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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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4-11 04:26

详细剧情

  艾莉丝(西尔莎·罗南 Saoirse Ronan 饰)离开了故乡,离开了母亲和姐姐,前往美国寻找更多的机会和更广阔的未来。在神父弗雷德(吉姆·布劳德本特 Jim Broadbent 饰)的帮助下,艾莉丝成为了一名售货员,出色的表现和不懈的努力让她成功获得了主管弗蒂尼(杰西卡·派尔 Jessica Paré 饰)的认可和肯定。之后,艾莉丝结识了名为托尼(艾莫里·科恩 Emory Cohen 饰)男孩,两人之间碰擦出了爱情的火花。  一场意外让艾莉丝重回故乡,很快,母亲的种种举动使她察觉,母亲希望自己留在这里,留在她的身边。在母亲的介绍之下,艾莉丝结识了善良的吉姆(多姆纳尔·格里森 Domhnall Gleeson 饰),并且得到了一个很好的工作机会,站在人生的十字路口前,艾莉丝会做出怎样的选择?

 长篇影评

 1 ) 小说与电影:一份分析报告

一、结构与布局

1.在小说开始,科尔姆•托宾“详尽”描写了这个爱尔兰小镇的生活,虽然他的写法非常简单( “自由间接问题+对话”),没有过多去描写风土人情,但他细腻的文笔为我们延伸了某些感官,读者好似也曾在那些街道、店铺和居室内留下过身影。

电影省去了这些按理说非常需要的背景,开始便是一个动作:艾丽丝将要去美国,向凯莉小姐辞职。而在小说中,艾丽丝做出这个决定经过了长时间的纠结。

2.小说开头,有一段非常重要的伏笔,为之后艾丽丝与吉姆的爱恋埋下了伏笔。艾丽丝陪同女友去参加一次舞会,认定吉姆会邀请他跳舞,但事实上并没有。这个伏笔对于理解艾丽丝从美国回来,为何会陷入与吉姆的恋情将有巨大作用。

但很可惜,电影将其删去了。故而,导致在电影最后,观众很难明白艾丽丝既然已经在美国结婚了,为何还与吉姆发展恋情。

3.小说留给艾丽丝再次回归爱尔兰的篇幅其实只有40页,约占1/5;但电影差不多用了1/3的篇幅来讲艾丽丝回到爱尔兰的这段生活。事实上,不只篇幅延长了,而且加了一个“意图明显”的结尾:再次前往美国的渡轮上,艾丽丝向另一位第一次前往美国的爱尔兰姑娘传授经验。

分析:以上三点改动实可理解。因为电影需要通过动作来推动剧情发展,尤其是保留那些将带给观众情感冲击力的剧烈动作(如离别),尤为需要。同时,影像也很难将一种情调、氛围赋予故事,背景的描绘则需要花去很多时间,这是电影所不允许的(而电视剧可以做到)。至于最后将片段扩展,无非是为了结尾艾丽丝回到托尼身边显得“更动人、更合理”。

二、情感与形象

1. 科尔姆•托宾通过“自由间接问题+对话”的写法,使得语调在某种程度上既在人物之外、又在人物之内,这使得小说浸润着一种淡淡的情绪(想想伍尔夫的小说)。虽然电影要还原这种语感,太难(需要克莱尔•德尼式的感觉影像),但让人诟病的是,《布鲁克林》陷入偶像剧般的过度抒情中:想想艾丽丝在前往美国的渡轮甲板上,影像使用的柔光,让场景看起来很假;还有电影中使用的抒情味很浓的弦乐,旨在感染观众情绪,但其实用一些节奏感明快的鼓点会更好(如很多英剧中使用的,如《卡罗尔》的配乐)。

2. 正因为“自由间接问题+对话”的写法,小说因而产生一个悖论:也即作为女主角的艾丽丝虽然着墨最多,但却是形象最为模糊的一位;相反,围绕在艾丽丝周围的人物虽然只有简单几个动作、几句话,形象却个个鲜明。
(扩展阅读:叙述悖论"http://book.douban.com/review/7701245/")

电影中的情形正好相反。由西尔莎•罗南饰演的女主角形象是鲜明的,电影正是围绕她展开的;但那些周边配角却只能偶尔瞥见身影。这一方面是电影本身特质所致,同样也反映出导演水准。

3.正如上条所言,小说中的艾丽丝其实是一位内向、情感细腻、又未经太多市面的小女生。相反,西尔莎•罗南棱角过于鲜明的脸已经破坏了这份想象,虽然电影中的艾丽丝有时也会怕生(初到美国),但基本上是一个外向的人(如一开始的“直接”辞职,小说中则有长段的描写来刻画她的犹豫;对托尼求爱的主动接受、性爱的发起者等)。这种转变当然可以看成是导演出于自身创作的诉求,但撇开原著不谈,电影所塑造出的这位女性形象其实是淡薄的。观众需要借助的是一些外在手段(比如别离、死亡等动情时刻+煽情的配乐)来感受角色的情绪,以获致一个完整形象。

4.问题就此而来。电影中人物的形象,是否可以直接通过表演形成?一些杰出的电影已经帮我们做出解答。在法哈蒂与达内兄弟的电影中,人物的象形只有很小一部分是由演员演技完成,更多的已经在故事的情境中形成。比如法哈蒂的电影中,人物形象往往通过陷入的两难抉择形成。
(扩展阅读:表演悖论"http://movie.douban.com/review/7688226/")

三、小说与电影

小说与电影有着不同的运作方式,欣赏方式自然也不同。一个不断将影像比对文字的观众,无法对电影获得真切的体验。“忠实原著”的说法不仅是对原著小说,也是对电影艺术的侮辱。电影显然有更大的用武之地。只有当我们看不见一部电影的创造价值之时,我们才该回过头去将其与原著对比,看看它问题到底出在了哪里。而这,应当作为对《布鲁克林》这部电影的正当举动。

 2 ) 选择

年轻的艾莉丝·莱西(西尔莎·罗南饰)因为家乡工作前景渺茫,离开了她的妈妈(Jane Brennan饰)和姐姐萝丝(Fiona Glascott饰),尽管她们舍不得艾莉丝,但还是支持了她的决定。 艾莉丝到达美国后的房东基欧夫人(朱丽·沃特斯饰)是一个挑剔的女人。通过帮助她定居的当地牧师, 弗勒德神父(吉姆·布劳德本特饰),艾莉丝得到了一份工作,在商店里当售货员。开始的时候举步维艰,但艾莉丝不断努力,慢慢使她的主管Fortini女士(杰西卡·派尔饰)刮目相看。艾莉丝还上夜校进修,在当地大学里学记账,她快速学习进步,希望有一天可以成为一名会计。 在一次社区舞会上,艾莉丝认识了托尼· 费奥雷罗(艾莫里·科恩饰),一个意大利裔的男孩,在做水管工的工作,他们的交往既温柔,又极有教养。但在家庭悲剧的打击下,艾莉丝回到爱尔兰,度过一个短暂的休假。当艾莉丝为参加朋友的婚礼,延长了她的假期,艾莉丝的母亲开始想方设法,让女儿永久性地留下来。她给艾莉丝安排了一些工作的机会,同时极力撮合艾莉丝与一位善良的本地男孩吉姆·法瑞尔(多姆纳尔·格里森饰)。人生的道路被撕裂成了两个方向,一边是她的祖国故乡,一边是她的新生活。同时,一边是她与托尼的恋爱,一边是她对吉姆的好感,艾莉丝必须认清自己的内心,做出最佳的抉择。

 3 ) 《布鲁克林》:写给故乡的情书


观影评级:B
文/斯嘉丽

不知道你的家乡是怎样的,有没有倚老卖老自以为是的前辈。总是用刻薄的眼神指责挑剔你的一切。企图用他们的经验圈住你的思维。他们一边趋炎附势拜高踩,一边以为自己一抬眼能看死你一辈子。用他们自身的高度预判你飞翔的能力。在这里的未来,一眼看到底。他们是这个城市昨天的空气,他们监视着你把这种千年不变的味道吃下去传下去。这是家乡让人呆不下去的原因之一。

但是你的家乡也许还是那样的,有熟悉的朋友,有永远默默爱你相信你支持你的人,有牵挂你从未改变的人。不管世界变得如何面目可憎,他们对你的爱和关怀不会因你年老色衰而逝,也不会因你不再耳聪目明而逝。虽然那里的生活平静无波,但是那里的空气总是弥漫着熟悉的味道。你走一步有明了下五十的安稳。就着这安稳,太多人早早结婚生子买房,平凡也平安。他们的今天和父辈的昨天一样平淡无奇波澜不惊。

《布鲁尔林》就是这样一部美少女勇走它乡追求新生活的故事。
和故乡的之间欲说还休的故事一直都是影视作品感兴趣的话题之一。只要有人口的流动,就有乡愁的流动。所以影片前半部分。虽然和我们大部分人的家乡一样,有种种小地方的不堪,但是主旋律还是余光中的《乡愁》。

我无谓对家乡有太对批判。因为家乡其实代表了母亲,代表了我们自己身上的最初的时代和最初的自我。是我们人生所无法选择的开头。虽然没有让我们施展抱负的机会,但女主依然身在布鲁克林心在爱尔兰。

比如影片中女主前往神父为客居纽约的爱尔兰老人举办的圣诞义餐时,女主问神父为什么他们不叶落归根?神父说“如果像你这样年轻有才的女士都没有发挥空间,他们回去就更没有生存可能了。”(此片对话不多,但说一句是一句,句句都是满满的鸡汤)然后悠长的爱尔兰老人的音乐响起。此时无声胜有声,眼泪不来也是罪。影片要表达的“你曾经离不开的家乡,将来也会是你回不去的故里”之主题跃然荧幕。但是,你激情四射所投身的城市,也未必是你的天堂。“就是这些人造了隧道、大桥、公路,却没有人知道他们靠什么生存”。影片在此其实已经埋下了真正的意向:混得好不好,还是看个人。故乡和异乡,都不是善茬。

然后女主离开家乡来到自己梦想中的城市所遇到的窘况一一展开。但是本片美化和减少了矛盾,因为电影要把矛盾集中,所以选了富有代表性的两点;工作环境和居住环境的融入。其实本片基调总的来说还是很田园牧歌的。至少她一直都有老乡的资助——,同为爱尔兰人的神父无偿为她掏路费,掏学费。你是不是也跟我一样曾猥琐地以为神父想做她干爹?你是不是也曾跟我一样感慨这种馅饼为什么不是砸在我们头上?骚年,要记住电影是一门高于生活现实的艺术,本片又有哪么一种美化过的小清新调调。其实这代表了一种意向:还是有很多人之所以能离开家乡,那是因为家乡也给你添了一份助力。你心心念念离开的地方,在源源不断地给你供血。而且她的痛苦除了思念,其实也没有多大的人为和环境阻力。多少人奔赴异乡的头几年,只要给个床位就开始打天下。多少人工作半年都找不到。女主的人生已经很顺遂了。所以在她遇到男主之前,我一度以为她面瘫,后来才发现,原来是为了烘托她在家乡的压抑,一直让她控制表情,不得开心颜。
她真正开挂是遇到男主。虽然只是个管道工人,但是跟咱们国家的水管工绝对不是一个量级。有时彬彬有礼、幽默大方,邀请她跳舞时说“跳舞只要装作会跳的样子就行”。完全没有一副我什么都懂的霸道总裁的傻叉样。有时坦率憨直:想和女主进一步交往时将身世、动机以及体谅之处和盘托出。完全没有明示暗示的大城市的优越感。有时乐意倾听:和女主聊天时全方位听众,想了解她的世界。完全没有不懂装懂的敷衍。有时直率可爱:想邀请她见家长时忐忑不安表达内心独白,毫无男人自以为是的爱面子。面对她将回家乡时不舍不依,非得用婚姻来拴住她。最重要的是,作为一个水管工,这么帅,好吗?

深情如此,这不科学啊!为什么他既不骗她搞传销,也不骗她的身体?虽然女主面对男主开始颇有点英勇就义的尝试,“就算第一次约会不顺利,我会给你第二次机会,”一副老娘就是豁出去了,能不能在这里开始新生活就押宝在你身上的惨烈。哎,真是生在福中不知福啊。她不知道她的人生从此真的已经开挂了。室友为她见家长约会各种出谋划策、连她的上司也掺合到帮她化解思乡情,帮她走好约会路的行列。各位,你因个人情绪工作时对客户惨磕着脸时,有多少人的上司是这么仁慈的?大城市的节奏效率不近人情全然隐身。这不是开挂什么是开挂?然后进修顺利拿证,转文职易如反掌,即将从屌丝升级成文青。

这个时候影片的主旋律开始改变。从《乡愁》改演《变色龙》。
女主在家乡最重要的纽带之一姐姐去世了。姐姐是故乡最温情的代表,她曾经说过“我可以给你买一辈子衣服,但是却无法给你一个想要的未来”(又是一碗鸡汤)完美演绎每一个埋头奋斗的苦逼背后都有一个默默守护的天使。这个变故使得她必须回家乡。

回到家乡以后,她遇到了大多数衣锦还乡的人可能遇到的境况:她的故乡忽然看见她了。体面的工作、本地的高富帅、还有路上行走的三姑六婆。当然,还有最重要的,需要她的老母亲。走,还是留?这是个问题。她自己说,如果这一切发生在我走之前该多好!妹妹,你走之前没镀过金啊!他们爱的,到底是真正的你,还是洋气的你?不得而知啊。套句《伊莎贝拉》的台词“没有在美国镀金这件事,他们不是看不起你,而是看不见你。”

她在选择的同时,我在荧幕外干着急。最后遇到她曾经的东家刻薄地自以为是想左右她时,她瞬间幡然醒悟。故乡是不会变的。但是她已经变了。她已身在爱尔兰心在布鲁克林。她已经成功蜕变。彼时她浑然不知外面世界为何物时,故乡给不了她未来,现在她好比已升级了的玩家,故乡这个场景已经不适合她打怪了。
故乡可以用来怀念,用来探望,用来支撑自己在异乡的每一天,唯独,无法用来做备胎,做后路。只因,开弓没有回头路。

很多人会怀疑,如果她没有遇到前东家,会不会留下来?前东家只是个代表,就算没有她,也会有别的三姑六婆,这是电影的艺术手法。她绕不过去的是我们不能同时踏进同一条河的定律。如果她看不透,那么她的人生会就此静止,但我说了,电影在圣诞老人义餐时,导演就借神父的口暗示过了,叶落也无法归根。

总之,这部电影是一封写给故乡娓娓道来的情书。虽然我选择离开你,但我从未忘记你。我的每一步都有你的支持,如果没有你,亦没有我。我之所以能义无反顾地离开,是你给我力量。无论我走到何处,我都是你的延续。我让你变得更好。这也是为什么会有神父这样的角色。他算是影片真能量的代表。看看这部电影,会让你的思乡情不那么冲动而悲伤。因为生活,终将继续。
斯嘉丽原创
2016年2月3日星期三 AM3:58








 4 ) 乡愁是一张船票,可买到也回不去了

首先,在2015年,特别是年尾,女性题材复古风大行其道。时尚界那边大刮复古风,阔腿裤麂皮裙小丝带潮到烂大街。电影界,去年奥斯卡得最佳女配的Patricia Arquette获奖说好莱坞应该在薪酬上男女平等,梅姨拍手称好;索尼事件揭露大表姐的薪酬比同组男主演低很多,大表姐也公开表示对此不满,而又有很多外界声音质疑好莱坞女性挑大梁电影的匮乏。于是应声而出,年底就有了下面的一串影片占满影院的海报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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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片简直是为罗南妹子量身定做的。罗南妹子父母是爱尔兰人,她在纽约出生,三岁随父母返回爱尔兰至长大成人。据说本片开始想找隔壁carol的rooney mara主演,而且开始筹备拍片是罗南妹子岁数不够,还好这片子一直拖着拍不了,rooney不演了,罗南妹子岁数也够了,大家皆大欢喜。

看完觉得本片的人物都太nice了,除了商店老太婆,每一个人都超级善良热情。不说姐姐rose是个超级漂亮温柔的圣母,牧师像亲爹一样的出钱出力,意大利小哥长相轻浮却踏实努力一往情深,房东看起来凶巴巴的却热心正直,连看起来很bitchy难搞的船上室友,布鲁克林房客和百货商店上司其实人!超!级!好!当然可以说移民在美国互帮互助,或者老好人eilis人缘好,但看了这片真是一股暖流涌上心头人间自有大好人啊。

有些人不太喜欢后半段,觉得作为已婚妇女的eilis回到家乡还和jim打得火热有点渣。我觉得首先eilis是个老好人,逆来顺受,内敛少言。所以她开始乖乖的给丧心病狂的势利眼商店老太婆打工,也没半点顶撞怨言;意大利小哥向她表白她也无所适从,思考了几天才认真的回话;让她带新姑娘去跳舞虽然不情愿也答应下来。而老好人一般最大的缺点就是犹豫不决。再次回到爱尔兰时,虽然她计划返回美国,但担心母亲的状况,其实一直在说服自己留下来。因为现在也没有什么离开的理由,原来没工作没对象,现在一下子都有了。所以她一直在犹豫。而且游子归乡,全是不真实感,就像eilis说的,“i dunno what is my home”,所以也没有强烈的“我是已婚妇女”的道德感。要不是商店老太婆使坏,我估计jim跪下求婚她可能才会定下主意把jim拒了然后回纽约。

回到影片本身,整个电影随着eilis的成长和改变在很多细节上也有呼应。开始在爱尔兰,总体色调灰暗,eilis不施粉黛,穿的也毫无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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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到美国之后,因为想家愁容满面,但用光明亮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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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恋爱生活步入正轨以后,妆容精致,虽然穿的还是深绿色,但端庄中有几分活泼,脸上也有层幸福的光晕


而再次回到爱尔兰,虽然伤心,但心怀希望,所以光线也十分明亮,穿衣也是活泼的鹅黄色。


最后再次乘上开往美国的船,从容成熟,又有着eilis的朴质柔和感觉


一个细节是这次她在船上,遇到了一个与她当初情景相似的妹子,慌慌张张,又紧张又兴奋又土气。


虽然影片没有篇幅来描述,看妹子的打扮(口红颜色和eilis一样)应该eilis也像当初她的船上室友帮她一样,热心的帮了这个新来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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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员方面,不得不提小黄毛Domhnall gleeson真会挑戏啊,最近几年出演的荒野猎人,星战,机械姬,到之前一点的黑镜,frank,about time都口碑佳作。

看前半段的时候我哭了好几次次,那种少小离家一个人不知所措,过海关时的不安,一遍一遍读着家里的来信,自己躲在角落默默落泪,家乡的亲人离去而自己却无能为力,回家以后的兴奋和不真实感,还有谈恋爱了以后什么都变美好了,都这么的相似。而你会选择小镇的高富帅,还是大城市的水管工呢?如果高富帅在没背井离乡之前就出现,肯定是直接嫁了,然后过着富足康乐的生活。但如果不是去美国镀了金,高帅富会出现在你家大门口么?而走完这么一遭,还会安于小镇的封闭平淡么?乡愁是一张船票,但有时候可能已经永远都回不去了。

 5 ) 自我实现高于一切

自我实现高于一切 ——小城市无法实现的梦想 当人类达到自我实现的时候,也就是充分利用了生命;他对受转瞬之念和不受控制的本能辖制的生命少有尊重之心。自我实现将人拥有的每一种能力都带至最高的完美境地,使你从生命中得到了所有能够从中挤出的快乐、美丽、情感和兴趣;但自我实现的困难在于,他人的要求常常限制你的活动。(略)这样的目标需要极度的冷酷无情和对自我的全神贯注,而这会令人不快,也常常让自己显得荒谬可笑。(毛姆) Brooklyn,是纽约的一个区。 在最爱美剧之一《Sex and The City》中,我喜欢的独立理性睿智喜好独立空间的Miranda生了儿子后从更发达的Manhattan搬去了稍差些的Brooklyn,开始她是不情愿的,后来因为Brooklyn租金更便宜,可以有一个小花园,一家三口躺在草坪上一幕记忆犹新。还记得有一集几个女人去了趟LA,受了一通打击之后回到Manhattan,应该LA是比Manhattan更发达些,有一本书叫《美国大城市的生与死》并没有看过。 就是这样一个连Manhattan都比不上的城市,连Manhattan的skyscraper都没有,但比起Eilis的落后闭塞、机会稀少的家乡Ireland,仍不失为一个梦想之城,所谓人往高处走。 影片一开始,Eilis天不亮就表情呆滞地出门去教堂,和那个在她店里做工的Miss Kelly和另一个店员坐在一起,她忍不住困意打哈欠,却被表情刻薄的Miss Kelly侧目责怪。在店里和那个awful的Miss Kelly一起,是没有起码的尊严的,势利的Miss Kelly对待顾客态度大相迳庭,就跟我们生活中遇到的一模一样,衣着光鲜的才是顾客,衣着寒酸的被像乞丐一样训斥,仿佛买他家东西他就是人间最高法律一样。 我想起中学同学来自农村,妈妈曾背着被子送她上学,在餐馆吃饭时被人鄙夷。(本来就敏感自尊心极强的她,此后立誓一定要出人头地飞黄腾达。一路拼死拼活直至今天,还因压力大曾经抑郁过。感情也拼,找结婚对象,高级法院啦公务员啦是她的理想,也就是权力。)这事不是常有吗。以貌取人、趋炎附势的势利之人不是多了去了。 而在Miss Kelly店的Eilis就是这样被欺负过来的,一张受欺负的脸。再加上并不能养活自己没有未来,连衣服都是做会计的姐姐帮买的,当地年轻女孩的唯一出路就是打扮漂亮嫁得好就像她的朋友Nancy,而在俗称“心气高”的Eilis眼中,“那些男孩们,打着发油,穿着休闲外套/And those boys with their hair-oil and their blazers." 后半句被朋友打断没有说出的话应该是:“反正我也没太看得上”吧。精神上还是有优越感有追求的她不屑于屈从这个规则,去刻意打扮吸引他们注意。 反正我要离开了。外面的世界很精彩,闯出去我就可以活过来。留在这里我看不到现在,我要出去寻找我的未来。外面的机会来得很快,我一定找到自己存在。一离开头也不转回来,我离开永远都不再回来。下定了决心改变日子真难捱,吹熄了蜡烛愿望就是离开。就像我听到窗外拉杆箱轮子滚动的声音就蠢蠢欲动。 尽管有刚开始的背井离乡困窘尴尬笨拙想家,后来遇到一个意大利男朋友才有所好转。 比起《移民》中从波兰来New York走投无路不得不出卖身体的Ewa, 她还算幸运太多了。 印象深刻的是在为无家可归的Irish老人举办的圣诞节聚餐上的,Eilis问神父:Why don't they go home?/为什么他们不回家?神父回答: If there's nothing there for a clever young girl such as yourself, there's gonna be even less for men like these. Some of them have been here fifty years, that have lost touch with everyone. These are the man who built the tunnels, the bridges, the highways. God alone knows what they live on now. /如果象你这样年轻有才的女孩都没有发展空间,他们这样的人就更没有生存可能了。有些人来了50年了,和老家联系不上了。就是他们这些人建造了隧道、大桥、公路,没人知道他们现在靠什么生存。 一个老人唱起爱尔兰语家乡民谣,让人立马脑海中浮现风笛的声音。一群思乡的人眼泛泪花,聊以安慰。 就像我们的农民工,为了城市的建设,贡献自己的青春和劳动,像被吸干了汁液的甘蔗,老了无法劳作之时,只剩无用的渣子被吐出,他们的出路又在哪里?回到凋零破败的农村? 本来以为这样一个关于移民的题材要转化成一个庸俗的爱情故事,后面情节给我惊喜。 姐姐突然生病去世回家奔丧安慰妈妈,并无太多文化写信还要弟弟代写却很明智的水管工男友说:Will you marry me before you leave? Eilis问:You don't trust me to come back? Why do you want to do it?男友说:Home is home./家乡毕竟是家乡。 果不其然,环境是思想的皮肤。人一旦换了一个环境,想法等等一切都变得大不同。 刚一回来,朋友准备结婚,介绍一个条件不错的男人Jim给她,妈妈也很满意,Jim帮忙操持工作事宜,见了父母,一切顺利,收到丈夫来信也放置抽屉没打开,仿佛忘了还有这样一个存在,呆在家乡有家人朋友找一个条件不错的男人不用再背井离乡貌似蛮有吸引力。 家乡小镇的沙滩空无一人,完全不象Brooklyn的拥挤,Jim说:We don't really know anything of the rest of the world. We must seem very backward to you now. (这话我倒确实听过同样的:“你经常在外面大城市的,是不是看我们觉得很小市民?”) 走在街上,着蓝色洋装白色高跟鞋,戴着太阳镜,挽精致手包,时髦发型,不为某个男人,只为自己的美丽,连打招呼的路人都说喜欢她的打扮。 是啊,跟以前卑微渺小怯弱无光彩的自己相比,现在是找到自我站稳脚跟的自信笃定从容和有底气,怎能不从心底散发光芒。 姐姐生前曾工作过的会计部门让她去帮忙做事,妈妈诚惶诚恐催促她快去,她却淡定地说:“他说什么不重要,我又不是那里的职员。我要去也只是帮个忙。/It doesn't matter what he said. I'm not an employee. I'd be doing them a favor.” 话语间全是职业女性的自信和自我掌握自己命运的骄傲和尊严。 跟 Jim date的时候,她注意到Jim: no hair oil, and that's not a blazer, it's a sports jacket. /你没有上发油,还有这不是休闲外套,这是运动夹克。 (小城市青年受从布鲁克林镀金回来的女孩影响努力所作的时尚转变。) Jim 说:It made me think that my life must seem very easy to you. I run my father's bar, going to live in my parents' house. I know what that must look like from the outside. But it doesn't feel like that. I've never been anywhere. I have never even been to England. But I'd like to see London, and Paris and Rome. New York. It frightens me , the idea of dying without ever leaving Ireland./或许在你看来,我生活地非常容易,接管父亲的酒吧,住在父母的房子里,我能想象到外人是怎么看待这一切的。但其实并不是那样。我从没去过任何地方。我甚至都没到过英格兰,我想去看看伦敦 巴黎 罗马还有纽约。一想到我这辈子可能都踏不出爱尔兰,就觉得可怕。 (小地方富二代也是有梦想的有志青年。)女主说:I am glad./(这我就放心了),然后就去见父母了。 下一步顺理成章就是Jim该求婚了,女主好像也放下了一切戒备准备托付了。 就在这时,Miss Kelly适时出现,女主瞬间皱了眉头,仿佛以前的一切压抑和没有尊严等记忆又回来了。结果那个"terrible old bitch"就开始在那八卦嚼舌根,再也无法忍,赶紧订票。比起尊严和开心自信地活着,一个好条件的男人也瞬间可以放弃。生活环境才最重要! I'd forgotten what this town is like!/我忘了这个镇是什么样了。 家乡在你思乡的时候是美好的,可是当你近距离地跟它接触,发现它还是以前的样子,无法忍的那些地方仍然依旧。 本科毕业的时候,有很多人回到家乡,我知道这个根本不是我想要的。那年8月,在一个中学的校长办公室,周围是一些拿着各种证书和资格证等着签合同的男老师,根本不用思考就离开了。 同样一个8月,研究生毕业,我准备去外省上班,抛下狠话:我走了再不会回来。妈被这句话伤带着眼泪没去送我。去车站坐车时,家人送我,因为一句话我把伞低下遮住准备飚出的眼泪。 这个普通话都不怎么讲的城市留不住,一件件让人窝火的事情都让人恨不得立马买票逃离,逃往自由的乐土。高铁站火车站就这样来来回回地迎来送往,N个春秋。因为要的不是安逸,而是精神,活得象人的样子。 现在依然如此,办事仍然是熟人关系,医院仍然不排队叫号,乱糟糟挤作一团,一个小小的工作人员都仿佛权力大过天。行政服务大厅,仍然有人给办事工作人员丢烟说好话,办事依然像求他一样看其脸色,忍受故意刁难,习惯了一切方式自助的不会再忍受这个。另外更不用说《神探夏洛克》清一色的国语场了。 之前看了一篇文章说大城市和小城市的平均智商差别,作为一个秉持环境论的人来说这个是相信的。 大概是十几岁的时候看过一篇文章一直影响我蛮久:《离家的人最有出息》 在英国,有人曾统计过,最富有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的人,绝大数是生长在外面的人,以“创新”著称于世的美国人,很难找到一生固守一地的,所以人们讲美利坚民族是一个“无根”的民族。 一个人要有所创新,必须具备三个基本素质,即识、胆,才。识,指的是眼力,对事物的洞察力,敏感性; 胆,指的是魄力,敢于探险的精神;才,指的是智力、文化水平、技艺、方法。三者互为依存,缺一不可。这三方面素质的形成,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一个人所具有的信息量,而信息量的多少,与其工作环境、居住条件,流动性有很大关系。一个人如果长期在一个相对不变的环境中循环往复的生活,没有新信息激发他去思考,去比较,很容易思想僵化,更难有预测未来的能力。相反,一个人若生活在无限广阔的天地里,处于不断变化的环境里,接触一些新的信息,“摩擦生热”的法则就会发生作用。他可以思路大开,把自己在不同环境中观察到的东西加以比较,找出规律,并以预测未来,发现社会的“大趋势”。因为社会总是处于平衡的运动中,某个地方的今天往往是另一个地方的明天。 一个人走向四方,会遇到许多新问题要加以解决。要适应新的环境,这就激发了他的求知欲,学习学习,在学习就会成为一种天职;与知识丰富的人一起工作,可以培养他的竞争力,进取心,好胜心,就会培养他的追求,以获得胜过别人的能力;新的知识的输入,不仅增大他的知识储备,而且使他原有的知识发生“化学反应”,引起知识膨胀,广泛的社会交往时她思路开阔,乐于接受新东西;工作,职业,和地点的变化,加强了它对环境的适应性,有利于对变化无常的社会做出反应。远离父母,使他失去靠山,养成独立生活的习惯,有利于培养决策能力和果断性。选择职业自由度的加大有利于用其所长发挥自己的优势。 在现代社会,衡量人才的标准不仅是他的知识存量。更重要的是他的创新能力,如果一个人不把他所掌握的只是当作创新的源泉,他对社会将是一个废才。 在未来的时代,我们不可能在父母的保护下生存,血缘关系的脐带不可能给我们输送生活的养料,家庭的地位不可能在决定我们的地位,救生圈不可能再是关系网。不应再把自己禁锢在家庭的脉脉温情之中,不应再为自己的出身感到骄傲或自悲,我们这一代应该把爱的重心由家庭转移到社会,冲破一切狭隘的观念和束缚。 在几个城市生活过,感觉还不够,迁徙上瘾,做一个波希米亚人云游四方挺不错。哈哈 总之,自我实现高于一切。 P.S. 社会有时倾向于压制年轻人,一帮“前辈”占据高位,贬损他们,愚民他们。但年轻人只要稍微给一点机会就会觉醒,不再接受其给予的一套,利用身边资源茁壮成长,所以敢不敢给年轻人机会,因为未来终究属于年轻人。

 6 ) 心归何处

在大皇后区离家很近的地方又发现了一家电影院,于是和好友赶着周二的6刀特价,窝在空荡荡的放映厅里就着免费的咸味爆米花看完了Brooklyn。《泰坦尼克号》里杰克的大喊new york, new york好像还在昨天,50年代繁忙的大西洋上,另一艘船又承载了一位爱尔兰姑娘的美国梦朝纽约进发。

就像无数小镇姑娘一样,Eilis的生活简单平静同时又缺少激情。没有一技之长,也没有出众的美貌与开朗的性格,Eilis只能为势力刻薄的面包店老板娘工作,就连去跳舞也只能在成双成对的舞者中孤独的默默离场,如此乏味的生活最终让她来到了brooklyn,从一个天真又不善交际的女孩变成了时尚又大方的都市丽人,并且收获了爱情。典型的美国梦剧情。紧接着导演抛出了一个新的问题来动摇它。

从大都会镀过金的女孩子回到家乡,无论是在《萨布里娜》还是在Brooklyn中都光鲜靓丽,散发着与小镇与众不同的魅力信号,体面的工作与高富帅的情人接踵而来。Eilis是如此的幸福,以至于沉沦在家乡的脉脉温情中不想离开,直到刻薄的老板娘的出现提醒了她小镇生活的另一面,平静与安稳的面具之下包含着狭窄的人际圈中狭隘的人性与一成不变的日复一日。所以在灿烂的北美阳光下女主角重新站在了Brooklyn的街头。这里是她选择的家乡。

我想大概每一个在国外生活过的人都体会过Eilis的纠结,背井离乡,漂洋过海带来的孤独感与不适应对于生活在东方文化之下的亚洲人而言可能更甚于她。磨合期过去之后都或多或少成为了当地的一份子,至少表面上看起来是这样,然而内心的归属感究竟如何大概只有本人才能体会。记得一个已经离开纽约回国了的朋友曾经说过,没来的时候总觉得这边像是别人家的饭菜,哪里都好,等到真来了以后反而感觉自己像是在漂着,无比怀念国内的热热闹闹。此心安处是吾乡,即使这座城市汇集了大概地球上各个国家的人以及人类发明出来的一切声色犬马,没有温暖与爱也注定只是生命中的过场。我想如果不是Eilis已经结婚的事实被坏心的老板娘拿来威胁她,那么很有可能Eilis将会留在家乡。人对于熟悉的环境与舒适安稳的生活的渴望之大甚至让Eilis几乎抛弃了远在纽约让她发生了巨大变化的丈夫。还好有那个邪恶的老板娘,最后她终于想起来了为什么当初自己要离开这里。莫忘初心,对于孤身追求理想的人们来说这几乎是唯一坚持下去的动力。如果活的开心,有谁会愿意吃苦,选择了吃苦的人都是因为她们并不能从现有的生活中得到快乐, 因此带着期望离开,追求理想中的幸福的一丝踪影。Eilis在他乡得到了她曾经渴望的一切,当然这是导演的理想化安排,大部分人都在现实的打磨下不断妥协与继续努力,可是我想她们也许并不遗憾后悔,经历过,成长过,总归有所收获,没有虚度光阴,学会了怎么更开心的生活。

《定风波》序中苏轼问柔姬,“广南风土,应是不好?” 柔姬对曰:“此心安处,便是吾乡."


 短评

虐死出国单身狗ToT

6分钟前
  • SingLesin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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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故乡为异客。

9分钟前
  • 柏林苍穹下
  • 推荐

说白了就是这样一个故事,你一个人跑到异国留学,没房没车没朋友,半夜看着家人的留言自己一个人哭。而忽然放假回家,家里有朋友有工作还有个小开追你,然而你虽然动心了但是毅然决然地又离开了家,内心呐喊着,我男神还在贵国我得回去【。

10分钟前
  • 西米子
  • 还行

罗南长大了演技仍旧令人惊叹,可以说是她构起整部电影。导演也和观众一样爱她浅蓝色的眼睛,在特意拉长的特写凝视下,真的会被情绪带走。虽然从头至尾都谈不上有很大波折,结局也预料得到,但这个漂泊异国的女孩,她忐忑、不安、犹豫,想找个依靠,却放不下家乡,多细腻动人的一个故事

14分钟前
  • 米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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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超Carol成为我心中的颁奖季第一。Brooklyn提醒了我当初如何爱上电影。不是传统结构又怎样。强行抄今天guest speaker的一句话:如果能把一个人物写到这么饱满,至少可以保证在这座城里有一席之地。

16分钟前
  • 白日美人_S
  • 力荐

电影明显被分割成了两段,前段的乡愁描写的不错,若全片是在布鲁克林的遭遇会好很多。独在异乡为异客的打拼,可惜剧本没延续这个元素的深入分析,转而扩充内容,着重谈恋爱什么的。是部让演员有发挥的电影,罗南也确实表现不错,但这电影没啥其他更多的优点。

19分钟前
  • 帕拉
  • 还行

演出了故事的壳子,没拍出托宾的氛围内核。女主的表演很具真实感,效果却并不隽永。毕竟对太多同样只身去国背井离乡的中国人而言,爱尔兰人的同乡网还是太幸福了。中国人的挣扎要更底层更艰辛得多。

24分钟前
  • 艾小柯
  • 还行

跟Room观感一样,喜欢之处和遗憾之处都很明显,也同样都是表演抢眼,艾莫里·科恩很有魅力。女主最后怎么选择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最后的决定无关男人无关其它外界因素。清楚自己想要什么,这才是重点。

25分钟前
  • 陀螺凡达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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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整两代中国的年轻人,都缺乏这样一部电影,去讲述他们那些无处安放的青春。

28分钟前
  • 张小北
  • 力荐

关于爱情和乡愁的电影,美得就像打了一层柔光。两男一女三位主角都选得很好,女主演活了女性漂泊异乡的每个瞬间。今年看过那么多渣男电影后遇到两个如此优秀的男主,我都替剩下一个感到惋惜~

33分钟前
  • 同志亦凡人中文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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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不要回头。

37分钟前
  • 木卫二
  • 还行

我觉得这故事很动人而且对爱情的刻画细腻又温馨。Tony是大洋彼岸不确定的美好,Jim是家乡平淡的温存。Eilis的挣扎,她对大城市的向往和对故乡的留恋应该是每一个背井离乡漂泊在外的人都能够感同身受的。网络语言的流行也挺可怕的,”绿茶婊“现在已经是键盘侠们脱口而出的词了啊。

42分钟前
  • Sally赛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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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星半。简直就是美国的移民广告:异国的思乡之情无论多强都会被你所谓故乡残酷的现实而击碎,所以你要是跑路到了美利坚就千万憋回去啦。西尔莎·罗南再次展现出了超越同辈人的成熟演技,摄影、服装、布景的年代感营造的非常成功

43分钟前
  • 舌在足矣
  • 力荐

【B】“I'd forgotten what this town is like”是中心台词,即使再思乡,见识过大都市的繁华便再也无法回归那个落后乡镇,Eilis最后对母亲的告白,其实很虚伪。可惜除了女主外一切都构筑的太平面,小镇与曼哈顿的落差就靠一个三八来体现,难怪热评第一条会发出这样的疑问了。

47分钟前
  • 掉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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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趣。各方面都平平,一点新东西也没有。罗南演技OK,但不戳人心口,跟奥奖影后级还差着些“非她莫属”之感。【看了<房间>里布丽.拉尔森的表演,可以肯定罗南要去奥斯卡上打酱油了

48分钟前
  • 匡轶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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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半段布鲁克林那里真的很好很好,简直要成为年度最爱了,可惜后半段一泻千里·······

53分钟前
  • 银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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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简单,却让人洞见世界的状态——没有恒久的乡愁,只有身份的转化。多数涉及发源地概念的作品都工于讲述迷失,托宾却指出了状态的暂时性,哪怕是人类这样善于抛下情感锚链的生物,也画不出可以永远联系过去和未来的航线,迁移便意味着选择和失去,这才是大部分都市异乡人的平淡史诗。

58分钟前
  • CharlesCh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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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忘了这个小镇原来是什么样子了” 当你开始挂念一个地方的时候,你已经属于那里。情感充沛的一部电影,女主在电影里外都成熟了好多,结尾收的简单了些,总觉得故事不该就此打住,意犹未尽……喜欢台湾译名《爱在他乡》。“我想现在就说再见,只说一次。”

59分钟前
  • 影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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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奇如果没有那位刻薄大妈中途跳出来揭底这姑娘会怎么抉择。

1小时前
  • vin
  • 还行

那是后来我逃出的地方,也是我现在眼泪归去的方向。——罗大佑《家》

1小时前
  • 哪吒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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