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一群另类英国演员
《Gangster No. 1》 把我们对“地下社会”的一切美好想像都打得粉碎。影片中所有的黑帮分子,几乎全是典型的暴力狂,嗜血份子。
这是我所看过的,最为激进的黑帮电影。导演秉承着所谓“不疯魔,不成活”的原则,以男主演Malcolm McDowel为首,参演的所有演员都戴上了可以称之为“癫狂”的表演状态与风格,让它的观众们直看到热血贲张!
影片的结局部分却是出人意料的带上了了某种宗教救赎的意味,主角Paul最后的结局当然应该是个“死”字,以顺应那句古训“多行不义必自毙”。
但喝醉了之后莫名其妙的自杀,实在不应该是他的结局,在我看来,在激烈的黑帮火拼之中死于非命才是他的应有下场!(请原谅,我中电影的毒太深了)。
2 ) “雄心勃勃“是个尴尬的字眼
据说在英国,雄心勃勃是个令人尴尬的字眼。
但当今的主流是美国文化。美国人自然不以此为耻。年轻的小混混张开双臂,叉着双腿坐在沙发上的时候,深受和平演变的我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头。相反,老大Freddie的坐姿很娘:拧着半个身子,虽然那时候他在发威。
小混混脱掉西装开始砍人。英国人会认为里面有颇悲哀的黑色幽默。而American Pyscho里的Patrick Bateman穿上雨衣开始砍人的时候,美国人认为是荒诞的黑色幽默。
小混混脱掉西装开始砍人,英国人会特意用镜头来捕捉那个青春的,少年人特有的身体,透着一丝暧昧。American Pyscho里的Bateman,则毫不吝啬的对着镜子展示自己赤裸裸的荷尔蒙。
小混混心底对自己尖叫,白齿红牙龈,歇斯底里到可怖。Bateman看着对方完美的名片发呆,愤怒却不歇斯底里。这一点,似乎英国人压抑太久了。
最后,如果美国人拍这个片子,大概他们会把公民凯恩的那个镜子镜头作为结尾,让主人公高处不胜寒的固执着。三十年的叙述,让人误以为这是另一部教父:他终于混到合法经营的地位了。
而等级概念分明的英国人,会让他脱掉所有伪装,绝望的盯着他永远无法到达的彼岸。连他曾经唯一拥有的青春,都已不复存在。
英国人果然很艺术。
3 ) 我亲爱的偏执狂
从你出现在我视线的那一刻,第一眼我就爱上了你。。又一部我亲爱的偏执狂系列腐国经典老片基作,特别好,老戏骨演技都很在线。。。感觉越看越回味就觉得是一部基片,开头一直以为是男主嫉妒他老大自己想当老大,夺走他的位置抢走他的女人,结果后面发现他是想成为他老大那样的人,他原来是嫉妒女人的😂可惜的是看到自己爱的人最后还是结婚了而且还是最后一个知道的那种痛苦的表情,就更认定了。。。。
4 ) 伟大的恨意
这个名字很爆米花甚至有些中二无厘头的黑帮片,看后却久萦心中难释怀。恕我并没有在里面看出什么相爱相杀的基情,也没觉得年轻的Paul有多惊艳(事实上个人认为他40岁后才更有气质),真正盘桓脑海的一直都是另一种奇异的力量,美艳冷峻又疏朗清透,如同已定了暗的主基调偏要配上清丽绮焕的色彩作辅却仍丝毫不显违和的高明画作,其恢宏处如于悬崖峭壁巨斧砍削的旷然于世的雕塑,大开大阖恣意铺展;细腻处如于绫罗美绢工笔秋毫勾勒的精美绝伦的风物,一提一点无不另有他意。
这力量来源于恨意。这恨意不是普遍而言的,否则便会只有暗黑感而毫无美可言。它伟大在于它自然,它非仇非妒,非不合非强迫,一切都是理所应当自然流露的,如同地表汩汩冒出的石油,它太自然太真实了,以至于即使无人能道出其所以然却也不以为意。它伟大在于它复杂,它很能造作,歇斯底里不择手段,势若争食淬了剧毒的腐肉耗尽最后一丝气血嘶吼的鸦;它也很能蛰伏,收敛锋芒明哲保身,堪比庙堂中外表中规中矩内里沆瀣一气的“精明”士族。它伟大在于它的“献身精神”,此身愿为此意而献,此意却要超脱于此身之外,得意之时,所遇之人皆可用,所行之路皆通途,所见之景皆契合于身,所得之物皆自足于心;失意之时,金如土,权为虚,生无欢,死无惧,唯浩然伤悲与冲天愤懑久盈于市,虽身亡亦难消弥。
这恨意所以伟大,也因它来源于伟大本身。伟大者能以有余奉天下,惕于其身有垢尘,伟大的恨意则与伟大对抗,膻腥腐臭尚且不避,何况垢尘。然而此恨意却不拂伟大本意,伟大,只是伟大的恨意的载体,此恨意之内核所指并非载体,实为自身,自身者不完美也,或如蝼蚁尘芥久匿于地下不为人知,或如鸡鹜瓦釜虽可翔鸣却终知自惭。 此恨意,实为欲望与上进。
然而这恨意之意若只止于此,则与“动力”无差了,而“动力”总算不上是伟大。此恨意,源于伟大而囿于伟大,抗于伟大又伏于伟大,有损于伟大却终成其伟大。若电影中Freddy为伟大本身,而no1代表恨意,no1以死来抗争伟大,却终究成就了伟大本身,也成就了“伟大的恨意”。或许“伟大的恨意”于某些方面永远无法和伟大相抗,但论到动人之处,则犹胜。
这里想说一下“伟大的恨意”与“妒”、“仇”的差别。妒者,害也,所指为他人,利于自身;此恨意,虽有所害,更损于己,载体为他人,所指则为自身,若非如此,安能以身灭做赌注而相抗?妒者仅有蝇营狗苟极尽龌龊之态,未见穷途末路孤注一掷之豪迈。仇者,怨也,或为族辈所积,或为名利所趋;此恨意,生于自然,长于自身,听之任之,非强加也,实为人性所使,无关他物。仇者得报,酣畅淋漓扬眉吐气,颇有英雄行侠之快慰,而此恨意之“得”,因其不知所以,疏疏落落,寒寒瑟瑟,快意与畏葸齐头,满足同惭怍并进,个中滋味,非一两语所能言表,动人之处自不可同日而语。
伟大的恨意,于外界而言,鲜有募献,鲜有侍奉,然而所以称其为“伟大”,始于其与己相较,与天相峙之伟力,现于其与伟相争,终成于伟之悲壮。拥有伟大的恨意的人,绝非庸庸碌碌的无趣之辈,即便不敢与其苟同,却也不得不深深为之动容了。
5 ) 前方老弟30年熬成黄脸婆【老大】
整个片子是在英国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发生的故事,黑帮,火并。炮儿总极力的模仿或者说靠近弗雷迪,就是因为自己的野心。拿到了胸针,戴上了袖扣,但是依旧挡不住廉价须后水和那些不绅士的作为。脱掉衣服杀掉对方的Boss,大概是为了自己走出去依旧干净整洁。炮儿总是个极聪明的人,他得到了几乎他想要的一切,名利,地位,唯一和弗雷迪不同的是,他没得到他老大已经得到并且引以为傲的爱情。而牢狱和爱情已经将年老的弗雷迪打磨得想个普通人,应该说已经成了普通人,炮儿总在30年后却依旧在心中有个想跟随的人,但是这个人已经成为过去,失望绝望之余选择了最后一个无可奈何的方式。
6 ) 我偏执我玻璃心但我是个正常人
有妹子讨论Gangster怎么看待freddi的。
我觉得是憧憬崇拜和对于高阶层和力量的羡慕嫉妒,加上F对他的一部分的(他觉得超乎老大对小弟的)友善,让他对自己的低位有了模糊
然而F只是觉得他是非常好的一个小弟,并没有把他看成什么可以和妹子作对比的人
他觉得妹子完全没有为F付出什么,然后也没有能力帮F任何,完全没有自己对于F有用。然而F却帮妹子,然后训他。他就。。。
说白了还是嫉妒女人能用身体得到他需要打打杀杀才能得到的重视。
感觉一先生不是变态。他是太小市民和玻璃心。。。变态应该是DC家那边的反派那种感觉
可能还是个人意见。。但是我觉得一先生真的不是变态。。他的一举一动都可以找到缘由。(哪怕这种缘由导致这种结果会显得偏激)。
脱光是因为他重视那套“高阶层人”的皮】
最后脱掉衣服是他要把一切都还给F。之前是他还是过于看重这层皮,所以不能弄脏他,因为他还要穿
而老年的G西服脏了。是因为当时老年的G已经邋遢了,
他已经不再那么在意他年轻的时候追寻的一切了,因为他已经在怀疑自己的方向了,只不过在那个小偷和他说了实话之后,和F和他面对面之后,他完全想明白了自己完全错了,一开始找的方向就错了
他寻求的满足感并不能从权利里获得,因为他想要的不是权利,是上层阶级的身份。然而他的出身品味和做人素质都没办法达到
7 ) 三十年(腐评慎入)
三十年前,他踏进房间,衣衫妥帖,风度翩翩。
他问他,你还好吗,喝点什么。你是不是害怕了。
三十年后,他躺在沙发上闭目养神,听到他的脚步声,幻想他当年的摸样。
睁开眼,他也说好久不见,喝杯茶吗。你过得怎样。
三十年前,所有的光都投射在他身上,他是梅费尔区的屠夫,他是一切。
他为他打天下,做他身后的影子,做他所有不敢做的一切,手段狠辣。
三十年前,那天下着雨,他们刚见完Lennie Taylor,他开着车,余光瞧见对方凝聚在身上的目光,随手取下领带别针,说你喜欢这个,送给你。
他坐在副驾驶座上,小心翼翼地接过来,兴高采烈地扣上,羞涩地笑起来,像一个孩子。
三十年前,他跟在他身边,他总是穿一件白衬衫,红宝石链扣,黄金手表,意大利手工皮鞋。
三十年后,他坐在他对面,浅蓝色衬衫,金色链扣,黄金手表,意大利手工皮鞋。
他问他你想要什么,这间公寓吗,这双鞋吗,这个领带别针吗,都给你。
他一把甩开他丢过来的东西,说你疯了,我不要这间公寓,不要这双鞋,不要这破领带别针。
他口中的破领带别针,他戴了三十年。
金色的,上面还有他名字的缩写。
Freddie Mays.
FM.
就像一个烙印,狠狠地,烙上了他的一生,不留情面。
他在虚幻的光影中行走了三十年。付出自己的一生,追逐,奔跑,等待。
一场空。
三十年前,他在夜总会结识了歌女Karen,他让她喊自己Freddie,他听她唱歌。
三十年前,她说他要娶我为妻。而他从来不曾跟他提起。
三十年前,他和她在街头几乎被Lennie Taylor杀死。他在不远处冷冷观望,却湿润了双眼。
三十年前,他替他复仇,带着弯刀、斧头、枪械、凿子,走出车库,进门,穿过走廊,进电梯,五楼,走出电梯,穿过走廊,拉开枪栓,打开门,射击他的双腿。一件件脱下外套、长裤、衬衣,拿起他的冷兵器,一刀刀把对方剁成碎屑。
三十年前,他杀死Lennie Taylor,听着音乐。歌声唱着I love you, and you love me.
三十年后,他出狱,Karen已经老去,却尚在人间。
三十年后,他还是要娶她为妻。他依旧不曾跟他提起。
三十年后,他约他在那间相熟的公寓,他把它打理得一尘不染,物件、摆设、就连她送他的订婚惊喜,一切都还是原来的样子。
三十年后,他说我一点也不喜欢杀人,我极其厌恶那种感觉,但是我必须这么做,总要有人去做。
三十年后,他一字不落地描述Karen被刺杀当天的话语,他用她的语气,一遍遍重复着i love you。他拔出枪赛到他手里,把后背留给他,对着窗外的天空湿了眼眶。
而他放下枪,原来的Freddie已经死了,他说我只是一个穿着破衣服的老家伙。
他迈着迟缓又熟悉的步伐离开。
走出这个房间,走出他的生命。
他是Prince,是superman,是king fuck'in kong,是No.1。
而从最早他便注定孤身一身,他的感受,他的付出,他的一切都无人在意。
起初以为不过是打打闹闹的黑帮剧,带点黑色幽默,加些玉颜倩影,枪口中男人的浪漫而已。我真是错得彻底。
即使旁白不是PB,也不得不承认它的功力深厚,深厚到片尾的时候,响起The Good Life的时候,眼泪竟然化成一片,屏幕里翩飞的纸钞一片模糊。
他脱下西装,脱下衬衣,脱下领带,不穿皮鞋。
他把领带别针还给了他。
他把欠他的纸钞焚烧殆尽。
他点燃一根烟,把他所有给他的,习惯、记忆、情感……全还给了他。
然后跳下楼去。
我永远会记得这段对白。
他坐在他曾经的位置上,端着一杯酒,正色说道:
“听说你要结婚了。
要举办一场舞会,给自己套上婚姻的枷锁。
不,我还没有收到邀请,别担心。
我可能去不了了,太忙,不过我还是希望一切顺利。
弗雷迪,我只想真诚的说,恭喜你。
你被放出来了,一切都不错。
然后,这是敬你的。”
而他的对面空无一人。
【FIN】
“混黑帮的基佬是最扭曲的基佬”简直是放诸四海皆准的真理。炮儿蜀黍走位甚是风骚,大长腿五星好评~剧情什么的,就随它雨打风吹去好了。
其实是小弟爱大哥,爱的太深又得不到回应,shoot me是啥意思,不就是F**k me嘛~可怜啊~贝坦尼很牛,居然演出了马尔科姆年轻时的感觉~马尔科姆依然是让人胆寒的老戏骨~
PB在此表现堪称完美啊卧槽,天神级别,顺这不可能不是基片
不痛不痒的,为看PB,帅得很,他在橱窗前看自己领针与老大的背影重合这一幕说不上来的一种喜欢。。ps:此时他应该在如火如荼的嗑药中
這個沒有眉毛的傢伙怎麼這麼帥啦!不過愛錯人的下場就是慘慘慘,那一句“bitch”里多少年的心碎 XD Paul Bettany神演技,"something really ugly eating away inside of you"的感覺都演出來了。
又名《杰克苏的史湿》,黑帮小弟深爱大哥三十载:我爱你,我要变成你,为什么你不爱我,我要看着你死,我要抢走你的东西,为什么我得到了一切还是无法变成你,为什么你要回来,求求你杀了我,你不杀我我自杀_(:з」∠)_
这部电影其实描写了一个爱上大哥却被大哥结婚消息击溃的悲惨故事,男主角其实内心喜欢大哥,为大哥挡刀,被大哥的气场所迷惑,但是他并不是一个纯粹的同性恋,双性恋更准确一些,其实男人在一起混久了产生爱情并不奇怪,主人公在看大哥和未婚妻被谋杀的时候其实并不是一个男人,是一个女人,爱变成恨。
I am Superman! King fucking Kong!这片子应该叫Once upon a time in England
不同年纪的gangster换演员有一说是,PB的年轻gangster是MM爷爷的真实gangster按照freddie的样子模仿美化后的回忆形象(个高腿长人好看,城府深密小变态(>▽<))……嗯,这么说的话,其他人都是老年妆而gangster却换人身高也缩水20厘米也有道理了,变得喜怒形于色也有道理了
绝对的基片。贝塔尼这天神般的身形,居然没当过模特!!浪费阿。PS:神马叫迷离的,痴情的,颠倒众生目无他人的眼神?此片是范本哦!(也有人说这是黑帮版霸王别姬来着,哈哈哈哈)
"Not bad-looking? I'm a prince, darling!" 自恋死基佬
Paul Bettany的角色从登场为Freddie着迷至拾斧杀戮,再换为风烛残年的Malcolm McDowell卖力嘶吼F*cking挑起怒火,整个故事线看似在讲述利欲熏心步步为营的黑道成功上位案例,但是明眼人看得出这份对老大真切而深沉的爱意。那时的Paul确实是Crime Prince,而Malcolm蹙眉狞笑间就让人感受到强大的气场。
勉强两分。主题大概是一个欲望扭曲的男人寻求上位的冒险,但是讲得比较混乱。形态上还是英式街坊黑帮+西装暴徒的那些元素,贝坦尼穿西装挺帅的,俩黑帮老大对线时就选择在街边酒馆,旁边的那些街坊也照常吃饭,但是这个所谓的黑帮到底靠啥谋生,只演了打修理工催债的一幕,小流氓团伙吧也就属于。全片有浓郁的舞台剧观感,故事以老年版男主马尔科姆的回忆展开,全片都充斥他啰嗦、尖酸的吐槽跟抱怨,一个龙套出场时就切换到他被干掉的画面,拍法有种廉价的炫技感。剧情莫名其妙,贝坦尼袖手旁观看着老大两口子被砍,转头去杀了对手,这么突然就切到判处老大入监的庭审戏上了?男主和老大老婆之间那些怪异的对手戏是想传达什么样的人物立场?作为主线的男主上位的过程毫无逻辑。这电影很少表现事件,大部分在表现角色的内心,没有事件,内心靠什么支撑?
这是一部三观非常正的片子。是的。它告诉我们混黑道是没有前途的,金盆洗手娶妻生子才是人生巅峰。
男主神经的场面不太适应,看影评好了些。原来这就是Paul Bettany,对上号了。为什么其他人包括大哥女人那么牵强的老年装,而疯子主角不用同一个人贯彻全场呢?尽管长得像,但老演员还是差了点灵魂附体的味儿,大概是Bettany把年轻那段演得太疯了,所以最后自杀总显得火候未到似的
只是因为在交货时多看了你一眼。这故事美国化了说,就是友谊与背叛的往事;腐国化了说,就是倒置的哭泣游戏。基佬的黑帮下手也斯毫不手软啊
俺们刚用上纸巾搽屁股,你们用来搽嘴巴;俺们学着用来搽手搽嘴了,你们却用回了手帕;俺们攒钱开上小车了,你们却喊着环保转身骑上了单车。。。
距离发条橙太久了,马尔科姆太老,保罗·贝坦尼太帅,2人根本不是一个风格
苦逼的,永远输对手一大截的小混混故事。这部片子之所以好,就是到最后你都很难说清小混混和老大之间的纠葛到底是男人和另一个男人的竞争,还是男人对另一个男人的爱。
为了不把血溅到名贵西服上男主角净身杀人那一幕太牛逼了太职业了太他妈变态了,最后男主角老无所依而从前的老大却拥有了真爱,这让他疯狂,他选择了自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