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大秦帝国》是碰巧跟制片人聊过之后。初看了几集,画面宏阔,战歌慷慨,气势雄浑,有数年久不易见的大剧气象,便找了机会追下去。看到商鞅一袭白衣登场,高谈阔论,纵横捭阖,心想主创有气魄,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如此论古,岂不有当初太祖为秦皇、魏武翻案的魄力?
但随着剧集深入,越往后边,却越觉得不对。剧情开始崩塌就不说了,许多人设、桥段明显违背史实,譬如商鞅那位未婚先孕的“妻子”白雪,刻意丑化的公子卬,武侠门派一般的墨家组织,无不为了制造冲突而一味传奇化,戏剧化,以至于低幼化。
李立群演的魏王初看极有意思,但越看越觉得有问题。不知是演员本身浓重的舞台腔,还是导演的喜剧化设定,魏王给人的印象差不多就是个脑子不太好使的铁憨憨。于是乎这边厢魏国庙堂一片昏庸,那边厢秦国朝野却被衬得高大伟岸。加之表演、战歌、苦情桥段连绵不绝,高下立判。直到卫鞅入秦,泾渭合流,遂一发不可收拾。秉着“依法治国”之大剑、横空出世的商君,简直成了一尊毫无瑕疵的神。
我就想问问,可能吗?
这部有口皆碑的历史剧,莫非就是这样罔顾历史,以今人之说法,僭古人之精要?
诚然,主创的苦心大家一看即知,自是为了当下依法治国的大势推波助澜,甚至不惜以古鉴今。这没问题,以古人之口说今人之事,素来是历史剧的套路。但这条道要走对,首先得选准对象。譬如要崇尚仁政,绝不可能聚焦希特勒;要高扬国威,断无必要拔高陈后主。当今所谓依法治国,解释权虽然在官方,但无论如何都是现代法制体系的一部分。然而以商鞅为代表的法家政治是一回事吗?
很明显,并不是。应该说,差得还不只一点。
这是个大话题,要说清楚不容易。首先,得先铺排一下法家思想的脉络。众所周知春秋战国之世百家争鸣,孔子开其端,诸门继其后,法家属于其中诞生稍晚者,乃是随着战国大幕开启之后,各国竞相变法而生的一派以治国实践为主的学问。法家的重要代表人物商鞅、申不害、慎到在本剧中先后出场,分别代表了法、术、势三派,而三人竞相谢幕后,战国晚期最后一位法家巨擘韩非登场,统合三派之言,集法家之大成,终成一代名家。
申不害、慎到的书早已失传,现在流传下来的法家著作,主要是《商君书》(剧中最后被景监抱出来的那一大箱子)和《韩非子》。《商君书》到底是谁写的还无定论,但所反映的基本是商鞅思想无疑。所以历史上真实的商君到底是怎么说怎么做的呢?先来看这么几段:
“ 民弱国强,国强民弱。故有道之国,务在弱民。 ”“ 政作民之所恶,民弱;政作民之所乐,民强。民弱,国强;民强,国弱。 ”(《弱民》)
“ 国以善民治奸民者,必乱至削;国以奸民治善民者,必治至强。 “” 重罚轻赏,则上爱民,民死上;重赏轻罚,则上不爱民,民不死上。 ”(《去强》)
我想不用翻译,大部分人也能懂这几句话的意思。只不过,为师者常常有为尊者讳的传统,常不敢相信目之所见,总想找个说法证明“大师才不会这么想”。但对商君就真不必了,所见即所得。
简单地说,商鞅的主张可以用“壹民”“弱民”“重刑轻赏”等标志性观点来总结。第一,民必须弱,国才能强,然而民如何弱呢?辱之,弱之,贫之。《弱民》一章就说:“ 民,辱则贵爵,弱则尊官,贫则重赏。以刑治民,则乐用;以赏战民,则轻死。” 所以方法很明显了,就是让民一无所有,才能予取予求。第二,民必须单一,最好都是耕战之农。《算地》一章讲:“ 入使民属于农,出使民壹于战,故圣人之治也,多禁以止能,任力以穷诈。两者偏用,则境内之民壹;民壹,则农;农,则朴;朴,则安居而恶出。 ”简言之,朴实,憨厚,用着才顺手。第三,刑罚必须重,赏赐必须小。上面说了,商君认为苛政猛法摆在面前,国君才能爱惜其民,民才能为国君而死。
一句话,机械化管理,整齐划一。宗旨是为了打造出以君王意志为转移、强大而灵活的“战争机器”。在那之前,没有人把这个道理讲得比商鞅更透彻更显白了。
商鞅的话很容易让人想到讲求君王统治术的西方政治家马基雅维利,和他那本毁誉参半的《君主论》。再近一点,也可以参照日本帝国时代的军国主义——这些执迷于“王道乐土”“东亚共荣”的狂热分子自然也知道,早在两千多年前,就已经有人践行了这一“以战养战”“杀人论功”的“强国之道”。但既然都联想到了这个层面,对于当今的许多国人而言, 这样的治国之道恐怕是不太能接受的。
传统学者对于法家的思想反驳是最为激烈的。学者鲍鹏山就有一篇文章谈商鞅,论其“作法自毙”(网上可搜,题为《 作法自毙的枭雄——评 商君书 及商鞅 》)。此说来自《史记·商君列传》中商鞅最后逃难,被旅店老板以法令严苛为由拒之门外而产生的“慨叹”。在太史公笔下,商鞅就是一个投机分子,自私、极端、刻薄、少恩,跟电视剧截然不同的是,当初可是他舔着脸入秦,主动试探迎合秦公偏好;秦国废分封,他倒好,得了六百里商於之地做自己封地,孝公死后他被人追杀,逃魏不成,先率兵袭郑,后被夹击身死军中,尸体给拖回咸阳五马分尸。
如此羞辱的结局,和电视剧最后那慷慨赴刑、洒脱浪漫、主动献身的刑场大戏,是不是判若云泥?
当然了,学者是理想主义的,批判商鞅容易从理论出发,空对空发话,难免有隔靴搔痒之感。于是论坛上的爱国小将们多从这点出发,冷嘲热讽,厉声造势,指责从古到今所有学问之士对商鞅、对法家的反对都不足挂齿,是迂腐是守旧。唯商君才是时势所造之英雄。
所以,两千年来文明教化的言论昭昭,都是在放屁?
没错,卫鞅所在的战国之世,的确是各以武力论高低的大争之世。战争的阴影既然笼罩天下,各国都无一例外地踏上了变法之途,而且变法的方向最终都是指向军力的。魏国开其先河,用李俚、吴起变法,韩国以申不害为相,推行“术治”,楚国亦用吴起,齐国自威王起,用邹忌、田忌、孙膑等名臣,中兴仪式。普天之下,莫不欲自强。而商鞅,是在这条路上走得最极端的一位。
商鞅的治国之道,首先是国家主义的,进一步说,是君主本位的。君主想要在大争之世,力压群雄,首推无双之战力。战力的基础,一是人力,二是国力,所以国家唯一要做的就是耕战。对此而言,民众只不过是耕战的机器,要效率最大化,那就尽量机械化,去除所有君主大人不需要的东西。
这些东西是什么呢?即商鞅所谓的“六虱”: 曰“岁”,曰“食”;曰“美”,曰“好”;曰“志”,曰“行” 。再者,就是传统文化赖以成立的礼乐文化。所以《商君书》言:“ 国有礼、有乐、有《诗》、有《书》、有善、有修、有孝、有弟、有廉、有辩。国有十者,上无使战,必削至亡;国无十者,上有使战,必兴至王。 ”
顺着这一链条走下去,战争机器的运转逻辑就浮出水面了:国家富强了,就得打仗,民众的精力得发泄,不打仗就会内部生乱;打完仗开疆拓土,就有更多农耕,继续培养战力准备下一仗。按商君的话说,就是“国强而不战,毒输于内,礼乐虱官生,必削;国遂战,毒输于敌,国无礼乐虱官,必强。 ”完全停不下来的节奏。
商鞅变法在某种意义上说,的确是成功了。秦国的战力,就像吃了伟哥一样迅速雄起,并且坚挺得可怕。自白起拔郢,大杀楚国之后,秦国几乎每年一小仗,数年一大仗,出兵速率极其恐怖,而且无论输赢,都能迅速集结部队,卷土重来,完全无愧于战争机器之名。相比之下,其它国家无论如何变法,也有高昂有疲乏有振奋有低估,起起伏伏,国之寻常,哪里经得起没完没了的消耗。
到最后,尽管合纵之势已然稳固,数国联军攻秦已成常态,然而各国政事又变幻不一,实在是集中不起力量。秦国便从大到小逐一穷追猛打,生生耗死了赵国、一战而灭韩、魏,大军压倒楚、燕,顺势灭掉齐国,以至天下一统。这一切,不能不说都是源于商鞅变法的功劳。
但换句话说,商鞅之法的本质是战时法,这个道理我们现在都懂。陆贾对汉高帝刘邦说:“居马上得之,宁可以马上治之乎?”这讲的就是战时法度的局限性。新中国以后,毛时代和邓时代的区别也说明了这一点。但当时意识到这一点的人就少了,所以秦国靠变法得了天下,却没有靠再次变法坐稳天下,命短,亡了——这是站在国家立场对商鞅之法的评价。平心而论,商鞅在当时为秦国赢下这场灭国战争,是有功劳的。但同时他对诗书礼教的排斥,也断绝了统一之后建设“和谐社会”的可能性——书都焚了,没得学可上,仗又未必有得打,不揭竿起义还干嘛呢?
从这个角度来讲,商鞅之法家学说,就只能是“兴奋剂”一样的存在——有时效性,剂量还不能太猛,否则,卒。
而站在个人的立场上,喜欢商鞅的,或者说喜欢住在商鞅所执政的这样一个国家里边的,我想可能不太多。如果有,大概便是已经住在这样的国里,习焉不察了。
好了,法家介绍得差不多了。另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我们能不能以战国法家思想,和当今依法治国相提并论?
你也看出来了,我的答案很明显——不能。连类比的可能性都没有。
关于这一点,知乎上关于“ 如何评价《韩非子》书中观点理论与现代法制社会的异同?”一问的回答堪称精彩。《韩非子》虽然和《商君书》思想并不完全一致,但吸纳了后者的精髓,也算是法家集大成者,可参考性很强。总括其言论,大概有五:
1、 以《韩非子》为代表的法家观点不仅仅是”更偏向”,而是整个“围绕”集权君主之需求设计的。 理念与现代法学观点及法律运作逻辑大相径庭、南辕北辙、针锋相对。
2、儒学的三大支柱是周代分封制(政治结构)、宗法制(社会结构)、礼乐制(统治手段),而法家学说的三大支柱是集权制(政治结构)、君法制(社会结构)、法术势(统治手段)。
3、除秦国外,中国再无以纯粹法家治国的例子。秦国政治的“空前绝后”,印证了法家这一本土原创思想在中国的“水土不服”。或者,可以称之为一种“异变”。
4、现代法学源自罗马法,以民事为主,不像伊斯兰法和印度法那样以神事为核心,也不像中国法系那样以祖事为核心。罗马法是私法的源头,故而现代法学的重点是私权,强调权力与义务,与民主政治相适应。而法家之法是君主专制的刑律工具,强调刑罚,是公权之法。
5、法家的精华是具有哲学思辨意义的“历史进化论”,商鞅所谓“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韩非子所谓“圣人不期修古,不法常可”,这才是值得后世借鉴的要义。若是遵循此教,即时调整,秦国大概未必会速朽了。
想要多了解的话,可自行百度,此处就不赘述。
所以说到这里,基本就很清楚了。战国之法家,虽然和“依法治国”一样都带了个“法”字,实际却本质不同。倘以史上赫赫有名的法家代表人物商鞅作为“借古讽今”的主角,也不是不可,但至少总要基于史实,而不是肆意拔高。再说了,据实讲述本来并不丢人,商鞅的所为正是那个时代的产物,作者如此遮遮掩掩,甚至不惜胡诌,反倒显得心虚了。归根结底,当下这个民族主义勃兴的时代并不缺少历史,尤其不缺少光鲜亮丽的、热血沸腾的“秦皇汉武、唐宗宋祖”之史。但我们更加需要的,永远是真诚的历史,既要有钱穆的“温情与敬意”,也不能丢掉鲁迅的“横眉”与“冷眼”。
商鞅这个人,要是和他交朋友肯定很不舒服,司马迁说他,商君,其天资刻薄人也。常人往往做不了大事,做大事的人确实不是很容易让人接近的。成功者会坚持的自己的信念,很大程度取决于与一般群众的距离保持有多大。所以基于这个层面,我们有理由相信领袖的所谓亲民只是作秀而已,是的,我们需要高瞻远瞩的领导者,给我们真正正确的方向而不是自己宣称的正确方向。方向要是对了,我们的柴米油盐鸡毛小事也就没必要领导关心了,打个极端的比方,如果防范得当或者措施有力,我们就永远不需要那些领导人在灾难废墟前面悲天悯人。
商鞅变法的时代是一个大家都在变法的时代,变法是时代的潮流,但变法没有标准,大家都在摸着石头过河,这里应该说有运气的成分,更多说是环境使然。这是外因诱导内因的时代,大家的创造力都很旺盛,所以说当一群猴子开始进化的时候,某只猴子的修成正果化身为人显然是个小概率事件。在战国外部世界相对平和的年代(除了一点胡人目光短浅的劫掠以外,确实没有什么与华夏文明相当的文明干扰),这个概率被准确计算为7分之1。商鞅入秦无数线头中的一根,一个言听计从的秦孝公算一根,秦国的一穷二白没有历史包袱也算如是,重要的是概率中的另外7分之6在自身的变革以外也无偿提供着经验和激励和鞭策。所以说商鞅的成功是个幸运的事件,变革成就了秦国的一统,就比如车裂成就了商鞅。比如灾难成就了普罗米修士。虽然中国没有悲剧的传统。但现实教育我们,悲剧是时间走向深刻的必有之路。商鞅必须得死。这也是电视剧《大秦帝国》放大给我的一个概念。这概念我相信编剧是从谭嗣同戊戌变法后求死以全慷慨之义那里得到的灵感。这或许是我们民族的悲哀。所谓的烈士情怀,使国人更愿意以激烈的方式解决问题,而放弃理性和周旋。
电视剧杜撰了商鞅在人生末途的态度。使其从仓皇逃离到奋而反击的过程改变成慷慨赴死。我们篡改历史的目的也许是为了获得一点激越的快感。但我个人更喜欢商鞅在最后的反击(孝公卒后,太子秦惠王立。公子虔之徒为报夙怨,告商鞅有谋反企图,派官吏逮捕他。商鞅打算逃入魏国,魏人因公子昂曾中其计而丧师,故拒不接纳。商鞅不得已而归秦,乃与其徒属发邑兵攻郑(今陕西华县),兵败被俘。惠王车裂商鞅,并灭其族)。一如吴起在最后时刻所设计的报复。这种快意恩仇的态度似乎并不被中国历史所延续。战国后那些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的自虐情节一直延续到文革。而另一个层面,也可以看出而今文艺创作的一个弊病。就是人物的性格被事先定格。不仅性格缺乏变化而且标本化严重。假大空的毛病从来都没有被改正过,我们总是看到焕然一新的人物,使我们根本不知道人物本来性格和事迹是什么,一些不约而同的谎言造成了我们的集体失忆。
所以电视剧给了我们一个显然不真实的商鞅。要我理解,商鞅并非如此坚持不懈或者刚直不阿。也不是这样理想主义到以身赴死以保全信念的程度。商鞅是什么样的人,要我说,首先就是其的圆滑及对人的洞察。从公叔座对魏王说如不用商鞅就杀商鞅,而商鞅很不以为然,认为魏王不听你用之言也就更不会听你杀之言一段来看,商鞅是一个多么明白的人。而商鞅三见秦王,两次讲不切实用学问以托出第三次所讲出的真正学问的高明。看以看出商鞅的心计之深,运用之妙,游刃之有余。这样的人怎么会迂阔到以死赴义。
或编剧认为秦法之严之细之密,而估计制法之人之审慎之严肃之固执而无变化。而不知《围城》里有句话,说规矩都是不守规矩的人定出来的。这些变法人本就因不拘泥于程式而肆意汪洋大刀阔斧变革。商鞅立木为信已足见其机锋之巧,为信而信,信而不诚。也看见为达目的的不择手段。秦法严苛,说明的是立法人对于世人的不信任,如所言人性恶使然。也是聪明人处置他人采取小聪明的办法。从这点,与商鞅性格吻合,他的智慧,在于洞悉他人智慧后的应制之法。
商鞅之人,是法家而非儒家,法家讲究的是办法和规矩,认为人心不可测所以不制其心而制其行。而儒家则反其道,以为其心可以被引导向善,而引导以所谓理想的力量。电视剧则充满理想主义色彩。
法家在文革期间大为流行,后来也因为中国改革开放而继续以其改革身份为之今人楷模。但过犹不及,近百年精英们求治心切思潮纷涌,有点战国大论战的感觉,但论的太多做的太偏激,安定个几十年就乱,现在又处于这样一时期,我们怎么办,往哪里去这些都是问题,电视剧说以法治国,摆脱人治。但我们不无悲哀的发现,其实商鞅靠的还是秦孝公,法治的基础并不牢靠,干扰的因素很多。当然在现在,比起原来我们相信青天以外,相信法治肯定是更大的进步。
最后说电视剧过于冗长,可删掉一半,我们对于历史往往不较真,对于人物因不熟悉而可任之评说。文艺家担心群众不明是非,所以热衷以自己的思考取代观众思考,所以还是希望,我们可以获得一点真实的信息,以便自己有一点认识,哪怕是错误的。
许亿的屁事
http://hym1976.blogcn.com/index.shtml作家孙皓晖的小说《大秦帝国》第一部,以《黑色裂变》(以下简称《裂变》)为题,用了上下两卷的巨大篇幅,对商鞅和商鞅变法做了尽情的讴歌。很可惜的是,作者对历史的态度是实用主义的,完全无视历史的真实性。小说作者无非是要向读者灌输这样一种历史观:秦是中华文明的正源;秦的强大是由于商鞅变法;商鞅变法贯彻的是法家的治国理念;所以,法家的治国理念是最优秀的。小说的作者为了宣扬他的这种历史观,对有关商鞅和商鞅变法的历史,做了全面的篡改。
一、对商鞅个人经历的篡改
《史记》上说,商鞅由魏入秦,因为景监的推荐,才得以见到秦孝公。景监是什么样的人呢?是个阉宦。但是,《裂变》的作者,为了使商鞅的伟大形象无可挑剔,不仅要把景监的阉宦身份隐去,还要把他描写成一个了不起的人物。在《裂变》中,景监在秦孝公继位前,已是打了十几年仗的“前军副将”了,而且是他为秦孝公发现了商鞅这样一位杰出的法家,他自己也成为秦国变法的主要支持者。总之,商鞅是一个高大全的人物,推荐商鞅的景监也必须完美无缺。
对于商鞅对秦孝公先讲“帝道”,“帝道”讲不通又讲“王道”,“王道”讲不通再讲“霸道”的历史事实,《裂变》的作者也予以否认。他说商鞅对秦孝公讲“帝道”和“王道”(作者统称为王道),都是为了试探秦孝公,看看他是否与自己的政见一致;若不一致,他将毅然决然地离开秦国。《史记》上记得很清楚,商鞅在发现秦孝公只对“霸道”感兴趣时,对景监说:帝道和王道的实现,需要很长久的时间,秦孝公等不及;只有讲可以速效的“强国之术”,才符合秦孝公的心意,但秦国从此不会有殷、周那样的成就了。对这样重要的历史事实,《裂变》的作者根本弃之不顾。他无非是要把商鞅塑造为一个信念坚定的法家,而非班固所说的“挟三术以钻孝公”的投机者。
变法初期,商鞅曾于一天之内,就在渭水边处死囚犯七百余人。这些人具体犯什么法,史载阙如。《裂变》的作者却说,他们都是因为私斗才被处死的。而更为荒唐的是,《裂变》的作者说,那些私斗的主犯,在即将行刑的时候,竟然大喊:“秦人莫忘,私斗罪死耻辱!公战流血不朽!”而其他犯人也都“挺身而起,嘶声齐吼:‘私斗耻辱,公战不朽!’”于是,“四野山头的民众被这闻所未见的刑场悔悟深深震撼,竟然冲动地跟着喊起来:‘私斗耻辱,公战不朽!’”鉴于死刑犯们均已认识到自己是罪有应得,商鞅收回不允许家属“活祭”的成命,下令:“临行悔悟,许族人祭奠,回故里安葬。”这样一来,那些犯案者的家属,“冲进法场,大哭着向高台跪倒,三叩谢恩”。
制造一个私斗的罪名,来为商鞅的滥杀开脱;还要编一个故事,说那些被处决的人,临刑前都已认罪服法;连罪犯的家属们对商鞅允许他们“活祭”临刑的亲人,都感恩戴德。更有意思的是,《裂变》的作者就此写到,商鞅对那些死刑犯家属的“三叩谢恩”很厌恶,说:“人犯临刑悔悟,教民公战,略有寸功。祭奠安葬,乃法令规定,卫鞅有何恩可谢?今后不得将法令之明,归于个人之功,否则以妄言处罪。”这一方面是要表明,商鞅在执法问题上,完全是大公无私的;而另一方面,则是在为商鞅后来惩制不同政见者作辩护。
《史记》上说,新法施行的第一年,反对的人很多;商鞅遂以太子犯法为由,对太子傅公子虔施以刖刑,对太子师公孙贾施以黥刑,因为这些人都是反对变法的;这样一来,“秦人皆趋令”了。钱穆先生认为,这件事发生的时间有问题。因为按年龄推断,变法实施之初,太子(约生于公元前356年)尚幼,还根本没有能力犯法。《史记》上还说,公子虔后来又因为“犯约”,而被处以劓刑。钱穆先生推断,所谓公子虔因太子犯法而受刑,应该是这一次。但这一推断仍是有问题的,兹不论。问题在于,《裂变》的作者在采纳了钱先生的说法之后,竟编造了一个有关太子在封地滥杀无辜的情节。这样一来,对太子傅公子虔和太子师公孙贾用刑,都是他们罪有应得,而与他们是否反对变法无关,因为“秦法是诛行不诛心”的。不仅如此,《裂变》的作者还将公子虔说成是变法的主要支持者,并赋予他一个非常尊贵的身份——秦孝公同父异母的哥哥。惟此,商鞅又被塑造成为一个执法不论亲疏的人物。
对于商鞅利用自己与魏军主帅公子卬的旧交,骗公子卬前往秦军大营议和,将公子卬俘获,而后对魏军实施偷袭,将其全歼的毫无信义的历史事实,《裂变》的作者一概予以否认,并刻意设计了这样的战争情节:魏军主帅公子卬写信给商鞅,请他到魏军大营议和,决计在商鞅不同意退兵时,当场将他擒杀,然后一举击溃秦军;而商鞅则将计就计,引公子卬率军进入伏击圈,明确告诉他自己从来不齿于跟像他这样的人为友。有趣的是,当秦国收复河西,把被俘的公子卬释放回国时,商鞅对公子卬说:“告诉你一个秘密。你我只是相熟,不是朋友,更非挚友。卫鞅放你回去,只是因为有你当权,对秦国有好处。记住了?秘密。”篡改历史,还这样“幽默”,实在让人绝倒。
秦孝公死,公子虔等人告商鞅谋反,惠文王下令逮捕商鞅。在逃亡途中,商鞅连住宿都找不到地方。因为,按照新法的规定,旅舍如果容留没有住宿证明的人,是要坐罪的。为此,他不禁感叹道:自己制定的法令,竟让自己不堪到如此地步!不得已,他又逃往魏国(魏此时仍保有河西部分地方)。但魏国人拒绝接受他,并不许他借道魏国逃往别的国家。走投无路之下,商鞅再返秦国,回到自己的封邑,发动自己的徒属和邑兵造反,结果兵败身死,尸首被车裂,而且满门抄斩。对这些历史事实,《裂变》的作者也一概不承认。在他的笔下,商鞅自始至终都不曾造反,而是挺身前往咸阳,自投罗网,决心以自己的死,来平息那些反对变法的世族的仇恨,并且暴露他们;同时,也是为了使新君惠文王能够树立起威望,使变法事业得以平稳地继续下去。作者还说,当商鞅被被客栈拒绝留住时,竟仰天大笑,认为“新法如此深入庶民之心,也不枉了二十年心血……他心里踏实——法令能超越权力,意味着这种法令有无上的权威和深厚的根基。要想废除新法,便等于要将秦国的民心根基与民生框架彻底粉碎。谁有此等倒行逆施的胆量?”在作者的笔下,商鞅已脱胎换骨,从一个投君王所好的战国策士,变为“苟利国家生死以”的志士仁人了。
二、对商鞅变法的毫无历史根据的美化
我们再来欣赏一下,看看《裂变》的作者究竟是怎样美化商鞅变法的。
对于商鞅变法,《裂变》的作者主要强调的是两点:一是实行军功爵制,一是废除井田制。作者认为,变法的这两项措施的进步意义,一是使原来的奴隶(或称隶农)改变了身份,成为自由民,而且可以凭借军功获得上升的机会;二是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起到了富民强国的作用。而实际的情况是,按照这一军功爵制度,战士斩获首级越多,不仅获得的爵位越高,还可以按爵位获赐耕地和力役;爵位达到一定等级之后,还能“赐邑”、“赐税”,并允许拥有一定数量的仆役;不同级别的军官,则按所率军队斩获的敌人首级赐爵授官。显然,在这样的制度设计之下,有人会因为战功而获得爵位,以及耕地和劳动力,必也有人会成为被奴役者。《荀子》上说,在秦国,士兵斩获“五甲首而隶五家”。可见,这种军功爵制度,实际上就是一种军功奴役制。商鞅本人,就是这种军功奴役制的绝大受益者。他造反时所用的“徒属”,其中的绝大部分,一定是来自于他所拥有的隶户。
另一方面,由于军功爵制度的存在,只要战争仍在继续,并不断取得胜利,耕地和劳动力的封赏就不会停止。在这种情况下,“井田制”固然被废除了(秦国究竟有没有井田制,还是个问题),惟军功奴役制度仍在发展,决不可能出现如《裂变》的作者所说的那种情况。即原先的奴隶(隶农)都从变法中得到了自由之身,并且是从新的土地制度中获益最多的阶层。在小说中,作者甚至借一个名叫黑六的农人之口说道:“上天哪,上天,黑家九代为奴,给人当了三百年牛马。今日,我黑六有自己的地了,五百亩!天哪,天,你老人家有好生之德,差遣左庶长秦国变法,奴人有了自由身,穷人可吃饱穿暖咧。求上天赐福左庶长大人寿比南山、永作农人的守护大神哪!”作者说:“这些昔日的隶农除去了隶籍,有了自己安身立命的土地财富,又和宗主户分开村落居住(指搬进了新村庄),身心在陡然间完全摆脱了束缚,获得了自由,第一次尝到了挺直腰杆做人的味道,其兴奋激动之情自然要狂放地发泄出来。”
实际上,商鞅的变法,无非是步战国时期各国变法的后尘,把社会生产和组织纳入军事化轨道。在这一过程中,虽然社会生产力是发展了,但人民受剥削和压迫的程度也极大地加深了。早在商鞅变法之前,秦国就实行了履亩而税的制度(初租禾)。这一制度,就春秋战国的通例而言,就是国家对所有耕地一概征税;而税率的不断提高,则为其中的应有之义。商鞅所谓的废井田,无非是重新确定亩积,规定人户占有土地的数量,从而确定统一的税率,以强化国家对土地的税收。但是,“废井田”之后,商鞅很快又颁布了一个缴纳新税种的命令:“初为赋”。商鞅的“初为赋”,按人头或户缴纳。秦谣曰:“渭水不洗,口赋起。”意思是说,渭河边上冤死者的冤屈未洗,而口赋又来夺人性命了。
田租和口赋,再加上各种军事名目的力役,秦国百姓所受的剥削是非常重的。董仲舒说,秦自商鞅变法后,征发百姓的力役、田租和口赋,几十倍于古。他说的,并不全然是商鞅变法时人民所受剥削已经达到的程度,却也足见当时百姓受剥削程度的加深。商鞅变法,大的改革先后两次。第一次变法的主要内容,一是编制户口,实行邻里告奸和连坐制度,二是强迫成年的兄弟分户,实行小家庭制;三是奖励耕织,打击“疲民(懒汉)”,重农抑商;四是禁止私斗;五是实行军功爵制度,取消贵族的某些特权。这些变法,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社会治安,有利于促进农业生产,有利于国家税收,有利于军事上的强大,是毫无疑问的。司马迁说,这次变法,“行之十年,秦民大悦,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
但是,这样的变法,问题似乎更大。以上,已指出了军功爵制度的问题。至于抑商,无非是压制私商,而由国家来垄断商业利益。董仲舒说,商鞅变法之后,秦的盐铁之利大大高于古代。这无疑是国家向人民高价销售铁盐的结果。而强迫人民分家,一经成为风俗,则“民忘六亲,而父子相亲,兄弟相爱,患难相保之风亡矣”!更让人不堪的是,父亲用了儿子的农具,儿子竟自以为是施惠,母亲用了一下儿子的畚箕和扫帚,儿子甚至出言不逊。还有邻里之间的告奸和连坐,更不可避免地助长了诬告之风和特务政治。“贪戾、好利、无信,不识礼义德行;苟有利焉,不顾亲戚兄弟,若禽兽耳。”这是商鞅变法之后所逐渐养成的秦地风气。像这样的变法,或可使人民短期内受益,却一定是贻害无穷。
商鞅的第二次变法,主要是两条:一是实行县制,二是“为田开阡陌封疆”。实行县制,其实就是在国家控制方面,实行集权和官僚化统治。这个问题,本文不作讨论。而“为田开阡陌封疆”,就是《裂变》的作者所强调的“废井田”,它的实际作用前面已经讨论过了。根据上述的讨论,可知到了第二次变法时,所谓“秦民大悦”和“家给人足”的情况,都只是昙花一现,已经不复存在了。司马光作《资治通鉴》,在引用太史公的这一记载时,把“秦民大悦”和“家给人足”这几个字统统删掉,恐怕也是觉得这种昙花一现的东西,不符合商鞅变法后秦地人民总的生活状况。
《裂变》的作者,还设计了商鞅临刑时的场景。只见那刑场之上,四野人海都呼叫着:“商君万岁!新法万岁!”让人觉得,商鞅简直就是一个人民领袖。就在这样的群情激荡的气氛中,商、於十三个邑的代表,在商郡的郡守和所属十三个县的县令带领下,抬着祭品,拿着乐器,在行刑台前跪成一圈,举行了“活祭”商鞅进行的仪式。他们甚至在祭奠商鞅时,举起了刻有“万古法圣”的刻木铜字的匾。刑场上,有万千人为商鞅送行。送行的人中,居然还有上大夫景监、国尉车英这样的高官,真是让人不可思议。“商君商君,法圣天神;忠魂不灭,佑我万民;商君商君,三生为神;万古不朽,刻石我心。”这样的颂歌,传遍了刑场。
读着这样的文字,不禁使人惘然而不知所在。一个为秦朝制定严刑峻法的人,居然被赋予“万古法圣”的尊号,还被赞誉为“法圣天神”,而时代已进入了二十一世纪。这难道不让人感到震惊吗?商鞅立法的精神,是轻罪而重刑,以达到“以刑去刑”的效果。所以,连弃灰于道路,都要受黥刑。在这样的“法制”之下,人们只能是动辄得罪。这样的“法制”,哪怕它真正做到了在法律面前的人人平等,也不可能达到“以刑去刑”的效果的,反而会逼人无所不为。
三、过把瘾就好?
秦末天下反秦起义时,有一句十分流行的话,就是“天下苦秦久矣”。这个“久矣”,当然不仅是指秦统一之后,也是指秦的整个统一过程。这样的指责,当然有它的不公之处。列国争霸,天下的人民尽受其害,怎么可以都归罪于秦呢。然而,秦是当时各国中,组织得最好的一部战争机器,因此能从战争中掠夺到最多的土地和人民;而它的暴政,给六国人民带来的痛苦,也是最为深重的。
但是,秦的统一是短命的。大一统对于秦来说,不过是“过把瘾就死”。兼并战争打到这样的程度,以至于只能以掠夺更多的土地和人民来继续维持。而当统一完成,要想以种种制度上的施为,来维持这样的统一时,秦朝就感到力不从心了。反秦起义中的一些著名人物,如刘邦、项梁、项羽、张良、张耳、陈馀、英布、彭越等,都是“盗贼”。他们或出没于深山大泽,或藏匿于闾巷民间,秦朝的军队却拿他们毫无办法,邻里告奸和连坐制度似乎对他们也无可奈何。有这样一件事:一次,在秦朝东郡,有人在一块陨石上刻了“始皇帝死而地分”几个字,却因为查不出个究竟,秦始皇竟下令将住在那块陨石附近的“黔首”一概杀了。可见,大一统之下,法家的那一套严刑峻法,虽说很强势,其实也很无能。
秦朝的统一,在大的方面做了很多便于统治的文章,耗尽了天下的人力和物力;而一点小事,仍足以使它崩溃。陈胜、吴广起义的直接起因,不过就是因为戍卒不能按期到达服役地点这样的小事,却要被判处死刑而引起的。把国家改造成为一部战争机器,对掠夺他国的土地和人民,以及灭人之国虽或许有用,但对于治理天下就完全不够用了。那个时候的战争,说到底,就是君主与君主之间的战争。占据了人家的国土,俘获了人家的君王,这个国家就算是消灭了。但是,要使天下百姓心悦诚服,再强大的战争机器都是无用的。所以,只看到秦的“大一统”,而看不到它的“短命而亡”;欣赏它的“过把瘾”,却无视它的“就死”,觉得“过把瘾就好”,那真是太可悲了。
在某种程度上,商鞅的变法,当他把秦国成功地改造为一部战争机器时,秦国的扩张性,其实已变成一匹脱缰的野马。而战国时期的各大国,在这种扩张性方面,虽不及秦国来得强烈,性质上也是相同的。秦最终灭掉六国而统一天下,无非是它在军事扩张能力上强于六国。这样的制度优势,有利于战胜敌国,却并不利于维持统一。研究秦朝的历史,不能只强调它的“大一统”而“过把瘾”,更重要的是要探究它的“短命”而“就死”。明朝刘基把自秦以来的国家控制社会的方式,概括为“以力聚之”,说它犹如“以手抟沙,拳则合,放则散”,这是非常值得重视的。不能因为自秦以来中国有两千年的“秦政”,就觉得秦朝的统一有多么的了不起。两千多年来,人们总结“其兴也勃,其亡也忽”的历史,不总也要大讲秦亡的教训吗?
中国历史上的统一,有三代的模式,也有秦的模式。就总体而言,统一是中国历史中的一种趋势,但采取怎样的方式更有利于统一,才是具有实际意义的历史问题。比较而言,后来汉朝的大一统,较之秦朝的,就要巩固得多。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它吸取了秦亡的教训,特别是吸取了秦朝的“网密而刑虐”的教训。但是,就是这种“过把瘾就好”的感觉,竟使《裂变》的作者,对秦的统一推崇备至,把对商鞅其人和商鞅变法都说得无比完美。这样的讴歌,如果是基于历史事实,或可以认为是历史观的不同,而另当别论。可惜的是,作者完全是用“虚构的事实”,来赞扬商鞅及其变法的;所根据的是没有商鞅变法,就不会有秦的统一这样的推论。而更进一步的推论,则是只有秦国才适合于商鞅变法。作者因此认为,在“秦帝国兴亡沉浮的五百多年中,华夏文明历经了千锤百炼而炉火纯青,具有无可匹敌的独立性和稳定性。秦帝国时代创造的原生文明,使中国人在两千多年中历经坎坷曲折而没有亡国灭种”;“帝国所编织的社会文明框架及其所凝聚的文化传统,今天仍在规范着我们的生活,构成了中华民族的巨大精神支柱”,所以,我们“还得感谢大秦帝国,我们那伟大原生文明的创造者”。
中华文明源远流长。要说明中华文明的原生性,不是通过这种简单的推论,就可以达到的。文学的表现,若因为有了这么一个“大一统”,就认为商鞅及其变法,一切都是那样的尽善尽美,而把真的说成是假的,用虚构的故事,来掩盖真实的历史,把“过把瘾就死”,变成“过把瘾就好”,真是十分荒唐可笑的事。在历史小说的创作中,文学的虚构不是虚假,必须符合历史的实际,才具有真实的意义和感人的力量。否则,这样的文学创作,不仅是在篡改历史,也失去了文学的意义。
不要以历史观念看待一部历史剧,抛开一些拖沓的剧情不说,《大秦帝国》已算是一部恢弘大气、制作精良的佳作了。王志飞饰演的商鞅确实经典。
拍摄很用心,尊重历史,里面的爱国情怀表现的很好,对历史的学习有很大的帮助
刷过六遍的剧,必须要给好评!当年看得时候,真的是震撼到了!这是第一部让我看时激情澎湃,看后陷入沉思的剧。剧的大气磅礴、阳谋天下,在电视剧里非常少见~最难能可贵的是剧中对法制的阐述,放到今天也依然适用~用最能体现这部剧的精气神的一句话来结尾吧:赳赳老秦,共赴国难!
服化、色调漂亮,选角合适,王志飞老师的话剧腔太美了!原著台词风格鲜明,虽然作者夹带大量私货,但情节设计合乎情理,逻辑环环相扣,节奏热血精彩。史宅写的言情戏我觉得略尴尬,不多说,不过两个虚构女性角色都塑造得很好。当年“青山松柏”撩动少女心无数,史向糖自由心证,不得不感叹宅男真大手!
为我天朝历史剧编剧队伍中混进如此HX的人才,彩~~~不过编剧TX,你只是孝公的饭么,为什么他挂了之后你就不肯好好编了T T
商君啊商君,你怎么就不想想你自己呢?
小时候第一次知道商鞅,我就对他极为推崇。历史上常因其为酷吏而贬之,但我最欣赏的就是他的重刑。刑罚不是为了惩罚人而存在的,它是为了让人畏惧。如果现在社会的某些刑罚再重些,总能减少一些犯罪,比如人贩子。
台词和剧本,“彩!”
好剧,难得的佳作
图大事而有静气者,难!
我今天又去重温了一下荧玉的片段……超爱这菇凉不解释……
记得里面一句台词:法治,诛行不诛心
最难忘商鞅与白雪在雪中相拥同眠那一幕,本以为会五马分尸赤红一片,却是难得的干干净净不沾血腥。挺有重量的一部剧,赞美王志飞的演技。
喜欢上了侯勇,喜欢上了商鞅,崇拜上了秦孝公
千言萬語,千言萬語。淹煎,孤絕。思想起,思想起,如之何勿思矣?鬥爭,批判,糾結。落差,塵世,出離,恍惚。此心盡碎,此情寸斷。夫復何言,夫復何言。
我现在都开始爱看历史剧了吗……很好看啊 秦孝公这个鼻涕虫他一哭我就想哭……他快死那一阵儿更是看的我鼻涕一把泪一把……第一次觉得君臣之情比爱情还感人至深…还有我觉得商鞅这个演的我很喜欢啊。另外商鞅大先生在先秦是卫国人也就是现在河南安阳内黄人 原来我们的先祖这么牛逼来着呜呜呜…
演得最差的就是王志飞了。。。侯勇非常能带出历史的凝重感!
这部剧的质感简直棒呆
秦孝公跟卫鞅承包了所有哭点 大魏王承包了我所有笑点
商鞅这个人刻画的太咋呼了。依法治国科普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