个群里的时候,当着大家面示范舞步的时候,便栽了一个大跟头,被人们笑话了半天。
接着,“军装事件”突如其来的出现,让她一下子成了人人瞧不起的焦点。虽然后来我们得知,她悄没声儿地“借”舍友林丁丁的军装,穿着去照相馆照相,并非是为了臭美臭显摆,只是想要给远在边疆劳改的爸爸寄去一个念想,免得爸爸有天平反认不出自己的模样。而舍友逼着何小萍把拍的照片交出来的时候,何小萍愣住了,然后舍友们直接在她的床铺上翻照片,翻出来了四处宣传她的“恶行”。
“军装事件”后,又来了一个“假胸事件”,没有任何证据,但所有人几乎一致认为,那个光天化日在挂绳上舞蹈的掺假胸罩是何小萍的,所以都逼着她交代,不交代就要扒她的衣服。当舍友把她就像一个异类那样推搡着粗鲁扒衣的时候,她冰冻在那里,意识到自己永远也不可能被这里接纳了。而事件过后没有谁觉得不对,也许那个“假胸”是谁的已经不重要了,关键是何小萍太让人讨厌,她需要被教训一下。
接着,就是那个“活雷锋摸女兵”事件了。不过这次的主角是刘峰,不是她何小萍。刘峰被栽赃地畅快淋漓,几乎所有人都没有站在他这一边,所有人都在等着看团里的“活雷锋”出丑,等着他被严厉处罚,等着他再也不那么高高在上,等着他从天上跌到地狱。
事件的真相似乎已经不重要了,虽然,刘峰只是喜欢林丁丁,就像所有暗恋好看女生的男生那样,只是因为他勇敢表白了,不像别人那样藏着掖着,只是因为他表白的时机不对,只是因为他不够幸运。林丁丁恃宠而骄半推半就,而他穷追不舍,刚好又有别人撞见了,就像“嫌犯”被逮了个正着。又刚好在那个男女关系不能乱搞的年代。
但更悲哀的是,林丁丁根本不爱刘峰,她只是利用了这段关系,让自己出名,然后顺理成章地把刘峰搞臭,满足所有人的BT心理。她编造了刘峰“腐蚀”自己的谎言,还制造了很多生动的细节,让所有人都把刘峰当流氓。让后林丁丁假惺惺地哭着说,“谁都可以,就刘峰不行,谁让他是活雷锋呢?”就像萧穗子独白说的,“一个高高在上不食人间烟火的神,忽然坠落凡间,还对你说他惦记你了很多年,她心里觉得紧张害怕,觉得肮脏恶心”,比起刘峰这个“流氓”,要说更厉害的,恐怕还是同时脚踩N只船的林丁丁了,不仅没人发现没有东窗事发,还最后傍上了华侨,顺利出了国获得了幸福。
刘峰被“发配”到了滇越边境,接着他参加了“对越自卫反击战”,虽然捡了一条命,却少了一只胳膊。
事件以前,刘峰对谁都那么好,谁都觉得理所当然,就像自己养的宠物小狗一样,哪天不喜欢了就送人或者扔了也可以。这就是“雷锋式”好人的悲哀。你的好,没人珍惜。恩将仇报倒打一耙的人却不少。
所有这一切都让何小萍寒了心,冰凉彻骨的寒心。
她不是为了自己寒心,而是替刘峰寒心,他那么好的人,纯粹的如同赤子,竟然被陷害到这种地步。周围这些“战友”真是什么事都能做啊。当然她的失落也没人懂,她一直喜欢刘峰,整个集体里,就只有刘峰对她好。
于是,她决绝地要摆脱这个集体。
当她装病被发现,然后被上级“发配”到西南边境的时候,她心里虽然有不悦,但更多的是庆幸,如此便不再是这个集体一员了。
在西南的战地医院里,何小萍见识了生死,她把一个个伤员从死神那里拯救,也眼睁睁看着一个个年轻的生命化作尘土。她知道刘峰也在不远的战场上,却从未见他一面。在一个医院被轰炸的日子,她疯了。同时也获得了一枚英雄勋章。
乍看之下,何小萍和刘峰这两个人都没什么错误,或者说不像坏人。但是为什么命运会如此糟糕?恐怕只能从他们“与众不同”这点寻找答案了。一个是勇于坚持自我,一个是好到没朋友,都有那么点“不同流合污”的意思。但在那个年代,这都算是“罪过”了。
这个世界一直在耳语我们:不合群就是最大的罪过。就算别人说的都是造谣,你也活该。谁让你是这个集体里最容易让人想起“不合群”这三个字的人呢?纵然你本性没有多坏,甚至比别人更感性更善良,可就是难以被看见,难以进入那个话语圈子,于是被当成了透明人,被伤害了还要被说是罪有应得。在话语圈子里,总有一大批自说自话的人,身边围拢了一大批拥簇者。他们主宰这一切,决定了那些没有话语权的人的遭遇。这种差别自年少时便开始,自此不曾更改。
如果要细究“孤立”这回事,就是话语圈里难以容下另外的声音。大家都发出欢快的声音,一个沉默的和一个悲伤的,必然就被排除在话语圈之外。大家都在吃喝玩乐,一个学习的和一个梦想着的,就很容易会被人误会。因为你如此不一样。
孤立一个人不需要理由,几乎是自动筛选的。未必多么不合群,但就是不讨人喜欢,也许就是因为看不顺眼。这就是每个人不自觉地在做的事,无意中伤害了所谓的“不合群”的那个人,却不需要理由,也不需要道歉。因为社会原本如此,动物世界里也是这样,一个不被集体接纳的生命只有一条路,那就是离开。而这个无关善恶,更像是本能。
反正人们都这么活着。反正动物们也都这么活着。
《芳华》里有句话,“没有被善待的人,最容易识别善良。”
沧桑经年,“活雷锋”刘峰和“万人嫌”何小萍这两个没被生活善待的人,终于互相体谅,幸而走到了一起。就像《日瓦戈医生》里的日瓦戈和拉拉。
在萧穗子的独白声中,故事悄然落下了帷幕。
“每次大家聚会,别人都是一脸沧桑抱怨着生活,而刘峰和何小萍,却显得平静温和,看起来比别人更幸福。”
因为幸福很难,被善待很难。所以他们往往更懂得珍惜和爱护。一个从来不曾得到过爱的人,会有两种可能,一个是再也不相信爱,心中充满憎恨。还有就是继续相信爱,一旦上天给了他幸福或者幸福的可能,他就会比任何人都知足也更珍惜。
就像我很喜欢的那首老歌,《你的眼睛》里唱的,“苦难的梦特别真心。”
(摘自本人公众号:波罗的海)
6 ) 再谈《芳华》,严歌苓的冷笔与势利
前段时间看了电影《芳华》,出于评论者的习惯,又读了严歌苓原著。比这两者更好看的是《芳华》引起的讨论。少有一部电影(及背后的原著),能够让人群的观感严重分裂(上一部是《金陵十三钗》)。从这个角度,《芳华》不见得是好电影,却是好文本,借此厘清历史、畅谈价值观只是其一。其二,没有比这本书更适合用来解析严歌苓的了,因为这是她的“自传”。
《芳华》原著,本名《你触摸了我》,严歌苓写的是她熟悉的文工团生活。她用萧穗子的第一人称视角来写作,从叙事上是“不利”,这种全知视角不得不加入大量对“不在场”的脑补。但从作者本人的抒情达意上,却是“有利”,萧穗子只是一个假托,严歌苓有意地把自己的家庭背景(父亲是下放的文人)、成长事件(写情书被检举揭发差点自杀)、生涯转折(战地记者)、职业选择(成了小说家)都安在她头上,借此告诉读者,萧视角,即是作者视角。这部小说可视为严歌苓对往昔岁月的一次回顾,也就最能见严歌苓本人的“态度”——
没有哪位作家,忍心去丑化笔下自我的化身。严歌苓让萧穗子说出的反思和感悟,即是她对那段往事的真态度。
她的真态度即是:这些曾经聚在一起的人们,果然还是要回到自己的阶层属性,这样很好。
而这种隐藏在故事里的冷眼,完全没有被冯小刚领会到。冯小刚在近乎失控地意淫往昔美好的同时,仍然对人性的善恶存有一种本能的道德观,以至于电影里呈现的人物,和小说里描述的,走向了完全不同的面貌。以至于评论《芳华》,无法独立来谈电影,是电影和小说的矛盾共同构建了这一文本的复杂。
冷笔之一:从何小曼到何小萍
原著里,何小萍叫何小曼,身份没变,一个黑五类的女儿,母亲改嫁革命干部,她成了受尽欺辱的拖油瓶。原著关于她家庭生活的篇幅并不短。有一段描述,呼应了她在文工团里因海绵事件被羞辱的情节。母亲把唯一的红毛衣给了继妹妹,何小曼怀着嫉愤,把毛衣偷走,连夜拆线、染色、晾晒,最后重新织成一件黑毛衣——并且,把原有的两个小绒球,塞在了胸衣里。事情败露,她受到母亲的掌掴。
如果说对她少年时代的白描还看不出严歌苓的态度,那对她后来的文工团生活,严歌苓的下笔则不吝于鄙夷刻薄。
因为贫穷,因为品貌不佳,因为不良生活习惯,何小曼在文工团成了被公然歧视的人。皮肤黑,一身馊味,一头粗糙纱发,“一个头长了三个林丁丁的头发…原始毛人”、“一块很小的元宵馅她会舔舔又包起来…等熄了灯接着舔”。这些具象的描述带着浓重的嫌弃口吻,众人对她的蔑视仿佛也是完全合理的。和电影将她塑造为清秀、清白、隐忍地躲在被窝里给生父写信的形象相比,原著里的小曼是一只地下老鼠,作者用俯瞰的眼光描述她的卑贱气息。
电影以浓墨重彩描写的两件事,一件,何小萍为了给生父看到自己进步,偷了军装去拍照,留下她一生中最美的影像。另一件,众人为胸衣海绵的事审判何小萍,让她发出愤怒的尖叫。前者是她人生中为数不多的闪光时刻,也拍出了她的青春秀美,但在原著中并没有这个细节(且和原著的暗黑基调很不协调)。后者,则连事件的定性都改变了。原著里,何小曼不但就是海绵胸衣的主人,还是惯犯(少年在家时就干过),众人对她的审判变成了红色时代斗私批修的正义行为,她那一声近乎歇斯底里的尖叫“我没撒谎”也成了对她人格的嘲讽——当然,即使海绵是她的,也不构成人品问题,但在叙事结构里,这种写法,即是把众人的欺凌又一次合理化。而在电影里,冯小刚则把事件拍成了青春美少女的作恶,何小萍是清白的,“我没撒谎”是她在压抑中爆发的呐喊,有一种强烈的反抗意味(导演在访谈里证实了自己主观的厚道)。
这是两个人:被侮辱的何小曼有着令集体厌烦的卑微,被欺凌的何小萍却闪动着人性的光芒。最直接体现严冯二人分歧的,是何小曼(萍)的流放事件。
在刘峰被下放到伐木连后,电影里的何小萍因为厌恶集体的冷酷,采用了自我放逐手段,拒绝跳独舞。在装病被发现后,政委将计就计,把她哄上了舞台,在她差不多要重新燃起对集体的希望时,再一次彻底地抛弃了她。——冯小刚拍这段戏未必是为了批判时代,但很明显,他试图将何小萍塑造成一群无意识作恶者中唯一高贵的人。与之对应的是后来萧穗子探望战地的何小萍,后者绝然说出,“我永远也不会原谅她(林丁丁)”。这几乎就是她对整个故事的表态了。
然而在原著里,何小曼拒绝独舞,是出于私心,被萧穗子居高临下地鄙夷了。
“台下掌声口号声战马嘶鸣声,何小曼刹那间成了骑兵独立团两千人的掌上明珠。她站在出场位置上,感觉着命运的转折就是这么妙,这么迅疾,这么毫无预示。她也玩味着当主角的感受:当主角真好,当掌上明珠真好。……她后来向我承认,是的,人一辈子总得做一回掌上明珠吧,那感觉真好啊。……她也承认我猜对了,她就在侧幕边运气、起范儿的瞬间,又被希望腐蚀了。持续装病,是持续被希望腐蚀,人们是可以宠她的,夜里为她端茶端尿,白天为她端饭端水,看来她有希望跟所有人回到同一海拔。”
高贵没有了,光明被消解,何小曼依然是被主角看不起的小老鼠。严歌苓吝惜于赋予这个角色明媚的色彩。而在全知视角下的主观口述,则充满了对小人物的玩味感。这和萧穗子对刘峰的揣摩并列——在整部小说里,被萧穗子以主观揣测来脑补其不良动机的,始终只有何刘两人。玩味着小人物的不幸,揣摩着“其实他们也没多高尚”,是这部小说的主基调。
然而在电影里,在一部总体相当令人不适的电影里,何小萍却绽放了傲然的光华。
冷笔之二:刘峰,一段性骚扰的悬案
比起黄轩,更适合演刘峰的可能是黄渤。
原著里,没有女人去爱刘峰的原因跟雷锋的高尚、超我的净素、性压抑这些,关系并不大。尽管原著里有大量上述的分析,说服读者刘峰“不能爱”,同时又按耐不住地反复描述刘峰的“不可爱”:一个身高一米六二、带着乡土气息、从山东某县贫困剧团里翻跟头上来的凤凰男,在文工团这样以红二代为马首、阶级分明的集体中,他唯一的效能是充当万能服务员——电工、木匠、快递。所有人都在享受他的服务,而荣誉则是虚假的,谁也没有上当,去向他“学雷锋”。雷锋的重担和美名不过是毫无权势者的生存法则。而他——居然想吃林丁丁这块天鹅肉。林丁丁的惊吓来自于刘峰跨越阶层表达出的性欲,这戳破了不成文的规则,林的追求者,“一个追求者是宣传部的摄影干事,一个是门诊部的内科医生”。而郝淑雯的男友和未来丈夫,则是某军工厂厂长的儿子。她们看不上刘峰,和他是不是雷锋无关,而是他的阶层属性决定了他不在择偶视野内。
和刘峰相比,黄轩的白净、挺拔、秀美让人无法用俯瞰的眼光去理解角色,也削弱了原著里众女兵和刘峰的距离感。黄轩有一张天然的恋爱脸,冯小刚对刘峰的赋形塑造带有主观美化,最直观的体现则是在整个故事的核心——触摸事件。
电影里,俊美的刘峰在邓丽君歌曲的浪漫鼓舞下,向心仪的林丁丁表白,并情不自禁地拥抱了她。加上前期对林丁丁形象的刻意铺垫(对刘峰眉目传情,被删除的片段里还有两人拉手的情节),观者很难对黄轩的角色产生厌恶感。这个拥抱毁了他的前途,决定了他一生的畸零。导演让何小萍被骄傲地流放,说出“我永远不原谅她”,非常清楚地表达了导演本人对触摸事件的定性——因时代对人性的压迫而造成的悲剧。这已是整部电影里为数不多的、对时代残酷性的否定(尽管,避重就轻)。
回到原著,整个事件的性质完全不同。
萧穗子听完林丁丁的哭诉后,脑补着当时的场景。“注意到了吧,刘峰成功地把林丁丁诱进了这个相对封闭的二人空间。…一旦进了这里,关上门,即便林丁丁呼救也未必有人听得见。…一边抹,一边暗自惊叹到底是上海女子,这手感!细嫩得呀,就像刚剥出壳的煮鸭蛋,蛋白还没完全煮结实。…脸蛋就这样好了,其他部位还了得?手从脸蛋来到她那带柔软胎毛的后脖颈。…都是夏天的过错,衣服单薄,刘峰的手干脆从丁丁的衬衣下面开始进攻。…我拉开灯,看见的就是这个刚被人强奸未遂的林丁丁。”
刘峰不再是被邓丽君歌声鼓舞的求爱者,而是带着赤裸性需求的进攻者。萧穗子对这一场景的描述和揣摩,就像一个八卦强奸案细节的吃瓜群众,啧啧有味地感叹着,“摸了吧,爽不爽,皮肤好不好”,庸俗得不堪入目。而这当事的两者却都是她的亲密战友。
在对《芳华》的评论里,我看到一些令我愕然的言论。如两位社会学、人类学的女性学者淡豹、一音顷夏都从反性骚扰、反荡妇羞辱的角度批判《芳华》,作家侯虹斌也撰文认为刘峰的无辜是“主角光环笼罩”,而“(性骚扰)错误,可以是以善良、好人的形象出现的”。
我愕然的不是以上诸位的内在逻辑——我极其赞同反性骚扰、反荡妇羞辱的论述,尤其在女权主义有待发展的中国。我愕然的是这一套外部逻辑——《芳华》是一部美化性骚扰的作品吗?《芳华》的悲剧性论述是一种荡妇羞辱吗?《芳华》的争议点是性骚扰是否应得到惩罚吗?
严歌苓最擅长营造的,是叙事陷阱。“触摸”是整个故事的核心。不论是电影里的强抱,还是在原著里写实了刘峰的猥亵,“是刘峰而不是林丁丁吐口了事件中最恶劣的细节:他的手触摸到了林丁丁裸露的脊梁。经过是这样的:他的手开始是无辜的,为丁丁擦泪,渐渐入了邪,从她衬衫的背后插进去……”,坐实他的性侵行为,等于默认在故事结构里,他被流放具有一定合理性,跟她此书的批判主题(荒诞时代压抑人性、鼓动人们告密)产生了不协调,甚至是反方向的力。这是严歌苓用笔的主观恶意。
要知道,那个年代的残酷,她并非没有体验,严歌苓曾因给男兵写情书受到处分,在政治高压下,她差点自杀(小说里这个情节发生在萧穗子身上)。人性里对爱欲的渴望被政治压抑,成为原罪,那是一个巨大的时代问题。刘峰即使不“触摸”林丁丁,只是表白,他同有可能坠入深渊。更不要说在触摸发生的仅仅几年后,中国开始严打,当街拥抱甚至可能被枪毙。在时代成为更大的恶时,设置一个可能会触碰性别议题的情节,引起的争论虽关乎正义,却跟时代的残忍毫无联系。刘峰在“触摸”事件里究竟是不是加害者,影响了整个故事的批判逻辑。从一个时代受害者的故事变成性侵犯受惩罚的故事,大大降低了时代的痛感,也让作者的忏悔批判显得轻薄。
有人提到另一部电影,王小帅的《青红》。在那里面,男主角是实打实地犯下了强奸罪,没有人会觉得强奸有理,但却能从导演的叙事逻辑里,感受到痛苦。个人的罪和时代的罪并无冲突,被包含在更大的悲剧里。而《芳华》,则恰恰相反。如果说冯小刚还试图刻画刘峰的善良美好,那严歌苓原著就是锋利无情地对小人物再次践踏,“看,你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另一处对刘峰有主观恶意的评述,出现在战场上。萧穗子想象着,刘峰在九死一生的关头,“刘峰露出得逞的微笑:这就是他要的,他的死将创造一个英雄故事,这故事会流传得很远,会被谱成曲,填上词,写成歌,流行到一个女歌手的歌本上,那个生有甜美歌喉的林丁丁最终不得不歌唱它,不自禁地在歌唱时想到他,想到他的死跟她是有关系的,有着细细一根纤毫的关系,但她脱离不了那关系。夏夜,那一记触摸,就是他二十六岁一生的全部情史,你还叫‘救命’?最终送命的是我”。这里确实出现了被害者有罪论,荒诞的是,这段话语的存在,恰恰不是为了论述“性骚扰的被害者有罪”,而是“那个被你们认为高尚的时代的被害者,他就是这么猥琐”。性侵者试图用死亡“惩罚”被性侵者,时代政治的严酷,战争的残忍,被消费、消解,也没有人须为悲剧感到忏悔。这是严歌苓的多重叙事陷阱。
原著里的何小曼嘶喊着“我没撒谎”,刘峰怒斥审讯他的人“我没这么下流”,在电影里全部成立,在原著里,作者却于高空俯瞰着他们,讥笑着,“别逗了,你们就是在撒谎”。
冷笔之三:何小曼和林丁丁的殊途同归
七十年代末的文工团,在远离政治风波的乌托邦里,作者主要刻画了四个女性人物,萧穗子,郝淑雯,林丁丁,何小曼。郝淑雯是始终占据主导地位的红二代,“贵族阶层”,红色时代骄纵跋扈,改开年代成为富婆。林丁丁是小资产阶级的上海小姐,除了美貌是硬通货,可以成为向上攀爬的资本外,一无所有。何小曼也是上海人,来自更底层的家庭,父亲畏罪自杀。萧穗子对这三者的观感,以及她对自身的定位,呈现的是严歌苓本人的阶级意识。
对郝淑雯,她是带一点嫉妒的仰视。对林丁丁,是带一点不屑的平视加俯视。对何小曼,是带一点轻蔑的俯视。而她自己,属于一个跟政治特权无关的阶层:知识分子,因为文化技能,在随后到来的经济浪潮里,超越了丁丁小曼,而又不沾铜臭。严歌苓写林丁丁的两次婚姻,一次嫁入红色豪门,被大家族鄙视,离婚;一次嫁给海外华人,以为一步登天,结果天天包春卷,离婚。对这个人物的嘲弄意味跃然纸上。但却不是在嘲弄她的世故势利,而是嘲笑她麻雀攀高枝的不自量力。
严歌苓对郝淑雯这样的特权人物,即使下笔并无美意,也绝不会那样作践她。四人中郝淑雯和厂长儿子结婚后,成为寂寞的富婆。萧穗子依然和她很亲近,也是从她这里,得到了另外几人的音讯。即使郝淑雯亲口向她坦诚,当年正是自己教唆穗子的初恋检举揭发了她。这段惨痛的青春往事被道出后,萧穗子的反应是——没有反应,默然接受,连和解的过程都没有。比起电影里何小萍的“永不原谅”,萧穗子与郝淑雯的和解轻得毫无分量。
与之互文的是萧穗子重遇刘峰后,刘说出一段对下岗工人的看法,“一个国家这么大,跟一个大工厂似的,产品总得改换,机器也总得更新,咱们就算是些老机器老零件,老螺丝钉,给换下来了,扔了,不换不扔工厂就得关门。不是好些工厂都关了门?工人不都得下岗?咱打完仗也就下岗了。哪个国家都一样,当兵的嘛,仗打完了就都是换下来的废零件,旧螺丝钉。不能说螺丝钉旧了,没用了,非不让扔,那会行?不讲道理了不是?”。这段文字让人想起去年大热的一次演讲,贾行家说某个春晚看到小品“我不下岗谁下岗”,演播厅响起经久不息的残忍掌声。创作者让一个被时代抛弃的角色说出这样温顺的话语,仿佛在给自己的良心涂脂抹粉,释然地叹息一句,“啊,他们真善良”,解构了一切时代之痛。
电影有一处拍得特别不好,强行安排萧、刘、郝三人巧遇。郝淑雯仗义地为他代付一千元后,转头就和萧穗子讥讽起丁丁发福和刘峰的假肢,冷酷得有点突兀,而这一段在书里并不发生在同一场景。且讽刺的是,刘峰借走郝淑雯的钱后,消失了,“郝淑雯算了算,发现刘峰借她钱的时候,就打算要搬家和停机了”,和冯小刚试图温情脉脉地体恤老兵、给刘峰留一丝尊严相比,严对底层人的碾压更赤裸。一直到刘峰死亡,这笔钱他都没还上。“放下电话她解释,刘峰过去跟她借过一万块钱,用了十来年还上了九千”。
更奇怪的是严歌苓给小曼、丁丁这两人安排的结局。何小曼:丧偶单身,给一个海外华人当保姆,伺候他养老送终后,被恩准免费住在他的房子里。林丁丁:离异单身,给一个海外富商看房子,教华人的小孩唱歌。到头来,她们都成了海外高华的服务员,看似生活无虞,实则彻底失去了在社会中改变自身阶级属性的能力。
想一想吧,为什么要这么写?谁是海外华人?海外华人是谁?
如果说安排这两人殊途同归,不足以体现严歌苓的势利,那何小曼和刘峰最后的归宿,则让整部小说(和电影)陷入了浓缩鸡汤式的虚无。两人超脱了战友们的汲汲营营,实现无性的事实婚姻,过上了知足常乐的日子。这种叙事逻辑延续了严歌苓一贯的小人物三段论:受尽苦难——精神升华——岁月静好。一切结构性的冲突和压迫、阶层之间无法跨越的鸿沟,最后都以小人物自己的“想开”终结。在严歌苓其他女性题材的小说里,这种对女性苦难的玩味是与男权结构挂钩的,而在《你触摸了我》里,则不仅是女性主义的问题,是严歌苓自身固若金汤的阶层观念的问题。
严歌苓并非出自权贵家庭,她的身份和萧穗子一样,父亲是作家。知识分子的清高与美国上流社会东方贵妇的矜持,结合、消融、整合成一种新的东西,属于严歌苓独有的,胜利者的阶层歧视。她写底层小人物每每有一种俯瞰感,写他们的苦难,写他们反抗但失败,最后赞美他们的安静、顺从与精神胜利。字里行间啧啧连声,尽是冷笔与势利。
冯小刚的《芳华》不是严歌苓的《触摸》,对于这两者间的矛盾,有其两面性。一方面,电影的视觉语言呈现的是对红色年代的意淫,是冯小刚毫不掩饰的赞美留恋,这与真实历史相比,很令人不适。而严歌苓小说则冷静得多,并未痴情怀念文工团的乌托邦性质。这给人一种错觉,好像冯小刚没有把严歌苓的批判性拍出来。实则是严歌苓对批判话题冷感。而另一方面,冯小刚似乎真诚地相信人与人之间的厚道美善,于是将两位主角拍得很美,很纯净,结局有一股“我把自己都感动了”的鸡汤味。这和严歌苓小说本身的冷酷截然不同。这两人对文工团的怀念基于不同的立场,在冯小刚,是“老子出息了可以重温旧梦”,在严歌苓,那段岁月却代表着卑微和耻辱,于是写作成为了一次自我疗愈,甚至是报复。
相同的是,他们俩谁也不想去批判那个时代,他们只想搭一个背景,然后各造各的梦。
“没有被善待的人,最容易识别善良,也最珍惜善良。” 适合带长辈们看,或许多少年后,就没人再拍这样的电影了…后面半小时泪弹太足,我们在最好的年代虚度光阴,他们在最坏的年代洗尽铅华。
精神病人聚众围观文工团的歌舞表演,是个很好的落脚点。但分裂的冯小刚,显然没有想好,如何去反思这场大型的疯人院精神虐待。你为所谓的情怀买单,为不再拥有电影记忆的父母辈落泪,你以为这是一壶好酒。实际上,更像是损伤大脑记忆的勾兑酒精——正如那场丑陋的散伙酗酒。
本不抱希望 却意外惊喜 剧本依然很严歌苓 大时代背景下小人物的命运 红布黑布白布的符号堆砌 一代人的青春与主旋律的结合 冯导这几年感觉学了很多 炫技般的长镜头运用 丛林枪战长镜头真的太厉害 有几场戏真的想拍手叫好 缺点还是过长 有明显可删减的部分
7,冯小刚这次应该是走心了,第一次能在他的电影里找到更真实的感情共鸣。故事可看性不错,从青春芳华到残酷战争再到一切的幻灭,颇有些伤感。美术、服装、摄影、配乐都非常出色,也成为主要加分项,片子拍得非常漂亮。
到广州美术学院讲座,在大学城的巨幕影院里欣赏了它。“青春芳华”与“历史盲点”的光芒抵消了剧作和处理的上的一些短板,使影片《芳华》充满了感情与力量。在如此娱乐至上、虚无历史的潮流中,冯小刚导演的不懈坚持与努力格外令我钦佩!
岁月漫漫,芳华刹那,青春是独舞后的重生,是撕碎的心动诗行,是泛黄的破碎照片,是物是人非后不曾遗忘的气息面容,青春的热血涂洒在特殊年代,以平庸个体嵌入历史图腾的方式,呈现诗意浪漫与残酷幻灭并存的质地;前后影像基调对比明显,战争长镜调度出色,情怀满溢不觉煽。
《芳华》好看。隔着岁月往前看,许多人和事儿加了青春的滤镜,都深沉到不像话。年轻人美好又残忍。美好是因为心眼不脏,残忍是因为对别人的善良难以感同身受。那一代人把芳华给了时代。由衷地希望我们这一代人能多留些芳华给自己。
我不喜欢现在严歌苓的小说,但喜欢由她小说改编的电影。好看。
最大问题出在导演在给作为主角的文工团群体持何种态度上投了弃权票。那么我们就可以看到在前半部已被成功塑造为坑害好人的作恶者,在后半段试图以依依惜别怀旧战友情感染观众,只能彻底失败。
冯小刚的最佳作品——也就这样了吧。道具、美术都让人感动地细致,但各种柔光滤镜让人倒胃口,一个又一个华丽丽的长镜头,但人物的脸谱化让人没法忍。冯是大陆导演中最擅长市民情节剧的,但过分沉溺于草民被时代巨轮碾压的悲情,却无力反思巨轮本身,这使得他的电影始终讨巧有余,力度不足。
那个年代,集体对于个体的“人无完人”是敬而远之的,边缘个体最容易找到共鸣;人们对于“英雄”的定义也是不容许有缺点,所以英雄才会一次次上场和落幕。对于那个时代特征、精神面貌的还原,拥有创作者的情感投射,使之活灵活现,恍若隔世。(缺点是后半小时有显冗长,女演员们傻傻分不清)
贩卖几代人集体回忆的流水账,冯小刚讲故事的能力直线下降啊,只能靠年代符号来缅怀“善良”了。陪母亲大人看的,她要给五星我要给三星,结果就是被平均(就像里面每个人的戏份一样)...🙄
严歌苓笔下有幻灭,但冯小刚镜头里只是一闪而过。严写的是“他触摸了我”,冯心里更多是芳华,如同张艺谋心里有“归来”,而不是“陆犯焉识”。无论是冯还是张,都从严歌苓笔下拿走了自己需要的东西,而将严那部分反思一带而过。他们终归是这个时代的主流,而严歌苓多是历史边缘人视角。也只能如此了。
配乐简直要打500颗星。这电影我妈不带我外公外婆去看的话他们当年就是白在军属大院见证文革了。节奏和情绪在剪辑上有些脱节不过还是有被感动到。一镜到底的战争部分略乱略啰嗦,但整体瑕不掩瑜。坐我旁边跟我差不多年纪的中国男孩哭了。最喜欢的角色无疑是穗子。我对军旅题材的作品是没有抵抗力的。
最近的影片都是「虽然我哭了还哭的很惨但我没法把票投给你」的类型
敏感题材更像噱头,包装着一个中老年气味的回忆录。如果彻底变成一个回忆青春的私人叙事也可以,又或者干脆变成对特殊时代的见证与反思,冯小刚哪边都舍不得放弃,变得互相冲淡。战争空留场面,不能追究,“十年”只做背景,也无法深入,最深入动情的是开头文工团内的那部分叙事,残忍被忽略,只剩明媚
衷心祝福冯导,宣传的时候接触到他好几次,这年头还关注这种题材的导演不多了。在有限的人生里多完成一些自己真的想做的事情吧。我真的很喜欢这样的电影,讲一个故事,感受一段人生。
这场战争活着不如死去,那个年代清醒不如疯魔。倘若这样牺牲,刘峰便能被写成歌,在心上人的歌喉里成为不朽;假如继续痴癫,小萍就能一直跳舞,在幻梦里领舞到老去。可惜文工团的台上没有不散的舞,滇缅的沼泽里唱不出永恒的歌。他们像熟透的番茄、将化的雪糕,在青春里一个趔趄,再回首已是面目全非。
虽然剧本是很严重的硬伤,用女二的第一人称讲别人的故事,导致最后没有哪个角色的形象足够立体。不过从情感上讲,我是非常喜欢这部电影,很有共鸣,让我们看到一个特殊的时代,看到那代人信仰的幻灭,故事里没有敌人,但敌人又无处不在,好坏善恶都只是一线之间。这部电影里,最好的肯定是配乐了。
能抱抱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