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道来自NBC-美联社
Randall Dale Adams, a former death row inmate who gained freedom after flaws in his conviction for the murder of a Dallas policeman were exposed in a critically acclaimed documentary, has died. He was 61.
He had never received any restitution for his many years behind bars, said Schaffer, and he later sued Morris to regain the right to tell his own story.
他没有获得任何赔偿
本片《正义难伸》获得1989年金马奖非正式竞赛单元-最佳外语片
导演埃罗尔.莫里斯采用一种重现事实的半纪录片手法来追踪一件杀警冤案,结果成功地发掘出事件真相。让被冤枉的疑凶在坐牢十一年之后讨回清白。这宗案件发生在1976年美国德州达拉斯市,一名公路警察在拦截一辆深蓝色的轿车后,汽车司机开枪打死,警方苦无破案线索。十六岁少年惯犯大卫指证并无犯罪前科的路人蓝道为嫌疑犯,以至蓝道被判有罪而执行终身监禁。然而在十一年后大卫因别的罪行被判死刑,他向本片摄影组坦承蓝道其实是无辜的。本片通过对十年前的那场凶杀案进行的重新判定,又将此案推到了台面上。也由此衍生出了许多新的问题,这些问题几乎涵盖了当时此案为何会草草了结,甚至为何会出现这样的误判等问题。影片也都一一向观众做出了说明。
事件发生在过去这是拍摄的最大障碍,就是如何将过去的故事呈现在观众面前,并且保证纪录片本身的特性,实为一大难题。这部片给我最大的感受是如何去记录“真实”,如何去“记录”。
“直接电影”理念采用完全不介入原则,拍摄过程、手法、剪辑上都不介入,选用高浓度的戏剧性强的题材,排斥一切主观的介入,让摄影机充当观察者的身份,去跟踪去捕捉。《细细的蓝线》解开了直接电影存在的短板,光靠单一现实去表现过去的现实是不够的,而其鄙夷的人为介入则是良好的解药。
新纪录电影采用的“虚幻”策略与往常纪录片简单的“重演”事件不同,也区别于传统纪录片采用的“虚构”手法。《细细的蓝线》采用少量的过去历史资料,通过各个参与者的口中,慢慢的拖出整个故事,再添加相应重构的事实,重现当时枪手射杀警察的片段,逐渐还原了故事的原貌。这种虚构,显然违反了“真实”,可创作真实不也是追求真实的现实体现?
影片结尾,小男孩说:“他是有罪的,因为他在深夜让一个无家可归的我留宿街头而不让我借宿。”间接的传达出来被告是被冤枉的,形成反转。
《细细的蓝线》所采用的后现代主义的手法以及影片中的构思、内容、艺术展现方式都令我敬仰。
埃罗尔·莫里斯执导的纪录片《The thin blue line》早先曾被译为《正义难伸》。一根细细的蓝线,醒目,而又脆弱,任何力量都可使其随意变形。在片尾,公诉员点明“警察是区分一个民主社会与极权的‘细蓝线’”指出了当初经办此案的警察、法官等人的一错再错。在此片上映后,当初因杀害警察被判处死刑的亚当斯被宣布无罪释放,一部电影改写了一个人生,也成为了影史上十分经典的纪录片。
1988年,在此片上映之后,引起了观众们极大的反响,作为一部扮演型纪录片,其的出现开创了一种新的纪录片叙事手法,没有使用纪录片惯用的旁白叙述,而是紧凑的节奏,昏暗的场景,像是一部好莱坞悬疑片一般给观众再现当时的场景,抽丝剥茧地叙述线索,让观众很好地代入,仿佛跟随着导演一起破案。在此之中,“搬演”、“重现”的手法,起了较为重要的作用。如在片头,蓝道·亚当斯和大卫·哈里斯同坐汽车,深夜中枪杀上前询问的警察,如果仅仅是通过后续对无论目击证人或是当事人的采访,再加上普通纪录片的旁白叙述,观众们可能很难非常清晰的在脑海中重现这个场景里各个人的站位、动作。同样,后方那位女警察,作为现场第一目击者,其所看到的视角,可能也很难为观众所想象,虽然这种情况这在这部《细细的蓝线》上映之前可能稀松平常,但是导演莫里斯的这一创新举动,观众十分直观了解到当时发生场景的上帝视角:从女警察视角看,当时其主驾上前好心提醒深夜前车在路边停靠,并不是有紧急情况的时刻,而且时处夜深,随着疲劳感的加重,人的警惕心防备心也会随之降低,所以彼时她并没有按照条例下车在后观察,而是选择坐在车内目视场景。这场重要的重现,观众能够清晰明白,可能也是因为这个女警察的一时懒惰疏忽,从而导致亚当斯往后不可挽回的十一年的冤狱时光。本片的侧重点是为了挖掘找寻真相,可以说,莫里斯的搬演重现手法,为日后德州犯罪申诉庭推翻对亚当斯死刑的判决功不可没。
此片翔实的纪录揭露了人性丑恶,达拉斯的警察以及法官,认定一个想法,便去找寻证据加以佐证,实行有罪推定,“谁会认为一位年轻而又英俊的青年会无端开枪射杀警察呢?”带着这些作为代表正义的公职人员不该产生的想法,在罕有警察被害社会舆论希望尽早破案却又毫无头绪之时,枉顾事实从重从快将无辜的亚当斯判处死刑。亚当斯曾说自己刚去那座城市就找到了工作,他的生活刚刚开始。真正的罪犯哈里斯在后续采访中说“为何其身陷囹圄,可能只因未对自己伸出援手。”又是何等之恶?
Randsll Asams2010年脑瘤过世,最终未获得任何赔偿。
导演埃罗尔.莫里斯采用一种重现事实的半纪录片手法来追踪一件杀警冤案,结果成功地发掘出事件真相。让被冤枉的疑凶在坐牢十一年之后讨回清白。这宗案件发生在1976年美国德州达拉斯市,一名公路警察在拦截一辆深蓝色的轿车后,汽车司机开枪打死,警方苦无破案线索。十六岁少年惯犯大卫指证并无犯罪前科的路人蓝道为嫌疑犯,以至蓝道被判有罪而执行终身监禁。然而在十一年后大卫因别的罪行被判死刑,他向本片摄影组坦承蓝道其实是无辜的。本片通过对十年前的那场凶杀案进行的重新判定,又将此案推到了台面上。也由此衍生出了许多新的问题,这些问题几乎涵盖了当时此案为何会草草了结,甚至为何会出现这样的误判等问题。影片也都一一向观众做出了说明。
事件发生在过去这是拍摄的最大障碍,就是如何将过去的故事呈现在观众面前,并且保证纪录片本身的特性,实为一大难题。这部片给我最大的感受是如何去记录“真实”,如何去“记录”。
“直接电影”理念采用完全不介入原则,拍摄过程、手法、剪辑上都不介入,选用高浓度的戏剧性强的题材,排斥一切主观的介入,让摄影机充当观察者的身份,去跟踪去捕捉。《细细的蓝线》解开了直接电影存在的短板,光靠单一现实去表现过去的现实是不够的,而其鄙夷的人为介入则是良好的解药。
新纪录电影采用的“虚幻”策略与往常纪录片简单的“重演”事件不同,也区别于传统纪录片采用的“虚构”手法。《细细的蓝线》采用少量的过去历史资料,通过各个参与者的口中,慢慢的拖出整个故事,再添加相应重构的事实,重现当时枪手射杀警察的片段,逐渐还原了故事的原貌。这种虚构,显然违反了“真实”,可创作真实不也是追求真实的现实体现?
影片结尾,小男孩说:“他是有罪的,因为他在深夜让一个无家可归的我留宿街头而不让我借宿。”间接的传达出来被告是被冤枉的,形成反转。
《细细的蓝线》所采用的后现代主义的手法以及影片中的构思、内容、艺术展现方式都令我敬仰。
影片令人震惊地反映了所谓证人对自己谎言的坚信,揭露了极易被操纵从而引发冤案的美国司法系统,留给这一系统参考的永远只会是排除了谎言与流言后所剩的一半真相,即便合理的怀疑也能遭到歪曲。影片对犯罪现场的多次搬演否定了绝对真实的存在,而这一创新的虚构成分也成了该片当时被奥斯卡拒绝的原因。
Randall Adams因脑瘤于2010年去世 生前未获得政府赔偿
如同侦探片般的事件重现+多位当事人访谈+报纸证词剪贴,开创了新颖独到的纪录片模式。低调布光、大特写、剪影和Pilip Glass的配乐营造出了黑色电影的氛围。本片公映后亚当姆斯得以无罪释放,社会影响也已足够,但观影过程现在看来还是略显沉闷乏味。(7.5/10)
一部近似论文的纪录电影。导演莫里斯创造性地发明了事件重演的方式并重构对真相的还原。汇编入采访内容的其他影像片段(如在罗勒夫人说自己喜爱侦探故事后插入引用了一段黑色侦探电影)、文件档案上的词汇特写、时钟及闪烁的警灯图像,如此的拼贴形式并非单一所指的不断重复,而是以碎片化的影像为被访者的叙述作视觉化的批注,而时钟,警灯等母题的重复也反映着案件的危机紧急,充满未知。犯罪现场的重复搬演,将自相矛盾的证词并置,通过黑色电影式的高反差布光遮挡真正罪犯的面容,极端的大特写(麦芽汁、手枪)一次次刺激观众的神经,却也逐渐拼凑出案件的真貌来。论证的过程从未使用带有制作者主观特点的旁白来推导,这种仅仅靠交叉剪接各方视角的证词话语来维系影片的实在逻辑的互相运作的方式实则是对直接电影的叛逃将对后世的新纪录片影响深远。
电视现场还原类犯罪节目的鼻祖,多人视角共同展开,犯罪片拍法的还原事故,前者在剧情上制造了一个“罗生门”的悬疑争论,后者将纪录片与电影之间的界限打通。在大段落的组合方式中,悬疑是首位放置的,在亚当姆斯叙述沉稳之后,我们自然的有了他是被冤枉的印象,但随之而来的多个警察证词,推翻了我们的想法,确立他是嚣张跋扈罪犯的事实,这一开局,即将真实结果给予我们,又用不同视角的证词矛盾性与职业身份带来的歧视制造了我们的心理认知偏差,而后的剪辑都是依照这个组合规则,从这个剪接方式来看,已经不是纪录片的手法了,而是悬疑电影的模式,而目的则在于增加可看性,进而使更多的人认识到这一事件。电影元素在本片中是频繁出现的,汽车影院、默片的穿插、还有用特写、低调打光拍摄的多次出现的还原现场都是纪录片引用电影的创作模式。
字幕原因还是今天下午闹低血糖?我愣没跟上这片子的逻辑......
从纪录片拍摄与制作的角度来看,也许不算伟大的作品,但从纪录片的社会功能来看,本片是一部划时代的作品——因为一部纪录片,改变了一个人的命运,也对美国的法律体制提出了至今回响的质疑。纪录片的创作的社会意义,与纪录片创作的艺术价值相比,孰轻孰重,因人而异,也因影片而异。
导演放弃纪录片惯用的旁白叙述,取而代之的是用大量镜头语言配乐剪辑等电影叙事技巧表述其观点。电影中重现案件的方式很有趣,总是不完整的局部摄影让观众亲临现场却带来更多想象。大量的访谈和证据呈现让这部记录片的实际意义及其带来的影响远远超过电影本身。另外,配乐真棒。
陪审团应该以貌取人了,David Harris确实富有魅力。那些电影式的重演场景,嘲弄了人们对虚构的热爱。跟70年代汽车影院的电影并无二致。
原来细细的蓝线是这么个意思。导演的聪明渗透在电影的方方面面,他作为纪录片导演的态度表达得微妙又清晰、有力且极有耐心,作为观众看起来极为享受。Glass奉献了我看过听过的他的最好的一次配乐。
虽然所有试图进行场景还原的电影、电视节目都在有意无意地模仿细细的蓝线,但迄今为止没有一部片子成功了,因为没有一部作品、一个导演有埃罗尔·莫里斯还原千百次场景、叠加千百个细节、否定千百个可能的耐心和勇气。最高法没做到的,莫里斯做到了,这就是逻辑性、说服力的明证。
在开始的时候,我真的只是在关心这个片子是怎么讲的,而不太在意它讲了什么,不过最后它终于成功把握引入了事件本身。风格化的导演手法,那个好像是聆听者,实际上也是引导者的不露声色的导演,确能够保证这片子有一种比直接电影更加丰厚和立体的真实感。虽然有搬演和虚构,但是它的前提依然是历史文本无法等同于历史本身。相比之下,那个动画纪录片呢?
true detective 和the jinx 的祖爷爷。
不知道这一部这样的搬演算不算开山鼻祖?感觉后来看的好多罪案纪录片都是这样的调子//音乐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了或说影响了影像的表达//社会影响大于纪录片本身 可能这也是纪录片特有的功效(是比剧情片更强势的影响
Errol Morris真能光凭纯粹的对话剪辑就讲清楚一件事,还能发掘得深入,真神奇..绝对是导演编剧的讲故事模范..字幕还是特别烂,忙完了方案的事争取重做一下吧.
9.0/10。①关于1976年德克萨斯州枪杀警察案中被冤枉的嫌疑人的纪录片。细细的蓝线在美国代指警察。②叙事形式上是零旁白+口述采访+说明性的空镜头/报纸/档案/照片/绘画/虚构的场景重现。各种场景重现为电影增加了不少戏剧性,尽管电影依然有点闷。③尽管场景重现的那些片段本身设计极用心地还原现场,而且这些片段通过对当事人的局部摄影制造了留白与不完整从而营造了一定的客观观察感,但与其他纪实的形式的并置却让这种本质虚构却假装客观纪实的形式显得别扭甚至有些虚伪。④以大量的低调打光+剪影+大特写+影子+精准配乐渲染了黑色电影氛围。
略有点凌乱,虽然访谈了多方,但也不至于像罗生门般扑朔迷离,电影的立场十分清楚。
艺术不是寻求答案,只是提出问题。但选择提出什么样的问题,取决于心里的答案。……莫里斯后来在访谈中谈及真相的固有价值。“我们对于历史的观点总是难免缺陷,但求索真相的脚步永远不应停歇。”
一部片子让现实翻案让电影终究发挥了点实用性。喜欢它讲故事的方式。首创的情景再现确实影响深远。
被格拉斯洗脑了,他是那种音乐反过来会影响电影的创作的人。莫里斯说他当时只是想拍一部关于德州死刑法案的“高大全”纪录片,也采访了很多死囚,直至他发现Adams的案子。真相就在那里,只有一个,而影片故意地回溯了几十上百种,难怪一个毫无干系的人最后落得被判死刑下场,真是让人唏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