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不会拍电影的贝斯手不是好音乐人——约翰·卡尼的理想与浪漫
爱尔兰人约翰·卡尼本来在一个摇滚乐团担任贝斯手,制作音乐录影带的经历激发了他对音画的兴趣,于是他扛起摄像机当起了导演。2006年的《Once》、2013年的《Begin Again》和2016年的《Sing Street》以动听的歌曲、清新的风格和细腻的情感俘获了大量既热爱音乐又热爱电影的粉丝。约翰·卡尼完成了从音乐人向电影人的转变,他的音乐电影好听又好看,像一阵微风,又似一股清流。
《Once》2016/07/21
卖花女和街头艺人的故事,两个彷徨的灵魂,在对音乐的热爱中找到默契,相互慰籍,直到他们找到属于自己生活,各自上路,寻找幸福。
《Begin Again》2015/06/27
失恋女青年和失意男中年的故事,同样是在音乐的激励下,走出困境,找回自己,重新出发。
《Sing Street》2016/07/20
热血少年和半熟少女的故事,在音乐的指引下,他们热爱,他们执着,他们叛逆,他们长大。
不止是音乐
三部电影的原声都非常好听,但如果光是好听,那约翰·卡尼大概就还是个拍加长音乐录影带的家伙,我试着问自己被约翰·卡尼打动仅仅是因为好听的歌曲吗?答案是否定的,我感受到的是被音乐包裹着的一颗跳动的心。
《Once》说到一件事叫热爱。热爱不仅是一种状态,更是一种能力,一种为了某件事投入和执着的能力。独自抚养孩子和母亲的卖花姑娘生活窘迫,依然坚持每天到琴行借钢琴练习一小时;失恋的吸尘器维修工,坚持街头卖唱,创作歌曲。她默默无闻,他郁郁寡欢,但当他们弹奏歌唱,眼里就熠熠生辉,身上就闪闪发光。热爱让他们走出阴霾,重见阳光。
《Begin Again》说到一件事叫独立。一个是和男友一起到纽约追寻音乐梦想遭遇劈腿的文艺女青年,一个是家庭破裂,事业重创,精神崩溃的危机男中年,能够在纽约街头重新出发,靠的是从情感的依附关系中解放出来,成为自己。只有当我们的言行举止不再从属于任何一个他人,当我们的喜怒哀乐不再依附于任何一段关系,我们才能真正摆脱束缚,赢得尊重。
《Sing Street》说到一件事叫自由。父母破产离异,被迫转学的少年,和很多青春片里的孩子一样遭遇了变态老师、恶霸同学和堕落情人,幸运的是他有斗战天团一样的乐队和精神导师一样的哥哥。他像个热血战士一样挑战权威、对抗霸凌、追求爱情,仿佛一艘停泊在港湾里的船,渴望扬帆起航拥抱自由。没有比按自己的意志生活更让人热血沸腾的事业,要做的只有勇敢向前。
热爱的能力,独立的精神和自由的意志,是最最宝贵的财富,决定了我们是谁,怎样活着,不管在什么年龄段,什么境遇中,都值得被好好捍卫,哪怕会为此付出一点点代价。
不止是爱情
三部电影看起来都像是爱情故事,但好在又都不止是爱情。正因为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孤品,每一次情绪的共振,每一段灵魂的共鸣,才显得如此奢侈又珍贵,好像浩瀚宇宙中的星辰,相遇又分离,各有各的轨迹。当他们在街头共享歌单,当他们在巷尾录制单曲,当他们在凌晨激情排练,当他们在深夜动容歌唱,不由得感叹困顿时刻心有所托便是人生好时光。
很感激约翰·卡尼没有让卖花姑娘和街头艺人莲开并蒂,也没有让失恋女青年和失意男中年双宿双飞,他放了爱情一条生路,从情投意合到梁伟文笔下的“沦为伴侣”,不见得是爱情最好的归宿,黄伟文说“淡淡交汇过各不留下印,但是经历过最温柔共震”,何尝不是一种美丽的结局。喂,等等,热血少年不是和半熟少女成功私奔了吗?但这是初恋啊!出门跌倒的可能性大了去,没见约翰·卡尼让他们两一开船就遇上了暴风雨吗?毕竟年轻时谁懂爱情?爱情万岁,但爱情不是全部。
理想与浪漫
在约翰·卡尼这三部电影里,努力总能换来成功,热情总能战胜困难,这听起来确实有点像成年人眼里的励志鸡汤或者矫情童话。但被生活和现实无情摔打,变得麻木不仁的我们,是否需要这样一点理想主义和浪漫主义,来提醒我们曾经热爱过,曾经追求过?
2 ) 为了撩到你 造座城堡也值得——《初恋这首情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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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月完成了三刷《sing street》,今年来还没碰到一部怎么看都不腻的电影,喜欢电影静静地叙说着故事的节奏,喜欢电影里平淡而美妙的音乐,喜欢电影里每个角色赋予的人生缩影。
第一次看完时,脑子里满是千丝万缕的念想,结果三遍看完,发现突然间写不出东西。
电影里讲了康纳和拉菲娜之间美的不像话的初恋;也讲了康纳的父母只是因为做爱而结婚的爱情。
电影里讲了埃蒙这些对音乐充满热情年轻人;也讲了康纳他哥哥布兰登因为音乐而颓废的人生。
音乐不一定是全部,但却改变着一个人的一生。
音乐让一些人疯狂后沉沦。
But once,I was a fucking jet engine.
☞【为了撩到你 造座城堡也值得】
我喜欢康纳这种纯粹的喜欢,为了撩你,就去组个乐队。
初恋是义无反顾的,所以完全想象不到康纳第一次见到拉菲娜,编出的理由竟然是我有一支乐队拍MV需要女主角。但其实感同身受的一想,其实并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因为初恋,初恋必是疯狂。
初恋给你的有多么印象深刻。
好像应该巴不得把全世界都给到对方吧。会因为一点点对方的话语和小动作而欣喜几天;也会因为恋爱中稍微的不悦,仿佛感觉自己是这世界上最痛苦的人。
所以每每看到康纳和拉菲娜在影片中的小动作和套路般的对话,都觉得有些可笑,因为这样幼稚的初恋,仿佛已经是上个世纪的经历,却在情理之中。
在电影里,康纳和拉菲娜见面了三次,拍摄MV两次,约会了一次。
第一次是康纳主动的搭讪,这个时候康纳还是乖乖的小学生,所以浓妆艳抹的拉菲娜对他是有些嗤之以鼻的。而康纳这小孩套路也深,乐队,制片人,MV各种耍酷成熟的词把拉菲娜逗得一愣一楞的。
我觉得第二次见面是最可爱的一次交流,好像两个心照不宣彼此好感的人,却互相要着面子。
康纳刚见到拉菲娜,表现出非常熟悉似的问好:最近怎么样呀?拉斐尔却说:哦你是那个乐队的男孩呀。当时康纳的失望表情和飘忽的眼神,特别可爱特别写实。
后面,拉菲娜说:这首歌真贴心。康纳却轻浮地回答:别误会,歌曲不是关于你的,是写给另外一个模特的。但比康纳阅历丰富的拉菲娜怎么会不懂这套路呢,她立马就回答:我不一定有空,最近比较忙。
多么有趣的初次相识有互相喜欢的人之间的对话,而且表演的特别传神,简直把初恋时的状态演绎的出神入化了。有个小细节,在康纳离开的时候,回头不小心撞到了停在路边的小轿车,可想而知,这段虽然只有三分钟的对话,康纳是在心里演练了多少次,当时又是紧张到什么程度。想想真的觉得好玩又好笑。
第三次见面是拉菲娜主动到学校找的康纳,这时的拉菲娜穿上了非常清纯的衣服,不化妆不戴首饰,她见面给康纳起了个艺名,叫做科兹莫。这次见面是他们聊的内容最多的一次,也许是因为康纳刚在学校被顽固的校长批评了一顿,而拉菲娜被康纳的歌曲听哭了好几次,所以两个有点小情绪波动的人,话就特别多特别投机。而也是这次,拉菲娜教会了康纳:爱是悲喜交加的。
两次的拍摄MV,结束后一段非常非常浪漫的桥段。
第一次拍摄结束,康纳载着拉菲娜回家,我想载着喜欢的人兜风,这应该是最欢喜的一件事情了吧。巴不得一路越远越好,最好永远不要到头。在分别的时候,康纳想吻拉菲娜,结果拉菲娜的男朋友突然出现,让康纳心情立马跌入了谷底。
第二次拍摄结束,在海边拉菲娜向康纳说了自己的梦想,康纳此时也正式开始把音乐当作自己的事业来做,他开始知道做音乐该去哪里,该怎么做。
但我觉得这段最烂漫是在坐火车回去途中,在暧昧的夕阳中,两个人于人群中相隔着一个过道,彼此相视,微笑,其实不知道两个人心里想的是什么,但就是很美很浪漫,好像彼此的眼神里就把话语讲的非常清楚了。这时的康纳已经少了份义无返顾的冲动,多了一份成熟的爱恋。
最正式的约会,也就是拉菲娜离开前的一次,康纳带着她去到一个岛上,彼此度过了一个慵懒的午后,接吻,谈心。而这次接吻的过程,真的是让人觉得滑稽又好笑,康纳那种笨拙的索吻方式,烂透了,但却单纯的感同身受。
整部影片最让我动容的地方,是最后一次康纳去找拉菲娜,结果发现拉菲娜已经不告而别,而且没有留下一点的口信,得知结果的他,无力的压抑着眼泪,疲倦地瘫坐在地上,好像整个世界都沦陷,好像生活没有了色彩和意义。之后的生活,对他而言一切都悲伤,悲伤的父亲一个人在客厅看着不断重复的电视,悲伤的哥哥一个人抽着烟,我觉得这组镜头导演安排的真是太完美了,而康纳的表演也到了无可挑剔的程度,仔细去观察,康纳的每一次表情和眼神,都把“失恋”的那种状态表现的天衣无缝。
这时的康纳,写出的歌曲也悲伤起来,《up》里的歌词让人心痛。
所以喜欢这部电影的人,有过初恋的人要认真的看看这部分的镜头和表演,可能很有代入感,非常容易找到自己过去初恋时某个时期的自己。
最后康纳的演出成功了,而且还抱得了美人归。他们自己搭上一座小船,要横跨海峡前往英国。故事以这么疯狂的举动结束,也是寓意着初恋就是疯狂的这种意思吧。
最后有个小细节,他们行使在暴风雨中,遇到了一艘游轮,于是他们跟着游轮,开始前往他们梦想中的国度。其实在前面康纳带着拉菲娜去岛上约会的时候就有个伏笔,他们看到了一艘前往英格兰的游轮。
好在整部电影是个完美的结束,哦不对,不能说完美,初恋是美好的,但婚姻不一定,所以他们这样没有依靠、身无分文的前往英国,很难说之后的故事会是完美的。
但这样点到为止最好了,不管在英国他们是否会因为生活而吵架,是否因为柴米油盐而斗嘴,是否因为花花世界而变心……这些都算了吧,不去破坏浪漫的初恋,因为原本爱情都不是如相识般那么纯美。
人生若只如初见。
一直在讲康纳和拉菲娜的初恋经历,可能是电影本身给我的就是初恋的这个概念,而看了三遍,最让我印象深刻的还是康纳和拉菲娜彼此的初恋经历,一些对话,一些小动作都让人啼笑皆非。
☞【But once,I was a fucking jet engine】
其实我很同情康纳的哥哥,布兰登。
But once,I was a fucking jet engine.
在后面,布兰登和康纳争吵的那段,是布兰登几十年来最歇斯底里的一次宣泄,他咆哮了自己的人生,砸毁了自己最喜欢的音乐设备,而这一切都是他的人生,他一辈子的梦想,所以他咆哮着:But once,I was a fuckingjet engine.的时候,莫名的有些伤感。
在整个康纳的家里,最具文艺气息的地方就是布兰登的房间了,仔细看,堆满了卡带磁带专辑书本,贴满了名人音乐海报,连躺在沙发上抽一下午的烟都那么文艺,文艺的充满了颓废的魅力。
所以有故事、会音乐的人,连颓废都颓废的这么有魅力,不是吗?
在康纳遇到任何爱情、生活,以及音乐上的问题时,都是在这所小屋子里,布兰登一点一点教会了康纳,就如布兰登第一次的对康纳说的:我要跟你彻夜长谈,这里就是学校。
最可笑的是康纳完成的第一首歌,哥哥布兰登形容是:你是想交配想疯了吧!
哈哈,康纳写的第一首歌,没想到哥哥一听就揣摩到了弟弟写歌的用意。
于是在这间小屋子里,布兰登教会了康纳:玩摇滚是要有风险的;拍摄MV需要锻炼想象里,提前在脑海里构思好所有的画面;不会有女孩会喜欢上一个听创世纪乐队的男人;人生需要干一些有意义的事情……
布兰登教会了康纳很多。
其实康纳三兄妹都有点彼此的小隔阂,会因为立场和梦想而吵架闹矛盾,但在这间小屋子里,他们就一起玩嗨,一起跳舞,亲密无比。
在最后送走康纳和拉菲娜的那场,哥哥布兰登不舍的快要落泪了,但看着康纳船驶离而去的时候,他像小孩一个夸张的欢呼和跳跃,那种激动的动作表情,就好像是他自己完成了这样一次冒险经历一样。
他在为康纳高兴,因为康纳做了自己曾经不敢去做的事情,他喜欢音乐喜欢的那么彻底,他也曾做个完美的计划逃离小岛去往德国,可惜计划被妈妈发现了。
他说:伟大的艺术家都得离开这座岛,留下来的不是抑郁了,就是成了酒鬼。
所以他希望康纳能离开这里,成为伟大的艺术家,完成自己不能完成的梦想。
父母的爱都是奇怪的,在电影里每个人的感觉都是这样,包括布兰登,包括康纳,包括拉菲娜,包括埃蒙。
☞【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这是需要天赋异禀】
哦对,我还想说说电影里音乐天赋最全能的埃蒙。
埃蒙的出场简直就是神一样的存在,先来一段表演,八种乐器先搞一遍,结束推一下眼镜。一个文弱书生似的小白脸音乐玩的这么溜,帅到不行。
我们说任何兴趣和事业有一个志同道合的人非常重要,而埃蒙就是康纳最志同道合的那个人,影片里两人一起搞(写)基(歌)的桥段很多,而且每一次创作彼此都非常默契,非常欣赏对方的想法。有时候感觉这样一对CP,如果到达一定年纪了,两个人再在一起弹着吉他写着歌,那画面简直美到不敢想象。
想说说埃蒙,其实不仅仅只是电影里的他,而是我觉得活了几十年,好像经常就是有这样的人存在,这种人外表看起来华而不实,但却精通于某一项东西,精通的不得了。不出场就算了,一出场就一鸣惊人。
我非常羡慕这种人,这种人平时看起来很平凡的人。
我遇到过很多,以前在公司里一同事,人长的简直了,在公司里也低调的失踪也不会有人发现的那种,结果在某一次活动中,发现她钢琴八级,会写歌写曲,写了一首好书法,绘画拿了一堆的奖……我当时就震惊了,这种人是怎么存在的。
电影里的埃蒙也一样,可能在学校里,很少人会知道这样一个乖乖的学生会玩音乐吧。
而且埃蒙谈起贝斯的动作,很滑稽,仔细看。
整部电影所有人物的设定,导演都用了很多心思。康纳父母的婚姻,和康纳自己形成的强烈对比;埃蒙音乐家庭的背景和布兰登的音乐悲剧形成的对比;黑人家庭在白人生活群中的地位;学校里的小混混巴尔里,在学校里的暴行,是因为家庭环境所致;还有那个滑稽却有着商业头脑的小孩达伦……
仔细看,整部电影导演人物设定真的非常出彩。
电影里的音乐很好听,但相比于导演之前的两部电影,《曾经》和《再次出发》,《初恋这首情歌》中的音乐没有那么亲和力。
可能电影时间背景原因,那时候的摇滚乐,现在还是有些无法完全接受。而《曾经》和《再次出发》里的歌曲,那是可以单曲循环一个月的。记得看完《曾经》之后的那次,里面的音乐后来听了好几个月,falling slowly和if u want me,还去学了弹唱。
看了很多影评,关于里面很多乐队和乐手的,可惜自己真不懂音乐,所以什么摇滚风格,什么主流的乐队都不记得,他们的音乐也听不懂。
噼里啪啦敲了两个小时,好像想表达的东西太多,却也表达不好。
但《初恋这首情歌》真是一部好电影,真值得去看看。
玩摇滚是有风险的;创作音乐是永恒的。
初恋这首歌,怎么写都是写不完的。
3 ) 【整合帖】《Sing Street》里那些跨越时代的经典乐团
作为曾经的乐团贝斯手,加上其之前两部音乐电影《Once》和《Begin Again》中令人惊叹的音乐,导演约翰卡尼的音乐品味早已不容置疑。此次在最新的作品《Sing Street》中,他借男主人公哥哥之口,介绍了不少在上世纪80年代风头无两的乐队。
Duran Duran
大家或许还记得男主人公在全能乐器音乐人小伙伴家中,被对方问及Duran Duran的场景。这支1978年成军于英国伯明翰的乐队,团名取自Roger Vadim的畅销科幻小说《Barbarella》。俊俏外貌和华丽精致的MTV,令他们成为媒体的宠儿,而乐队更成为1980年代初期新浪漫运动中的重要一员。说来,《Sing Street》中那首《模特儿之谜》的MV,还真有些Duran Duran的风范。
乐队于1993年推出的同名专辑《Duran Duran》是他们最为出色的专辑,当中歌曲风格多样,或讽刺媒体(《Too Much Information》),或反映社会阴暗面(《Sing of the City》)。专辑全球销量近1000万张,当中的单曲《Ordinary World》不单登上了各国的排行榜首,更是乐队最出色的作品。
The Cure
当影片中男主人公的哥哥为他解释Happy-sad的含义时,扔给他一张The Cure的专辑。用貌似欢乐的音乐表达悲伤的主题是The Cure的典型风格,他们的作品主题多样,有受加缪小说《局外人》启发而作的《Killing an Arab》,有为卡夫卡的同名短篇小说启发所写的《At Night》。他们在歌曲中,揭示人内心的阴暗、痛苦与哀愁。
乐队的第一张专辑《Three Imaginary Boys》与他们的早期单曲被认为是朋克摇滚革命的一部分,而在1980年代,乐队的音乐主题趋向阴暗和痛苦。1982年的《Pomography》专辑发行后,核心人物Robert Smith开始在音乐中注入流行元素,使得乐队的人气日渐增长。Robert常以一头乱发、苍白面庞、涂抹弄脏唇膏的形象示人,而这支乐队更在1990年代由宝丽金(台湾)唱片公司译名为「怪人合唱团」。而当时,他们已成为世界上最受欢迎的另类摇滚乐队。
Motörhead
Motörhead(摩托头)亦是电影中提到的乐队之一,这一乐团常被视为1970到1980年代英国重金属新浪潮的先驱或成员之一。他们的歌词涵盖战争、善与恶、权利滥用、滥用药物和赌博等主题,而团名便取自安非他命吸食者。艺术家Joe Petagno在1977年曾为乐团的专辑封面创造过野猪獠牙、链条和角钉组合成的乐团标识,随后它的变体屡屡出现在之后的各张专辑中。
摩托头最成功的作品当属现场专辑《No Sleep 'Til Hammersmith》,它在1981年6月27日获得英国排行榜榜首,并奠定了摩托头作为一流乐队的地位。他们的现场演奏更是感染力十足。
The Jam
片中还采用了The Jam的歌作为插曲。这支来自英格兰萨里郡的摇滚朋克风格乐队,组建于1972年,在成立十年后解散。在乐团活跃的十年里,他们被视为Mod摩斯族文化的象征,创作的歌曲中,有三首成为英国榜冠军,分别为《Going Underground》、《A Town Called Police》以及《Best Surrender》。
他們的MV真的很有年代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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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olice
既然提到The Jam,就不得不说说The Police。从1970至80年代,在日益喧嚣的欧美流行乐坛中,警察乐队以其讲究旋律的满摇滚风格异军突起,受到依然缅怀The Beatles时期的乐迷拥戴。The Police还是《Sing Street》主题曲《Go Now》的演唱者,Maroon 5主场Adam最爱的80年代乐队呢。
The Police这一名字源自大家对乐手Copeland作为警察的父亲的玩笑,却神奇地沿用了下去。他们的作品中,有叙事民谣,有牙买加音乐元素,即使在消失一年后于1983年回归,依然凭《Every Breathe You Take》获得格莱美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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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去影院二刷,发现很多漏网之鱼。但苦于难以记忆,所以暂时只能整合这么多。
欢迎大家继续补全~
(原文刊于橙新闻:
http://www.orangenews.hk/culture/system/2016/06/30/010036757.shtml,内有各乐队曲目视频~)
4 ) 唱通街。
正文在分割线后,前面这一片区是我的叨逼叨板块,与电影无关。
①内地上映了,什么妖魔鬼怪都出来了。那啥,像这种自我介绍型的留言就不必写好多次了,你是啥玩意儿我已经了解了。欢迎你联系我线下面对面口吐莲花,我一定抽你一个耳光代替你失格的老妈和老师教育你读书不等于吃屎。
②评论里用“果然一般都是女性才”句型扣帽子的男性,你有事吗?🙂喜欢不喜欢这种个人好恶判断标准跟你带不带把有关系?我还喜欢death metal呢,你不喜欢那就被开除男籍了呗?不喜欢就不喜欢,没人强迫你喜欢,但少猥琐兮兮上来就拿性别扣帽子。
③我居然有朝一日等到内地上映啦哇哈哈哈哈,重刷日程安排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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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内三刷达成,脑仁儿里的躁动让我坐在电脑前开始写下久违的作文。
-我是本电影的自来水,思绪非常主观偏颇散乱-
-别人都在谈梦想爱情音乐,那我就谈谈家苦吧-
“唱通街”,这是香港字幕为Sing Street起的乐队名。粤语里“唱通街”的意思是大肆宣扬,当然,这是在香港呆了五年仍不能讲好粤语的我特地去google过才知道的。倒是这个名字,特别符合我对男主Conor和他的野鸡乐队的第一印象。
不就是中二+撩妹,这阵式还真是恨不得“唱通街”让全都柏林都知道呢。尤其是创作出的第一首酷炫狂霸拽的The Riddle of the Model,那火树银花的用词,那霹雳混搭的曲风,那递给Raphina磁带时心口不一的傲娇,简直一击即溃好么少年,你真的太好懂。
说实话直到这时我都觉得自己在看一部美国范儿的热血励志青春歌(舞)片,毕竟我这个年纪对恰恰介于“刚刚过去”和“很久以前”的青春,有一种十足的不愿深交的尴尬感,而前半段确实有足斤足两的笑料,于是让我觉得就这么轻松地吃吃爆米花也不错呗。
谁知,我还是低估了青春这颗炮弹的余波。
不知道有多少人有过窝在房间里隔着门听父母吵架的经历。我依稀记得发生这种事的时候我是蒙着被子哭,或者冲到他们中间对他们大吼要他们停下。索性这都是过去的事了,父母也早已变成了老夫老妻,一起爬山自驾,偶尔互相埋怨,大多时间是站在统一战线对我的婚姻和未来絮絮叨叨。
但是偶尔回想起来,一个独生的小孩,没有兄弟姐妹,父母和家就是天。可是天要裂了,连个能说说的人都没有,毕竟这对我而言属于“家丑不可外扬”的范畴。
所以看到兄妹弟三人伴着门外的争吵声,播放黑胶碟片,抽烟,跳舞,欢笑,以同胞的纽带互相保护,我真的很羡慕。
印象很深刻的是兄弟俩坐在楼梯上看着妈妈的背影聊天。“树木太高挡住前路,所以她退回来了。”哥哥说这话的时候,妈妈正以一种近乎别扭的度假姿态,反手撑着台阶,戴着墨镜,啜着小酒,翻着报纸,坐在自家门口晒太阳。这一幕太奇特我却好像又懂。这是一个人,已经听天由命的人,却仍有一点不甘心的人,在短短的、属于自己的时间里,尽全力摆脱和忘却家庭丈夫孩子债务组成的生活,用阳光晒晒那已经潮湿生霉的梦想,不愿它就这么死掉。
杀死梦想的,是生活,是互相爱着的人。多错啊,但是多对。
Raphina感叹过,父母的爱,真是奇怪。可是哪种爱不奇怪呢?哪种爱又不自私呢?爱是双刃剑,可以让人开心,也可以让人伤心,这就是happy-sad。男女之间的爱情,是多巴胺、肾上腺素以及其他种种或化学或魔法组成的玩意儿,是更纯粹更强烈更随心所欲的happy-sad。然而至亲的爱,却是永生交织着血缘、责任、义务、伦理,它们有时候毫无保留地披荆斩棘,细心呵护不为外界伤害;但有时候,它们成了刺,成了牵绊住前进脚步的藤蔓,成了痛苦的始作俑者。这种happy-sad,却是欲说还休。
哥哥Brendan这型的非常是我的菜。壮(注意,是壮,不是胖),懂音乐,俏皮话随口就来又不失自我的深度。“Rock n Roll is a risk. You risk being ridiculed.”这话我简直能记一年。如此可以想象当年的他,大学生,短跑健将,意气风发,玩得一手好吉他,撩妹一撩一准。可是如今却落得一个蓬头散发家里蹲的辍学毒友。
Brendan对着Conor发飙那场戏我看了三遍,三遍都飙泪成狗。你要说他憎恨父母厌烦兄弟那我肯定是要骂你的,从他对父母内心的了解以及对弟弟梦想的支持都可以看出这是个情感很重的人,是个很爱很爱这个家的人。说个剧透的细节,某次深夜父母再次爆发争吵,Brendan隔着门听到模糊难辨的对吼,就能捕捉到母亲外遇的蛛丝马迹,他简直敏感细腻到不行。但这样一个尚未脱离青春范畴的年轻人,却善于用嬉笑和不正经来对抗父母的权威以及调戏弟妹,善于用一种不在乎一切的态度加以掩饰,娴熟得如同一个跌打滚爬几十年的老油条。大概就是这份亲人之爱,伤害了他一次又一次,让他失望了太多太多次,以至于让他觉得只好不在乎,不在乎的话伤痛就能轻一些,还轻不了那就麻醉自己,辍学,飞叶子,放弃音乐,甚至放弃这份沉重的爱。
然而这欲说还休的happy-sad哪是说扔就能轻松扔掉的。纵然父母每次争吵时自己都能像个没事儿人似的插科打诨抽烟睡觉,但当真的知道他们婚姻破裂无可挽回的那一刻,强装镇定的Brendan其实早就乱了阵脚。而面前这个一心只想着自己演出的亲爱弟弟,他脱口而出的无心之言成了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以下有对话剧透)。
Conor(对兄长的异常情绪摸不着头脑):“你怎么了?”
Brendan:“我不知道,我只是现在有点焦躁。”
Conor:“为什么?”
Brendan:“因为我两天没飞叶子了。”
Conor:“为什么?”
Brendan:“因为我想为我自己的人生做点正经事。”
Conor(不理解地笑了一声):“为什么?”
我觉得这段对话简直绝了,就是这短短的交锋让我对导演大叔的敬佩陡然提升到了殿堂级。
按理说,父母兄弟姐妹,这些人应该是我们最亲近的人,是我们自以为最了解的人,但恰恰很多时候,这自以为的最了解成为了最大的误解。就好像小学阅读理解里遇到的故事,妈妈每次吃鱼都夹走鱼头,儿子就认为妈妈爱吃鱼头,直到多年后娶妻生子,才意识到妈妈是为了把鱼肉留给孩子吃。同理,Conor大概是真心以为自己的大哥就是这样一个骨子里玩世不恭的黑胶宅,沾沾毒,听听歌,日子得过且过才是常态,此时的波动的情绪实在是难以理喻。Brendan突然变得不一样了,Conor的脑子却一时回不过弯,下意识地诘问来表达自己的不解,却正中大哥最痛的伤疤。
Brendan爆发的自白非常触动我。他对父母和弟弟的指责于我有了共鸣。不怕暴露我阴暗的一面,我想每个孩子或多或少都有对父母的怨恨,那些怨恨掺杂在爱里,成了心头一个死结。Brendan曾经有梦想,曾经有翅膀,曾经想飞,却被母亲以爱的名义生生拦下。继续往前数,当他曾经是独生子的时候,想必他也经历了如我小时候一样不能与外人分享的家庭之苦,本该被祝福而降生的孩子,独自充当着幼稚年轻父母的粘合剂。而后他有了弟弟和妹妹,他用自己前人栽树的经验教训保护着弟妹,指导着弟妹,在Conor机缘巧合下继承他音乐之路的时候, Brendan更是倾囊相授,甚至仿佛看到自己的梦想在灰烬中有那么一点重燃的盼头。然而被自己支持着的Conor,却也是这么不懂自己,误会自己,甚至敏锐地感觉到了那么一点点的无意的轻视。
“你走在我开拓好的路上,但是,我才是他妈的那头开荒牛。”
“You just moved in my jet stream, but once I was the fucking jet engine.”
原台词太棒,哥哥我爱你。
终于的终于,Conor读到了一点Brendan那不肯轻易示人的心。当他循迹走到了Brendan搏到尽开拓出来的道路的终点,即将自己铺设崭新而未知的轨道时,Brendan依然毫无犹豫地做了那只给出第一把力气的推手。惊讶,激动,羡慕,不舍,担心,祝福,当小船已远走,Brendan靠在座椅上粗重地喘着气,我想他应该看到了另一个时空里自己义无反顾前行的背影。
到底有人,替我高飞,不管结果,总算试过。
该对谁道谢呢?对这只有我尝过的happy-sad。
其他方面,比如原创歌曲超好听(非常推荐Up和Drive It like you Stole It,购入了OST的我每天循环五百遍),比如80年代怀旧金曲简直棒(Rio和Maneater太抓耳),比如MV都拍的超带感(Drive It like you Stole It那支美国校园舞会风真的非常Back to the Future),比如男帅女美(我好喜欢鼓手,不对我每个人都喜欢),我就不多扯了。一部电影好与坏,除了硬件软件客观主观,我倒觉得最讲究一个”天时“。所以,感谢Sing Street在我生命中最对的时刻出现,really happy-sad。
通篇看下来这是一份极其散漫的自来水作文。但是有什么办法呢,我就是这么爱Sing Street,恨不得”唱通街“,恨不得让全世界都知道。
PS.表达一下我对《初恋这首情歌》这个译名(连带港台译名都很烂)和豆瓣简介的反对,编辑者要么没看过电影要么看歪了嗯。
5 ) 『闪闪发光的青春。』
就喜欢这样的青春片,不洒狗血不矫情不无病呻吟。
标签:复古风。英伦摇滚。青春。青涩的爱情。追逐梦想。
「现在不走,就永远不会走!」
「永不转身,永不回头。」
80年代带感的青春感染着每位观影者。
从《Once》到《Begin again》再到这部,音乐真是有魔力的存在,导演John Carney这个曾经的乐队贝斯手在电影里充分发挥了他的音乐才华。John的作品给我的印象就是好像有一缕阳光照射下来的感觉,明朗轻快的节奏,温暖治愈的故事,生活需要点调味剂来改变,而音乐就让生活变得更美好。
这部《Sing Street》在我看来闪闪发光(请允许我稍微吐槽一下译名《初恋这首情歌》,这是啥套路?能不能再俗气一点?),因为有梦想的人在追逐梦想成真的过程就会发光,从一个平凡的遭校园霸凌的懵懂正太到自信的在舞台展示自己到最后带着女神学姐扬帆远行,燃爆了的青春,不要平淡不要循规蹈矩,因为青春没有什么不可能,只要你肯努力!
【Rock N Roll Is a Risk】
80年代是Brit-pop的黄金时代。各式各样的独立唱片公司、风格各异的乐队百花齐放。在经历了六七十年代独立音乐不断进化之后,Brit-pop音乐风格由可经区分的多样化,走向进一步的融合,形成自成一派的体系。
如果你周围也是这样的氛围,在青春期的你会不会自然而然的拿起吉他,勇敢追求Rock N Roll之梦呢?虽然我们的男主是为了撩女神学姐才决定组乐队滴~
【The Riddle of the Mode】
她是个谜一般的女孩。她叫Raphina,美丽又早熟的姑娘,Conor第一次搭讪就成功要到了妹纸的联系方式,对,他撒了个谎,我们的乐队要拍录影带,而你就是我们要找的姑娘。
【Town Called Malice】
青春期哪儿哪儿都有烦恼。在学校被霸凌应该是最不堪回首的,然后Conor总是吵架的父母也一样不省心。还好,他有个“神”一样的哥哥,Conor听着哥哥收藏的黑胶碟,不断汲取“营养”,哥哥也教会他很多,可以说,他把自己未完成的梦想都寄托在弟弟身上了。Raphina说父母的爱很奇怪,因为他们不想我吗走弯路,可青春期越是被约束就越是叛逆,Conor的哥哥就是例子,这个帅气大男孩的颓废也是这种“爱”的畸形产物。
【A Beautiful Sea】
她就是他眼中美丽的海。歌词都在传达着爱意,落水的Raphina说这就是“艺术”,为了它而献身是多么壮烈的举动,Conor看着湿身的Raphina忍不住亲吻了她,青春期的爱情总是青涩和懵懂的,一个眼神、一个不经意的小动作都能让对方兴奋好久。
【Happy-sad】
快乐的悲伤。这并不是悖论,而是现实。爱本身就是“Happy-sad”,如果没有悲伤,那何谈快乐?人生中有很多时候都是痛并快乐着,从婴孩出生,母亲一边承受阵痛一边又从心底欢喜;我们第一次学会走路,磕磕碰碰的要跌到才能继续前行,痛过但更多的是学会走路的喜悦;然后人生中第一次离开家,那种兴奋又紧张的不知所措真是令人怀念;第一次爱上一个人,幸福的感觉大于离别时候的思念之苦…诸如此类的“Happy-sad”始终如影随形。
【17 Go Now】
从《Once》到《Begin again》再到《Sing street》,前两部是失意的中年人因为音乐而改变人生的故事,这一部则是青春期的少年通过音乐而实现自我认知,变得自信有目标有意义的活着。
音乐让平淡无奇的生活,变得精彩纷呈,就像少年想象中的复古party的模样,众人尽情享受着欢乐,所有的一切都变得美好而明亮。女神学姐最终被傻小子打动了,跟着他扬帆而行,即便是被海上的暴风雨淋得透湿但却依旧笑得灿烂,小船已经渐行渐远,这样义无反顾的才是最带感的青春!结局比起前两部作品似乎更加“明朗”,因为青春真是有很多可能性吧,感谢在最好的年纪遇到了你。
6 ) 事隔经年 何以致意
分享一点感想。
SingStreet是片名,又是电影中校园乐队的名字,据说粤语里叫作「唱通街」,却在上映时被译为『初恋无限JAM』,顿时给电影打上了一层八零年代的霓彩闪光。电影中画着粗重眼妆的女主角Raphina,像是写在作业本上的第一笔狂草,使男主角Conor的生活就此突破了字格的界限。然而Sing Street并非只是一部音乐少年的纯爱电影,它更适合被称作「少年Conor之烦恼」:家庭使他筋骨麻痹、学校令他体肤疮痍、暗恋让他迷失所为、兄长的黑胶唱片和乐队的创作表演则伴他心志成长。青春残酷,时节美好,也许事隔经年,重逢何以致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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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恋
题目的构思源于电影的最后一个场景、来自拜伦的『春逝』。作为一个并不忠实的读者,终究只知道他这一首颇流行的情诗,依稀记得遣词造句背后也是有过一段苦情的。无论你的脑袋里装的是格律、是和弦、或者只是一团什么想法都没有的浆糊,那也没关系,站在爱慕台阶下的人都一样,仰望对方如期盼流星,翻山越岭也在所不辞。男孩Conor第一眼便中意Rahpina,她以一副生人勿近的姿态站在学校对面,丝巾绕在细长脖颈、耳垂上两只金色的圆环、嘴角一支不点燃的香烟。他喜欢她的美,更喜欢她浑身披戴都与他的日常生活充满了对立感,她是一只突降的外星飞船,朝着他发出具有引力的光波。Raphina直勾勾地看着Conor从对街走来,细眉一挑,眼神迅速地上下游移。这个在学校食堂被揍得眼眶泛乌的小子,搭讪起来却格外利索。
「你要火吗?
不,我正在戒烟。
我也没有火。」
她是一位未来的「模特」,他有一支空想的「乐队」,正是十四五岁的半熟少年,模样还未把稚气脱尽,却端着成人世界的社交架子。Raphina要求Conor唱歌证明自己时说「你以后会在成千上万人面前唱歌,而我只是其中之一」,就像她相信自己即将成为伦敦模特一样,对校园男孩故作姿态的搭话也满是兴致,这大概便是青春梦想的无限可能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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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不了解一些人时,他们会有趣得多,他们可以是任何你想要的样子;但当你了解了以后,他们就会有这样那样的不足」,Conor在影片中两次闪回Raphina的脸,第一次是她带着陌生的笑意俯视他,第二次是她坐在台阶上摘下墨镜来仰望自己,前者闪过时她是他写在歌里的谜题,回想后者时她是乌云散去的月光。Conor第一次骑车载Raphina回家,她笑说自己从未坐过这么慢的自行车。他在夜晚的小道上绕路,她也在他心头环绕,你知道自己有多喜欢她/他,她/他或许也知道,但你们之间横亘着「一座装满诱惑力的伦敦」,它是一纸远方的录取通知单,一张去往异国他乡的机票,或者一个开着敞篷车的成熟男人,而你只有捏在手里的一张歌词。人们爱把初恋比作一颗苹果,咬过之后终会随着时间氧化,但你品尝它甜蜜或涩口,才能体会到其他水果的不同滋味。
Raphina会为了乐队第一次录像而为每个人化妆,也会为了做出一卷完美的音乐录影带跳进海里,但凡涉及梦想,她便倾尽所有。Conor把不会游泳的她救上岸,「这是为了我们的艺术,你决不能只做到一半」,然后便是电影中那个狼狈却唯美的初吻,碧蓝海天之间,自然的光影和花掉的妆容是任何技术都难以复现的美好。在返家的火车上,浑身湿透的两人之间隔着吵闹的乐队伙伴,他们没有对话,只是安静对视,轻快跳跃的旋律逐渐取代了所有声音。那一刻Conor全部的心声都如淡黄光晕落在Raphina的长睫毛上,颤抖地忽闪着,像是夕阳中凤尾蝶灵动的一双翅膀。
Conor在影片结尾时驾着祖父的小船,载着Raphina再度一同浸入海水的洗礼中。高大轮船上一对依稀可见的白发成年人与他们挥手致意,不顾一切的青春与饱经世事的暮年在这一刻航向同一个彼岸。大船在前引路,小船行得艰难,可就算少年时几多风雨路远也没关系,初恋的结局是好是坏也没关系,世上人或事本来便是遇上方知有,失去也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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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就算初恋是一朵记忆味甜的棉花糖,也无法蘸干青春面庞的双行泪。Sing Street的第一个镜头从男主角Conor弹琴吟唱的特写拉远,画外父母争吵的喊声也渐渐高涨,Conor既为这种家庭生活苦恼愤怒,拨弦的手指却又显出他的脆弱无力。
电影中一共出现了5组家庭,描绘出几种「奇怪的爱」。明线里交代完整的有Conor离婚中的父母、导师般的哥哥和身为顺从者的姐姐,导演利用1分31秒的早餐场景便将这个五口之家的紧张氛围和人物性格交代得清晰完整:负担生活开销的母亲披着大红毛绒外套,拮据的生活也难掩她爱美的天性;父亲频繁的、大幅度的手势动作既是专横,又是他渴望拥有家庭地位的象征;姐姐始终沉默,唯有对父亲的话点头赞同;哥哥披散一头乱发,对弟弟拍肩示好、对父亲轻佻不屑、对母亲和身边的妹妹一副视而不见,他像是比谁都活得不羁无束,然而却只是另一个被小岛困住的身体。父亲交代完一切后,众人纷纷起身离桌,只有迷茫的Conor还没能从转校的消息中回过神来。从思想上来说,他是哥哥的拥簇者,音乐或生活都在其后亦步亦趋着;从行动来看,他是父亲的服从者,大多数时候他只是像姐姐那样沉默地旁听大人们的对话。他是每一个在分崩家庭中的青春期小孩,心里装的越多,嘴里说的就越少。
乐队成员Eamon的母亲出现在三场戏中,她是一个对儿子宠溺的家庭妇女:客厅里挂着Eamon喜欢的兔子画像,对他玩乐队不悦却也未加阻挠,并且默默接受了孩子们每一次到家中排练。当Eamon提起父亲的乐队,母亲却只有一声嗤笑,她对Eamon的父亲显然是充满不理解的,这种间隙甚至超越了Conor母亲抱怨自己的丈夫从不曾注意自己穿过什么。作为一个不曾在电影中出现的人物,Eamon的父亲之于自己的家庭也是缺席的,正是Conor哥哥口中那个绝不要成为的中年人:待在乐队、留在小岛、不知道自己的梦想、酗酒、向着抑郁的方向发展,最终被隔绝在亲情之外,只留给儿子乐理知识给妻子满腹哀怨,于是Eamon的母亲在极尽宠爱之外又带着几分严父色彩,吸烟、大学、工作,处理Eamon的一切琐碎或将来已然成为她所有心灵寄托。
乐队键盘手Nike因为肤色而被Conor相中,以小伙伴们的话来说「有黑人在,乐队会更酷」,他的母亲是个发音蹩脚且语速极快的豪爽女人,把在爱尔兰的房子装饰得一如热带王国般般花俏丰富。Raphina和坏痞男孩Barry的家庭困境则远远超出Conor的想象:他们一个出身酒鬼和躁郁症的家庭,一个来自暴力和毒品的环境,这两个孩子都习惯在外表上重重武装,张扬的服饰或暴虐的拳头只是他们回敬父母与世界的方式。
Conor回到家中,和哥哥Brendan一起望着门前台阶上的母亲,这个景深镜头是电影中最为忧郁的画面,不再做梦的人、梦幻破灭的人、梦途迷茫的人,都身在这一墙红色砖瓦下。穿着居家衣裙的女人把自己斜放在地上,她「下班迅速回到家就为了享受最后的那抹余晖,点一支烟,读一篇书」,每个短暂的黄昏都是她奢侈的梦想,当夜幕垂下她便又回到税单和晚餐的日常里。Brendan曾经和Raphina一样梦想离开小岛,却最终没能躲开母亲的桎梏,如果说家庭是他的牢笼,那么于母亲来说又何尝不是。她看上去是个能干精致的女人,懂得欣赏电视机里英俊的年轻偶像,她的大半人生都陷在忙碌的工作和家庭的争执中。Brendan告诉Conor母亲有了外遇,他只是轻微一顿,似乎她会选择别的生活是情理外却又意料之中,兄弟俩伴着父母再次响起的舌战将这个话题迅速淡去,某些人生中的错误,或将随着岁月渐长而被谅解,正如Conor在最后一支歌里所唱「这是你的人生」,而人生就是无数的「喜忧」。当你倍感孤单寂寞独倚窗前,放眼望去每一盏灯火下都有一本难念的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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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谊
比起电影中对家庭的灰暗刻画,我更愿意把哥哥归入友谊这块明亮的区域。Brendan是Conor的灯塔,一个真正热爱艺术并懂得艺术的人,他无意间一句话都足够弟弟拿来拔高和摆谱,他的房间像是弟弟的祷告室,而他宛如一个幼小灵魂的导师。他会把弟弟劣质的音乐带拆毁踩烂,也会为他的初恋故事而专注微笑。当父母终于捅破了那层勉强黏合在一起的玻璃纸,当Conor还沉浸在自己的校园演出,Brendan为家庭也为自己而爆发,索性把自己潦草外表下的沉重心事也全部倾泻了出来。Brendan希望Conor能够明白的,不是乐理知识,不是词曲本事,不是描画草图,不是以一方舞台为生活重心,更不是为家庭或孤岛绑住身心,而是要走到一个超出自己眼界和想象的地方去,成为歌手成为艺术家,而他将会在远航的港口前为他呐喊欢呼。
在母亲收拾行囊的那个夜晚,兄妹三人聚在Brendan的房间里,又是他的引领和唱机荫蔽并拯救了他们,姐姐Ann甚至也偷吸了一口他的烟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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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队中的每一个小孩都是纯粹美好的,就算是那个对Conor挥拳的坏小子Barry也有在舞台上对着乐器挠头、并站在乐队一方来抗争的可爱时候,他们有的是时间,这能允许他们去做很多正确的事情,也能包容他们犯下更多的错误——纠正是长大以后的事。与Conor交集最多的Eamon是另一个站在他灵魂旁边的人,Brendan为他指引,Eamon则陪他探索。初次见面时的Eamon几乎有比肩Brendan的才华和老练,他的提问让Conor哑口无言;他们一起躲在小屋里吸烟,一起穿上滑稽的演出服,一起从糟糕的歌写到满堂喝彩,Eamon会在自己的床上放满兔子,会因为女孩围观而参加演出,也会在Conor低潮时鼓励他可以带着自己喜欢的姑娘走出这个岛。每一个在小巷垃圾堆旁或别的地方拍下的录像带都是他们青春的纪念,纵使他日再见梦想早已更迭,就算海潮两端轨迹再难重合,就算在最后一支歌响起之前,他们还是被人嘲弄的「怪物」和「基佬」,这个因为暗恋而起的故事,庆幸终究没有以爱情的名号画上终点。
John Carney拍出了爱尔兰绿意苍翠之美,拍出了年少哀愁之美,拍出了筑梦逐梦之美,他将对少年时代最美好的愿景都融入在Conor的脑海中,那宛如美国校园舞会的梦幻场景,沉浸在自己歌声中的每一个人都得到幸福。电影终了之后,航海远行的尽头或许有花花世界聚光舞台,又或许只是另一片关住艺术家的海中陆地,「他们毕竟只是孩子」,导演John Carney如是说。所以在很远的将来,「以沉默」或「以眼泪」都没有关系,只要记得你也曾经是自己的「船长」。
歌真是好听。约翰卡尼拍的这种一首歌从无到有的过程真的令人迷恋,而且歌曲一首接一首地串联起剧情,似乎即使没什么情节也无所谓了。当然不论是“生活里发生的所有问题都可以用音乐来解决”还是从《曾经》到这里不变的“伦敦梦想”,都显得有些虚幻失真、遥不可及了…
故事讲的有点乱,有佳句无佳章,音乐方面比前两部差的有点远,看完之后没有任何一段能在脑海回响。无望世界之下,望着渺远方向的青春非常小清新,但这情感主题反而更深沉,john carney有些力有不逮。
拥有所有青春片该有的元素,濒临破碎的家庭,恶劣的教头,校园恶霸,隐世又如同先知的哥哥,以及堕落的梦中情人,还有乐队!男主形似Paul McCartney,band友形似John Lenon也是有趣。现实是残酷的,但还有音乐和爱。虽然是童话,但至少让人走出影院的一刻让人内心充满勇气。
又再一次带来好音乐!!!
看完以后整个人的心情都跟着明亮了起来,坐在影院里听完了片尾的所有歌曲,满脑子里想的都是青春真美好呀以及要是能再多听懂几句歌词台词就好了。幻想的舞会那段太棒!喜欢第二支女主听哭了的作品,它叫做Up!PS: 其实好像比起女主,我更喜欢戴眼镜的创作小伙伴男二号呀。
关于这群孩子的青春、就是要喝最烈的酒、操最爱的姑娘、玩最爱的音乐、无论成功与否、这就够了。。。当然、不知道谁翻译的名字、我他妈要叫Barry打你了。。。
青春片的正确打开方式,最后的最后我还是脑补出了一场灾难片。
这才是Once的升级版嘛,只是用青春成长故事包装了一下,其实各种一致与呼应,制作和剧作都更成熟更流畅更完整,把迎合好莱坞的Begin Again远远甩在了身后。
好看好看太好看了!还是熟悉的约翰·卡尼,还是那么的小清新,而我真的太吃他那套用音乐来包装气氛的方式了,每首歌都很衬故事,真的做到了歌影合一,也难怪可以从头到尾都调动我的情绪。有点遗憾的是男主角的声音不是太完美,不过倒是在用情的唱,Up真的超好听,最后骚当声音上线也助攻了电影一把。
嗯,开上爷爷留下的小快艇,带上喜欢的姑娘,闯过暴风雨,唱着歌,亲着嘴,一路向着天边的小岛出发。gogogogo
啊啊啊太好看啦!各种意义上~初恋带给一个人的不只是情感的萌动,还有诗意的创造性想象与朦胧出现的梦的形状。哥哥把对音乐的热爱与知识毫无保留地教给弟弟且扮演了半个人生导师太感人,一起写歌的好基友眼镜小哥也好萌。band的成长让人惊喜,让我大半夜在被窝里笑到打滚儿的青春啊!💕
从“Once”到“Begin Again”再到“Sing Street”,希望导演能慢慢拍下去,阴霾的世界太需要歌声拯救了。纯情的音乐少年梦,80年代的MV曲风,哪怕故事简简单单也能让人跟着舞动。爱尔兰正太真可爱~真可爱~真可爱啊!
我认为不如《曾经》和《再次出发》,导演“重回”1985年的故乡,绝对是有童年烙印在里面的。组乐队找人的部分太草率,故事被音乐串联的节奏打乱,最后的Happy Ending也过于理想化了。好在导演知道如何用音乐调动故事和表达情感,音乐拯救电影一直都是导演的强项。
好听,青春与音乐
“为你的悲伤而快乐,那就是爱的感觉,悲喜交加” 约翰·卡尼导演继《曾经》《再次出发之纽约遇见你》后第三部“音乐人生”,而这一次,五线谱上流淌着青春恋习曲,六琴弦里跃动着浪漫必修课。想把我唱歌给你听,就是这部电影最贴切的意境。
音乐是爱,是happy,是sad,是happy sad,是逃离,是奔跑,是真,是开着的火车,是吻,是grunge,是free,是peace,是梦想,是音乐。毫不夸张费力的还原了那个时代,每个人都可爱。
“You just moved in my jet stream, but once I was the fucking jet engine.” 戳中
【B-】粉饰太平的美好,熊熊燃烧中二魂,所讲述的其实和国产青春片没有任何区别,只是外包装精美些。我不排斥童话,但你就是个童话还要装作自己比其它童话更现实,最后装不下去照样得happily ever after,这就很让我反感了。歌还可以,其它呢?虚假,造作,鸡汤,我讨厌所有这样的电影
最好看的青春片,牛!
"Drive It Like You Stole It" 年轻真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