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再见 我的爱人
内地青年黎小军为了挣钱来到香港打拼,希望赚到大钱风风光光的娶未婚妻小婷过门,他在香港邂逅了同样从大陆来的李翘,在辛苦难熬的日子里互相帮助,萌生了爱情。
小婷来到香港,她的存在打破了二人的美梦,意识到责任和无缘的两人黯然分手。黎小军结婚,李翘跟了黑社会豹哥最后去了美国。豹哥意外死在美国街头,李翘继续漂泊。几经辗转,因为李翘喜欢的邓丽君那首《甜蜜蜜》,两人再次相遇,在对的时间里。
在爱情里面,不被爱的那个才是第三者。然而人的生命并不是只有爱情,人终究是区别于动物,因为有太多责任和伦理道德要背负,做到什么程度,不过是取决于当事人的觉悟。在黎小军和李翘的爱情里,情越深就越唏嘘了。忘不了那个片段,李翘坐在车里趴在方向盘上,眼看着黎小军慢慢走远,既难舍又无奈,黯然埋头却错按下喇叭,黎小军猛然回头,二人对视刹那间千言万语都揉在其中了。
故事发生在改革开放初期,年代背景下香港正经历了新的时期,港人彷徨迷惘,大多数年轻人还是选择乐观面对。我最欣赏的就是李翘的拼搏奋斗精神。有次黎小军看到她的账户余额,问她:你怎么有那么多钱?李翘回答:你为什么没有钱? 是的,年轻人能做到李翘这样,怎么会没有钱?她无时无刻不在为赚钱而努力,在麦当劳打工,英文补习班做过兼职,花店卖花,卖邓丽君录音带,做过按摩女,做过房地产生意,婚纱店老板娘,在美国做导游,她总是很忙碌,她总是在拼搏,也许金钱是她最可靠的安全感,无论如何,敢于打拼一定是值得赞扬的。
又被邓丽君的歌打动了:
Good-bye My love
我的爱人 再见
Good-bye My love
从此和你分离
我会永远永远爱你在心里
希望你不要把我忘记
2 ) 太匆匆
晚上去饭店给姥爷过生日,一大家子人好不容易聚到了一起。
突然发现前不久才见过面的哥哥变帅了,坐在大大的圆桌的另一边,忍不住拿着手机对着他一直拍一直拍……
很奇怪对不对?我这个妹妹到了24岁才开始崇拜哥哥。
问哥哥要他女朋友的照片看,他先是掏出钱包让我看夹层里面的一寸照,后来又给我看手机里存的小照片——很普通的女孩,厚厚的嘴唇、呆呆的眼神,看得我心里有点别扭。
三姨决定尽早把我的胖妹妹嫁出去,今天在饭桌上看她又胖了,衣服还那么肥,更恐怖的是肚子一下凸出来一大块,吓得我远远地盯着她暗暗观察了好久好久,后来才发现是因为心疼她胃疼,我那未来的妹夫找了瓶加热的露露让她捂在衣服里……
老家的表弟也来给姥爷祝寿,长辈们问他相没相亲,这小子不屑地来了句——“女朋友要每个月常换常新才好”
失恋后的猪猪打电话给我,我开导她说,有些人是天生喜欢吃屎的,这难道是饼的错么?
——有些事情,我们能做的只是走出来,然后找个借口、编个谎话,让自己想开、让自己释怀,等时间长了,连自己都渐渐忘了当初为自己找的那个借口是真是假,只是,心不再撕扯了,不再那么在乎了。
……
晚上看《甜蜜蜜》
满背纹身的社团头目豹哥问炒股票欠了一身债务只好跑去做按摩女郎的李翘,“你怕不怕我?”
倔强的李翘回答说,“我除了老鼠什么都不怕。”
第二次见面的时候,在属下面前凶神恶煞、动不动就发布指令砍人的豹哥对进来为他按摩的李翘说,“我带了个朋友来,听说你很怕他。”
低头望去,满背的凶悍纹身中新添了一个滑稽的Mickey Mouse……
——如果是你,你会选谁?
编剧对李翘是宠爱的,让她既得到了豹哥的厚待,最后也安排了她和黎小军再续前缘。——这对一个女人来说,已是命运的恩宠。
得到的,适时失去。失去过的,委婉归来。
“我到香港来不是为了你,你到香港来也不是为了我”——曾经,李翘理智地向黎小军艰难地吐出这句话,好似说给黎小军,其实是说给她自己。
她动情过,她犹豫过,她离开过,她决绝过,可最后她还是离开了他,而又在若干年后的另一个国度,却只因为远远地看到了他的背影,便不顾一切地一路狂追而去、大声呼唤他的名字……而那时,她当初所选择的豹哥才刚刚惨死街头。
又过了多少年,她拿到了美国的绿卡,谁知道中间又付出了多少艰辛,马上,她也要回到远在中国大陆的故乡,而命运,也终于在这不偏不倚的一刻,安排他们再次重逢……
如果你是李翘,你会选择哪一个?
是又憨又傻、愿意被她利用只因为她是他在香港唯一的朋友、最后为她抛弃了有多年感情的女友的黎小军,还是那个愿意为她在背后纹个米老鼠、跑路的时候让她回去洗个热水澡顺便把自己忘掉的豹哥?——那个时候,她明明是跑去和他说分手的啊!
如果你是李翘,你会选哪个?
只能说,不同的阶段,李翘只能有不同的选择。
这大概,就是现实版的马斯洛需求曲线吧?
在她贫困潦倒、投资失败的时候,她走向了豹哥。在黎小军徘徊于李翘与小婷之间时,他在寻呼台给李翘留下了“再见”二字。
可当她在豹哥的帮助下有了自己的事业,当他终于实现了过去所谓的理想、迎娶小婷之后,他们发现他们都放不下的那一样东西——于是,她说,她想每天一睁开眼睛就看见他。他说,他不想再骗自己。
……
我想,当李翘决定和豹哥分手去找他摊牌的时候,才是对于她来说在感情上第一次有主动权、第一次可以真正有能力作选择的时候。——可这一次,她还是选择了豹哥。这一次,黎小军又输了……
我想,李翘真正发现自己爱上豹哥,也许就是那个矮胖的男人捧着她的脸告诉她自己在台湾有很多老婆,告诉她回家睡醒一觉打开门满大街都是好男人,个个都比他这个矮胖子强的时候。
当这个时候,李翘才看懂了豹哥对她深深地感情,而这个时候,她才明白,这个男人是值得爱的。
而黎小军同样也深爱她,他对她的感情也同样真挚,但就像她之前和他所说的——他们是两个不同世界的人。而她那时候所要的爱,以黎小军当时的能力与心力,都给不了她……
若干年后的美国唐人街,李翘趴在床上不知情地啃着豹哥从中国餐馆给她买回来的黎小军做的芙蓉凤爪,面露期待地对豹哥说“不如我们生个孩子吧。”
而那凤爪,在她做按摩女郎的时候,在黎小军在香港的小餐馆学徒的时候,偷拿店里的材料也曾给她做过一次……
还记得那时候的对白么?
黎小军站在炉边挥汗如雨地烤鸭子,他师傅问他,“18只鸡怎么只有28只脚?”
他傻乎乎地尴尬地回答:“是啊……”
“应该有31只才对……”师傅摇摇头无奈地捧着一盆鸡脚走开。
……
豹哥、黎小军,哪一个才是李翘的真爱?哪一个才是若干年之后最能深扎入她心底的那个人?
我想,命运对李翘是厚爱的。
一个女人一生中最渴望得到的两种爱情,她都经历过了,并且各有所得。
如此这般,夫复何求?
原谅我太功利,原谅我太世俗,只是,人生太匆匆,如果电影中的任何一个情节片断在我的生活中重现,也许,我都不会看清。
我能做的,也许只是傻傻的、傻傻的,看它们从我的身边流过、流过……
然后感叹:时光太匆匆。
3 ) 做豹哥一样的男人
“傻女,听我说,现在立刻回家,洗个热水澡,明早起来,满街都有男人,个个都比豹哥好。”
你会不会跟豹哥走?
豹哥在婚礼之后能一眼看出李翘和黎小军的关系,这时也就早就料到李翘想说什么。 一个正当落魄要跑路的黑社会头目,面对要离开自己的女人,能说出上面的那段话,需要多大的肚量和多深的爱。李翘跟豹哥走了,不是因为豹哥能在背上纹个米老鼠逗你开心,不是因为跟着豹哥能过上一直想过的日子,不是因为跟着豹哥能做个“香港人” 。是因为豹哥的爱能经得住风雨和煎熬。 黎小军太淳朴,太单纯,面对黎小军,你能说出“我希望每天睁开眼都能看见你”,可是下不了决心跟着他走。
有些爱是早晨山间的雾,很美,很令人向往,可是一旦吹来一阵凛冽的山风,雾就散了。豹哥的的爱却能像山上的树一般,挡得住狂风和暴雨。像李翘一样单独出来闯荡的女子,纵使她多么坚毅,多么勇敢,内心里难免也是寂寞和恐慌的。自己经历了太多,心总是会累的,总是会想有没有人能帮帮我,总是会想会不会有人能像苍天大树一样为我挡挡接下来的风雨。活着太辛苦,我们需要美好的爱情来替我们担当一些痛苦。李翘愿意和豹哥走,不是看在豹哥有多少钱,有多少势力,也不是十一二岁就开始在油麻地混的历练。而是豹哥能带来的那份安全感,那种天塌了豹哥扛着的胆识。黎小军能给李翘梦一般的感情,可是他只能送给你一个和送给他自己爱人一样的手镯时。这份感情还能怎样?暂且不说山崩地裂,生离死别,就算在哪个孤单寂寞的夜晚,你或许都不能在我身边。换做是我,或许在船上也会跟着豹哥走,甚至于在纽约,如果豹哥没有死,不论我还能不能碰见黎小军,我也许就跟着豹哥过一辈子。
有的时候,“你会不会和我一起走?”,问的远远超过了爱情。
4 ) 我在台湾有很多老婆,真的。
我也不知从何说起,就像这世上很多有始无终的感情,就像回忆里的依稀的光。
模糊,光洁,纯净。
从开始到结束,我都没有觉得黎小军同志有什么让人深爱的地方。懦弱,温良,干净,纯朴。
可能在昏天黑地的都市里,在清冷的孤寂里,一个干净的人的一点温暖,也会让人时时怀念吧。
他最可爱的,是骑着单车,让孤白的身影游荡在街上时,无忧,快活。他说,那时每天都是新鲜的。那时的他,是街上最美的一道光。
张美人是个有胆子,有理想的女孩。她想赚钱,她想回去乡下炫耀,她想嫁个香港人,做个香港人。这些后来她都做到了,可也没见她如何快活。
她说,我来这里不是为了你,你来这里也不是为了我。柔弱中有决绝。
她为了赚钱可以做任何事,可以没日没夜的工作,可以耍小聪明骗人,可以在雨里卖邓丽君的词带高声叫喊,可以炒外汇股票炒到变成穷光蛋,可以去做按摩女。她是一个可以为了目标做任何事的人。
敬佩那样的勇气果敢。G.丽菲的一句话:我喜欢来日方长的男人和不堪回首的女人,是他们把生活搞得意味深长。
如果有一天,你很老了,你是会后悔年青时做太多傻事,还是会后悔没有做自己真正想做的?如果做不到自己真正想要的,那又该如何渡日呢。
师太说,真不值,没有真正疯狂过,没有真正庸俗过,没有躲过懒,没有偷过步,弹指间芳华暗渡。
我喜欢她开很多店,赚很多钱的样子,很潇洒。我觉得那样勤力的生活是一种美好的姿态。
然而她还是常常不甘,让我不懂。可能她只是寂寞吧。
曾志伟濱一个黑社会混混,他趴在按摩房的温热里,一副疲累厌倦的样子。他的眼里,是看惯世态炎凉的漠然。他身上有青的吓人的纹身。
他以为她是风尘女子,可是她知道他的黑道身份里还是勇敢的拒绝他。
那里面的坚决,冷静,聪明,是每一个懂得自尊的女人都应该学的。真漂亮。
他爱上她,她说最怕老鼠,他就在背后的纹身中间纹了一只可爱的米老鼠。
她心情不好,但按摩时也忍不住笑起来。
这里最动人。虽然他从不说,可是这个做尽坏事的混混,爱上她。
他为了不出卖朋友给警察,坐船逃离香港。她雨天里去找他,想说分开,他都知道。
他说,回去泡个热水澡,好好睡一觉,然后醒来你就看到满街都是男人。
她说不出口,因为他都为她想好了。
我觉得她好傻,她为什么不爱上一个真正懂得她的人,真正爱她的人,不管那个人做过什么事是个什么样的人。他抱住她,很紧,但嘴上还含笑说着轻松的话。
他说,我有很多老婆在台湾,真的,高雄有,花莲有,台南有,连阿里山都有。
话里面是,你不是用跟着我。
他是坏人,不得善终,可是我还是觉得他是一个值得爱的人。
5 ) 《甜蜜蜜》的另一種看法
以往情人節都會看《Love Actually》,今年翻出《甜蜜蜜》重看了一次。這部電影反反復復看過有三五次。第一次看是觸動,第二次看是感動到哭,后來陪朋友看過幾次,我觀察到好幾個朋友都哭了。雖然哭的位置不同。
這次再看,我卻體會到同愛情無關的故事。
本片對香港人精神面貌的描摹也頗為傳神,反映出香港的性格和不同年代里,香港的精神。和多年前中國大陸的一部電視劇《北京人在紐約》(改編自曹桂林的同名小說)相似,它講述了異鄉人,新移民在他邦的奮斗故事,酸甜苦辣。文化的沖擊,融入本地的過程,故事性和沖突都很吸引人。
和許多偉大電影一樣。其實《甜蜜蜜》揭示了人類面對命運時的無奈。對抗與努力都於事無補。至於其中曖昧的關系,愛情,友情,孤獨無助生活在香港的壓力下,兩顆寂寞的心,一對兒滾燙肉體的慰藉,這些曾經最打動我的,反而變成是表象。
這次體會到的是命運。
李翹和黎小軍(其實現在知道,這兩個名字一南一北,是很具代表性的名字)的人生軌跡九成是相似的,起起落落,發達,貧困,到香港,到美國。最后是個普通人。年華老去。但整個過程卻是非常不同,最大的不同是黎小軍是被動服從命運,李翹是主動迎戰并試圖改變命運。
李翹和黎小軍同一天以單程證來到香港投奔親戚,但二人第一次相見時,李翹已經是麥當勞員工,同時介紹人到補習社,在補習社做雜工。而黎小軍還沒有搞清楚香港的東西南北。很快,學香港人炒股,買外匯。李翹賺到很多錢。『心頭高』的她認為香港一切都有可能(這的確是那個年代的時代精神)。
但她的發達是偶然的,是在香港經濟浪潮中順流而上的偶發事件,她的背景,她的知識,她的天分。注定了她的努力其實只是另一種隨波逐流。顯然,她不知道什麼時候套現退出,和大部分人一樣,在股災時賠光了所有積蓄還有借貸。
黎小軍自始至終是那種安于命運的平凡人,除了廣東話日益流利外,他的任何一部分,都不像香港人,當然到了紐約,他也不是紐約客。他的這種平庸性格,和李翹積極進取的性格,是二人最大的分野。也是二人愛情故事的悲劇源頭。他們只能做孤獨寒冷時抱團取暖的朋友,而不是那種可以彼此吸引相伴一生的伴侶。
而命運的吊詭在於黎小軍『不爭』,但他的命也不差,他甚至沒有吃那么多苦也賺到不少錢,還跟著老板去了紐約。和一路磕磕絆絆,跟著落難黑道大佬跑路去紐約的李翹相比,從結果看,并無不同。
火車,單車,香港,紐約。愛情,友情。在這部電影里水乳交融,看了導演評論聲軌的文字版,那時張曼玉已經三年沒接戲,這是『復出』后的第一部,演的天然去雕飾(咬吸管兒,吃東西,坐單車后面擺她的長腿)。這部電影必須看原聲,配音后,會失色一半。
我始終覺得,偉大的是編劇岸西,岸西后來自己做了導演(《月滿軒尼詩》,《親密》),她執導的電影同樣是細膩,意味深遠。但是都不及《甜蜜蜜》這樣具備經典氣質。
6 ) 一刻甜蜜,等十年苦楚;一个梦想,换一生挣扎
其实我现在才发现,《甜蜜蜜》根本不是一部爱情片。
译名所谓“Almost a love story”——讲爱情,远远近近的关系,今日离别明日再相逢,也都不过是个注脚。电影的主角不是爱情,是命运。
2015年深夜满座的电影院里,有人看到曾志伟(豹哥)背上的米老鼠时,仍然齐扎扎的发出了笑声。原来大部分人,都还没有看过。——看过的人,都知道这个米老鼠是个悲剧的注脚。幽默的出现,只为让后来的逃离与死亡,轻松一些。
张曼玉(李翘)从头到尾思考的问题,也根本不是和黎明(黎小军)好好的爱下去,还是我爱的是黎小军还是豹哥;而是,“我能不能活下去”。
最后一个在街头相逢的镜头,固然永恒。但回过头来看,好几个场景,让我禁不住在电影院最偏僻的角落里落泪一把。
一是,张曼玉在英文班的楼梯上打扫。——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忽然就哭了。
二是,张曼玉大口大口的吃着东西。
“吃东西”这件事很复杂。
她是从卖麦当劳开始的。头先她不缺食物。黎明见到她的时候,她在嚼口香糖。黎明数了一堆硬币好不容易买个攒钱才能吃的汉堡,对张曼玉来说,根本不名一文。后面她还会说:“我送你半打”。
和黎明一起摆摊卖邓丽君的碟,碟卖得惨淡,一夜暴雨。黎明去买了两瓶热热的维他奶,说:“这个好卖,我们卖维他奶吧!”——张曼玉不作声,就用脸贴着奶的热度发呆。——其实这一点都不像她,她是什么都卖的人,麦当劳卖汉堡,英语班卖人头(日后甚至被一帮同学议论数落),卖花卖碟炒房炒股炒外汇,只要一切可以赚钱的生意,她都会去尝试。哪怕邓丽君的碟卖惨了,她也刷着玻璃给自己打气,“下次我一定看准机会!”
但是,维他奶这么好卖,她不卖。
她为什么不卖?因为对卖东西的人来说,如果这个东西是有情感价值的,就难以标出价钱。就不再是商品。
喝维他奶是“做香港人”的标志。
她不能卖这个。卖了,理想就不值钱了。
和黎明共度除夕时,两个人吃得很香。她大口大口的吃着饺子,第一次说,“我吃饱了”。——你感觉到她的心里是饱了,忽然没有那种求生的饥饿感。
黎明和她一起去炒房,好心好意买了巧克力,大热天黏在屁股后化掉,她玩了把幽默,嫌弃巧克力糊掉了。——心满意足的人,才不需要食物。
但是她的店铺开业的时候,黎明带着老婆杨恭如来参加开业典礼。她倚着门和黎明聊天,就不停地说,“我好饿”。——镜头里就是,她一直在吃,一直在吞咽,把整盘蛋糕香肠吃完了。
那一刻,真是好心碎。
(因为我吃东西也是这样的。)
黎明每次买给她吃的东西,她都会要挑剔一下。黎明说,你做按摩,鸡爪以形补形,多吃点。张曼玉介意按摩这个行当,根本不甩这盘鸡爪。
后来黎明的老板数点鸡爪,说杀了19只鸡,应该是多少只鸡爪。黎明糊弄他说31只,老板就糊里糊涂的走了。
观众看到这里会笑。我想起来就一阵苦涩。
黎明是一个“给予食物”的人。
从一开始在香港杀鸡送鸡,到后来去美国做厨子。渐渐的不缺食物,越来越丰盛。他带张曼玉去金店买手链,一下买了两条,让张震惊,他说,“我有钱,我真的有钱!”
结婚后,他和老婆说,我们攒点钱,可以买个房子。
虽然说自己没有理想,但他走得一步步稳扎稳打。
但张曼玉反而是越来越“缺乏食物”的人。
一开始无所谓汉堡,也不在意巧克力鸡爪,发达以后,就开始感到饥饿,大口大口的吃着蛋糕,到美国大口大口的啃着鸡肉。在香港从卡里最高三万多,到一夜惨败欠下高利贷,无奈走进按摩房。
他们是两种人生曲线的人——这两种人,在十年里是不可能相交的。
张曼玉一早就问黎明,你的理想是什么。
黎明说,我没有理想。
张很清楚,我要做个香港人。
黎被问了以后,才开始想,我可能是回无锡娶老婆。
张:那你来香港干嘛?我来香港,总不能嫁个大陆人吧。
黎明一阵失落。
但是他们都没有什么朋友。
这就是在那个时间点上,唯一的共同点。
张本来也不需要什么朋友。每天的想法就很简单,打很多份工,赚够钱就好。哪怕黎明陪在身边,她也只是关注卡里的数字变得越来越多。他们的关系,更像人情雇佣。张做不完的事,差黎去做,给他买黄碟,让他单车上多带份花,事后都是犒赏他。——她哪有空想什么爱情,这就是个帮忙的朋友罢了。
除夕之后,黎明纠结的问她:你对昨晚的事怎么看。
张:就两个好朋友一起过了团圆除夕啊!
黎明再度失落。大家的期望方向终究不太一样。
(哪怕到后来两人再相遇,也是黎明先回头说:不如我去和小婷说离婚。张曼玉还是没有这个胆气。对着豹哥的时候,拿着一条金项链,怔怔的说不出话。因为,她的生存问题,根本没有解决。)
炒股失败的一刻,张曼玉匆匆走在街头,道出了自己的终极困惑。
她说:“我和我妈说明天我就要发财了,可是我现在一分钱都没有,还欠了一屁股债……黎小军,你来香港不是为了我,我来香港也不是为了你!”
我一下泪涌。
(因为这也是我的现实。)
她压根儿就不会想什么爱情。有个朋友就已经不错了,万岁友谊更是奢侈。
活下去,才是正经事。
写出这句话,心碎一片。
其实电影里的每个镜头,我都能在上面找到自己。
2014年的一天,有位朋友问我——
Z:你现在上班了?干嘛不全职做生意?
我:好问题,我也在每天问自己。
Z:因为梦想
我:……
Z:但是你又没有。
我:对,我没有梦想。
这个对话,和黎明被张曼玉问到时,一样的噎塞。
我的梦想是什么?其实我活了28年都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因为我不担心生存。有份稳定的工作,有个稳定的家庭,每天读书看电影觉得人生就可以很饱满,内心很充足。我没有要锚定的目标,工资总会越来越多,只要每一天都有收获,收获了什么就是什么。
但是被问到的那一刻,我很痛苦。
你选择做黎明,还是做张曼玉?
黎明没有梦想,但是有一个稳定(也不要求她了解自己)的爱人,有一份工作(虽然学厨和最喜欢的打篮球完全是两码事)。但他每天写着信(正如我每天写着blog),就化解了这份焦虑。
没有梦想的人,一样可以活得很好,忽然有一天就会和老婆说:我们也可以攒钱买房子了。
都像是顺其自然的事。
但是2014年的有一天,我忽然就成了张曼玉。
每天拷问自己,我是谁,我到底想要什么,我活着的意义是什么。
如果不想明白这些问题,我就没有资格带领我的女儿活下去。我不想做个稀里糊涂的人过完这一生。
可是想明白以后,我就知道,要朝这个目标努力了。
但是这个目标太高了,我要不惜一切,用尽全力去追求。
她在英语班擦着黑板扫着地,我一样在家打包发快递。
她给英语班抽人头佣,我一样帮各种商品做推广。
她去街市卖邓丽君碟卖到惨淡,赌气说,“去年和表姐卖了4000张邓丽君”,根本不服这个气。当我卖不出东西的时候,我也心高气傲说,我能两个礼拜卖3000罐姜茶,为什么连这个都卖不出去。
我们都会说,我们都是天生有眼光的,下次一定要找准机会。
其实在家庭解散以前,我的生活就已经越来越不堪重负。每个月,卡里数字清零,就不得不强迫症的告诉自己,“每一天,我都要赚到200块才可以活下去。”(有工资是根本不够的。只能来一分钱,是一分钱。)
我忽然从一个每晚读书看电影几个小时就自然睡觉的人,变成了到夜里十二点一点都在赚钱的人。
因为我知道,多花这一点时间,钱就会多赚一点。我明天的生存焦虑就会少一些。
有段时间,我觉得给商务楼里送午餐时是个不错的商机。就每晚自己做几份饭,第二天背着一堆饭盒,给同事。收取饭费的几十块钱,正好可以补贴自己的停车费和一天吃用开销。
这和张曼玉给英语班做人头抽佣是一样的。同学日后背地里数落她,怎么赚同学的钱。但是也有同学说,我们不正是因为这样才走到一起吗。
她怎么不知道自己会接受这些议论。
但是如果我有钱读英语班,也就不会去按人头抽佣,站在玻璃外跟着学舌了。
——对当时的我来说,也是一样的道理。
我已经没有钱吃饭了。卖饭不过是糊口。
可能世界上有很多人,都不会有这样一天。
哪怕是我自己,活了28年都没有这样一天。
那些每天说自己工资怎么这么少但是还没有离职的人,实际上是没有真正的生存问题的。
真正的痛苦来临时,自己砍掉一只手都要活下去。
就是这种痛感,在大半年里折磨着我。
但大多数时候,我还是表现自己乐观的一面。
有一次带着我妈去做头,妈妈说做个头好贵,不去了。我说你女儿这么能赚,这点钱赚得动,就一把拉着她去做了几千块的头。
我是要赌一口气,也想让大家都开心一些,不要被这些最基本的问题困扰。
但有一天,就前两个礼拜,我知道自己要面临每个月三万块的债务时,还是怔住了。第二早醒来,看着女儿睡在旁边,真的就,不停地流眼泪。
还有一天,老板给我开出一万块钱的工资时,我也怔住了。我说这份工我做不下去。没有别的,因为不够。
我宁愿自己用24小时打十几份工,每天看到有钱进账,才会有安全感……可是只要一算一个月只有一万块,我就顿时眼泪流了下来。
我并非不想和你们一起打拼事业,只是,我活下去真的有点难。
最难过的是,我说不出这种苦楚。
人有时候,还有那一口气,把赤辣辣的痛吞回心里。
可是,这样会造成误解。朋友间的、家人间的、同事间的、上司和下属间的。
就好像张曼玉不是不爱黎明,只是……真的没有资格没有条件,去想这个问题。
就算碰到再好的人又怎样?最后也都难抵这份苦楚,硬是劝自己回头,继续一意孤行的走下去。
而我发现,人有了梦想以后,内心确实会丰富;只是,会变得孤独。
孤独在他人的眼里看来,是偏执。
但我们自己会明白,为什么要这样坚持。
只有电影里才会出现豹哥这样的人,对着自己的老婆说:“你现在去洗澡冲凉,睡个好觉;明早醒来,街上有大把好男人等着你。”
豹哥是挣扎过的人,知道挣扎的人怕的是什么,不在乎的是什么。
这一句话,让多少看过这部电影的人心碎。
但能让千万人记得的箴言或经历,都是用血泪的代价获得的。
而最感慨的,还不是纹着米老鼠的豹哥,而是那位姑妈。
姑妈说,我现在不能去见他了,我年轻时那么漂亮,现在又老又丑。
别人以为她在发痴话,连觉得威廉这个人都是虚构的。
但是这就是她真实而痛楚的梦。她离这个梦,太远了。
姑妈就好像《百年孤独》里坐在大树下等了一辈子的人。世界都变了好几代,她还像个偏执狂等在那里。
……其实写到这里,我都不知道怎么写下去了。
本来我想说我以为,《甜蜜蜜》复映是个安慰,去看一下,也能感到“世上还有久别重逢”这样美好的事温暖人心。
但其实,看到剧终那份甜蜜,回望来时路,只会更苦涩、更酸楚。
张曼玉拖着箱子从火车出来到香港的那个表情,就和我每次到一个新地方时一模一样。
我们这样的人,奔赴一个梦想时不会感到痛苦。
只有在荧幕上看到那个和自己一样的人时,才会心塞。
原来,他人眼中的你,是这样的。
偏执的、势利的、没有爱的、为了赚钱就去按摩房的、跟了一个叫豹哥的黑社会老大用了他的钱开店还不承认是自己老公的、和一个天天帮助自己的朋友上了床第二天就不认情的、明明开了店有了钱还大口大口吃着整盘蛋糕的、明明有人为你都要离婚了还把他抛在码头自己就绝尘而去的……
黎明有一晚孤独的坐在沙发上,看到电视里说,“天无绝人之路”——碰到这样的女人确实太绝望了,自己想要的也不是这样——第二天他就和张曼玉说,再见。
电影不会描述,她一早就知道要再见;也不会描述,她对再见也会介怀。
但她没有时间,想这个问题。
正如电影不给她这个时间,表达收到“再见”的心情。
你看到的她,永远是在忙碌,卖花卖碟,声嘶力竭。所有的笑颜,只在银行卡数字跳出来的那一刻出现。
“友谊万岁”,不是很好吗。永远没有分别。
在你结婚的时候,我还能到场。我开张的时候,你也能到场。
你要的是温馨稳定的家庭,我要的是一头扎进去的事业。
即使两个完全不一样的人,也能过着各自平行的生活。
张曼玉在曾志伟死的那一刻,笑了一下,再哭出来的长镜头,深深的触痛了我。
——她再也不用为生存问题背负恩义了。但这个梦,也消失了。
她被遣返回家的那一刻,在街上苦苦追着黎明,追不到。
真的打算回家的那一刻,她遇到了走到街口的黎明。
因为对她来说,获取一个身份地位的那个梦,消失了。
而那个骑着单车,从香港骑到纽约的年轻人。没有什么伟大的梦想,到哪里都是一样的黎明……千帆过尽,你看他,有什么不同?
两个人,原先拥有的,都失去了;想要的,也都达到了;曾经的障碍,亦都没有了……
只有这个时候,才能再相逢。
但这一个久别重逢,就要十年。
人生有几个十年?
姑妈是等不到的。好彩,张曼玉你在三十多岁等到了。
再往后,你也会成为姑妈,只是把这个梦,放进生锈的铁罐子里。
黎小军连豹哥的一根头毛都比不上吧,嫁黎小军我一天能因为无聊自杀三百回,“无聊”这种东西如果能拟人的话,它的形象一定是黎明!!!
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罗嗦,以前都不是这样,傻女,听我说,现在立刻回家,洗个热水澡,明早起来,满街都有男人,个个都比豹哥好。不用担心,我很有办法的,在台湾有很多老婆,高雄有一个,台中有一个,花莲有一个,阿里山也有一个…… \\\\我这辈子最开心的那一天,就是威廉带我去半岛吃饭,我趁着他不留意,偷了我们用过的刀叉杯碟,现在偶尔拿出来看一下,仍然是很开心,可能威廉早就不记得我了,不过不要紧,我记得就行了,想一下,我现在这么老这么难看,他不来找我其实都是好的。\\\哈,那你要快点,芥兰有艾滋。
居然没标记过,这大概是唯一看过的一部被配角感情戏感动到哭的爱情片了吧。现在叫俩计程车,回家泡个热水澡。明天早上起来,满大街都是男人,个个都比豹哥好。
除了片尾字幕出来时黎明唱的甜蜜蜜外什么都好。
到最后我们会幸福吗?最让人感动的是突然出现在曾志伟身上的米奇纹身。我们永远不知道另外一个人在以怎样一种方式爱自己。
相比此片,今天的《北京遇上西雅图》弱爆了,不过我觉得这片讲的不是爱情,而是一代人的颠沛流离,那时的张曼玉好美~
“我今天带了个朋友来,听说你很怕他……”——如果是我,我也会选豹哥。在昏昏噩噩之中,我们错过了多少,又真正得到了什么……
落魄苍老的姑妈也曾约会巨星有过灿烂的青春,玩世不恭的外国人爱上了身染艾滋的泰国妓女想陪她度过最后的人生,曾叱咤风云的黑道大哥落魄后死在街头混混手里,数年异地深爱不移的女友转眼就不再是对的人。人生只有变化才是唯一的不变,但她大概永远忘不了豹哥,明明看穿了她的心不在焉欲言又止,却主动对她说,明天起床去街上瞧瞧,街上的男人个个都比豹哥好。其实没有,真的没有了。
当1995年5月8日,他俩相遇的那一刻,我眼泪流了出来。是不是真的要经过十年,我们才能懂得爱情?二十岁的时候所谓的爱情,到底是不是爱情?在片头我就觉得那个和黎明碰头的是张,本来以为两人是青梅竹马一起来的呢。大约是第一次看黎明主演的电影,他的演技如何我无法评说,但至少,我看到了一种干净。
其实我是被米老鼠感动的
因为一直不怎么喜欢黎明演的戏,所以隔了这么多年,刚刚才看了《甜蜜蜜》这部电影,真好看啊,这才是真正的爱情电影啊……在短短一部电影中竟能拍出百转千回的感觉,看得我眼泪都流干了……缘来如此艰难,缘来如此美妙……不可不信缘……唉,要回到现实中了,晚饭吃什么呢……
This is not so much a story about people falling in love,but rather of two young heart trying their best not to fall in love with each other.
每次看完这种片子,都觉得像过了一辈子那么长
米老鼠。。。泪奔
重逢只要一瞬间,等待却像是一辈子。
你们看到了爱情,我看到了背叛。
六年后终于看懂了。爱情不分对错,只有先后,剩下的都是选择。
其实是曾志伟的角色最令我动容。
我们终于失败了。——我听过最浪漫的情话
“我不是文艺片导演,这是部十足的商业片,结尾纯粹为讨好观众而设计。现实中,男女主人公不可能在一起。但观众想要他们在一起。其实呢,如果他们能在一起,早在一起了。”我们怎么办啊……